開發商辦不了房產證怎么處理(開發商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怎么辦)
開發商交房后辦不了房產證怎么辦
法律主觀:
開發商無法辦理房產證時,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處理。如果合同對房產證作了約定事項的話,那么就按合同約定來;但是合同沒有約定,則按照相關法律處理,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開發商一直不給辦房產證怎么辦
法律主觀:
開發商辦不了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1、 房產證辦理 受阻的原因最為常見的原因是開發商的失誤,包括建設工程證照不全、房屋銷售許可程序瑕疵、文件材料遞交失誤甚至開發商資質不夠等問題。由于此類問題導致房管局不予 辦理房產證 ,購房人當然可以選擇退房,法院也應當支持。比較普通的情形是行政機關的原因導致房產證受阻,包括不按許可時限辦理許可事務、違規處理事務、索賄尋租或推諉等。遇到此類問題,法院首先排除了開發商的責任;那么,購房者是否可以直接 提起行政訴訟 呢理論和實踐中對比并不明確。購房者個人原因導致房產證受阻,這類情況極為罕見,可是,在立法過程中,開發商就是依據此類情況左右了高院的司法解釋,將開發商責任限定在“因出賣人的原因”之內的。 2、開發商辦證受阻的違約責任沒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產證,開發商 承擔違約責任 的前提是: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產證未能按期辦理,同時,還要求購房合同中雙方沒有特殊約定。一般而言,開發商應當在下列期限內完成辦證:合同 約定的期限 ;在建房屋于交付使用后90日內;竣工房屋自合同訂立90日內。 3、關于房產證受阻特殊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房產證受阻 開發商違約 責任的司法解釋時,給購房者留下一個隱蔽的余地,即“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墒?,在現實中,開發商往往千方百計的規避該問題,糊弄購房者;甚至,有些購房者根部不知道利用該規定維護自己的權益,糊里糊涂的就簽訂了開發商“制作”的協議。在 簽訂認購書 以及正式購房合同時,購房者一定要利用好開發商及售樓小姐非常迫切的心態,或者說,只有在您繳納定金之前,購房者在開始商眼里才是上帝,此后,便一文不值了。所以,此時,購房者一定要將自己的要求寫進合同,比如,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0天內,開發商必須完成房產證的辦理并按時交付房產證,否則,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 4、開發商違約責任范圍的縮小司法解釋中一句“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將開發商的違約成本降到幾點:行政機關的原因或者購房人個人原因,開發商均不成單責任;同時,更為離譜的是,部分法官的態度是只要開發商完成產權登記備案工作,不論房產證能否最終辦理完成,開發商均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實踐中,只要開發商沒能如期完成房產證的辦理,他們便辯稱不是“出賣人的原因”,而且,由于開發商與房管部門千絲萬縷的聯系,房管局往往出面保護開發商,主動攬下責任,房管局獨攬責任的底氣在哪里在于法院對行政訴訟的特殊關照,一般情況下不給立案。所以,如此環環相扣,購房者作為弱勢群體的處境幾乎無法改變,除非如前述,繳納費用之前在協議中寫清楚,讓法官沒有“選擇”的余地。
法律客觀: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用于房屋權屬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開發商辦不下來房產證怎么辦
房產證辦不下來,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開發商違約,要求開發商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起訴要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要提供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準備好起訴狀,起訴狀要按照被告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開發商不辦理房產證時,其解決途徑有:和出賣人協商、向消費者協會投訴、仲裁和訴訟。購房人選擇仲裁途徑的,應該以雙方存在仲裁協議為前提。開發商未按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對房產證無法辦理的情況進行了約定。如果合同中對此情況已做了約定,那就按照合同約定的執行。合同沒有約定的,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具體包括:
(1)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后,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
(2)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后,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用于房屋權屬登記。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五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么辦
一、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
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如開發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前述“規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計算:合同未約定的房屋權屬證書取得日期,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計算;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計算。
出賣人未按期提交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所需材料致購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合同約定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已付購房款,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因出賣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購房者未能按約定和規定期限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超過一年的,購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損失賠償,損失可按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因此,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具體包括:
1、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后,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
2、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后,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二、部分地區可以自行辦理
雖然向法院起訴可以解決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的問題,但是畢竟打官司耗時耗力,對購房者造成了巨大的負擔。因此,目前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允許購房者自行辦理房產證,以便及時解決房產證糾紛。
比如《廣州市城鎮房地產登記技術規范》明確了14種可以單方辦證的情況,其中有兩條關鍵:“預售人未在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期限內與預購人申請預告登記或者未依預購人委托代為申請預告登記的,預購人提交規定的材料,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蛘呤恰邦A售人未在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時間內與預購人申請轉移登記或者未依預購人委托代為申請轉移登記的,預購人提交規定的材料,可以單方申請轉移登記”。這意味著,一旦開發商沒有按照規定為購房者辦理房產證,市民可單方面提交相關資料到房管局辦理。
因此,如果房屋購買地對購房者自行辦理房產證做出了相同規定,那么在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購房者可以自行辦理房產證。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購房者自行辦理了房產證,這并不能改變開發商違約的事實,因此購房者還是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房產證開發商拖著不給辦理怎么辦
1、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
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如開發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此,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具體包括: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后,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后,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2、部分地區可以自行辦理
雖然向法院起訴可以解決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的問題,但是畢竟打官司耗時耗力,對購房者造成了巨大的負擔。因此,目前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允許購房者自行辦理房產證,以便及時解決房產證糾紛。
房產證拖延不辦主要有4種原因:
1、因前期手續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
2、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么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
3、開發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主的分割產權證。
4、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
涉及到具體樓盤的原因,可以向當地有關部門查詢項目五證辦理情況,以及該項目的土地或房屋是否被抵押,再與開發商協調督辦。
房產證什么時候辦理?
房產證辦理的時間:
1、首先尊重當事人的意思,以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房產證的辦理時間為準;
2、合同無約定時,如果購買的是現房,現房購房人在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
3、如果是商品預售房,購房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房產證。房地產開發商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否則構成違約。
因開發商原因辦不了房產證怎么辦
法律主觀:
因開發商原因辦不了 房產證怎么辦 1、依照合同約定處理。 首先就需要查看合同,看看合同中是否對房產證無法辦理的情況進行了約定。如果合同中對此情況已做了約定,那就按照合同約定的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對于違約金額沒有明確約定的話,那就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2、 合同沒有約定 ,按照相關法律處理。 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 追究違約責任 ,具體包括:(1)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后,法院要求開發商 辦理房產證 。 (2)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后,法院要求開發商 支付違約金 、賠償損失等。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 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 承擔違約責任 : (1) 商品房買賣合同 約定的辦理 房屋所有權 登記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法律客觀:
(一)要求賠償損失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二)要求解除合同根據《商品房買賣解釋》第19條的規定,由于出賣人原因導致辦證逾期一年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承擔合同解除后的違約責任。這就是說,如果開發商不按照購房合同辦理房產證長達一年以上的,那么購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購房合同,并且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買商品房辦不了房產證怎么辦
1、找開發商協商:
一般購房合同中都是有約定房產證辦理時間的,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不能夠辦理產權證的。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而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大家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并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是因為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房產證一直辦理不下來,購房者與其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委托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主要是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開發商積極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解決辦不了房產證的問題,發律師函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大多數的朋友在處理問題的時候一般都會采取由輕及重的方式,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那么購房者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房屋沒有房產證的原因
1、房屋質量檢驗不合格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開發商建好的新房存在質量問題而無法通過相關部門驗收的,交不了房,也無法辦理房產證。
2、開發商在銷售房屋時沒有取得完整的五證
開發商要想在房地產市場上銷售商品房,就必須取得完整的五證。如果五證不全,那么所建的房屋就屬于違規建筑,購房者即使購買了也無法辦理房產證,所以五證不全的房子,購房者一定不要買。
3、開發商將房屋抵押給他人
有些開發商雖然取得五證,并已取得大產權證,但開發商為了回籠資金開發新的項目,將項目的房屋抵押給了別人,同時出售該項目的房屋。面對這種情況,如果開發商不能及時履行到期的債務,抵押權人要求實現抵押權的話,購房者肯定是無法取得房產證的,甚至連居住權都沒有,最后購房者只能通過訴訟來要回所付的房款,能不能要回還另當別論,所以購房者在買房前要充分了解房屋狀況。
4、沒有結清相關稅費
買房時涉及的稅費較多,如果購房者少交一項稅費,就會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不過,這種情況相對來說比較簡單,只要購房者及時補交相關稅費,就可以正常辦理房產證。
開發商辦不了房產證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開發商辦不了房產證,如果是開發商自身原因造成的,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損失。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么辦
我們在買房之后到交房期間就會開始思考什么時候能拿到房產證,房產證相信大家都知道它的重要性,也經常聽到一些開發商不給購房者這辦理房產證的事情。如果我們購房后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么辦?開發商不給辦理房產證原因有:
樓房建造不符合規定
開發商樓房建造不符合相關規定,建造不符合規定不是指樓房質量存在問題,而是樓房使用不符,或者樓房建造規劃不符合要求。樓房不符合規定是指開發商拿的是工業用地,使用時作為商業用地,是開發商不按國家規定擅自改變土地使用用途,樓房建造規劃是指開發商在建造樓房時上報建委的圖紙和實際驗收時有差異。以上兩種情況開發商是無法辦理房產證的,我們買房時可先看開發商的土地授權書上是否表明為住宅用地。查看房屋設計規劃圖建造是否符合標準。
開發商出逃
很多開發商在銷售樓房時會委托專業的售樓團隊銷售,如果開發商在施工時出現了一些資金問題,造成資金鏈斷裂,這時開發商資金無法支撐時會選擇出逃,剩下了一堆的爛攤子無人收拾,這種情況下肯定無法辦理房產證,而且購房者不止從哪維權。我們買房時要注意選擇一些知名度較高的公司。
五證不齊全
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如果開發商這些證件不齊全,是不可能辦理房產證的,辦理房產證就成了一句空話,現實中很多開發商在五證不齊的情況下開始銷售樓房,更有些開發商甚至偽造這些證件,肯定會造成無法辦理房產證的局面,這時辦理房產證開發商會一拖再拖。
樓盤質量驗收有問題
樓盤驗收有著嚴格的國家標準,如果開發商的樓盤在驗收時未通過,此時我們也無法辦理房產證。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處理方法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中第39條規定:我們在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期限滿一年后,屬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方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購買方可請求解除合同,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我們在買房時在房管所登記滿一年且超過一年后可至當地法院起訴要求解除購房合同,并且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或法院一般會要求開發商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產證,并且支付違約金及其它的經濟損。
辦理房產證需要注意事項
新房辦理房產證一般有開發商代為辦理,甚至優點開發商把所有的流程全部處理完成,這時我們需要注意一些東西:
1、我們需要和開發商簽訂委托協議書
1)必須和開發商約定期限辦理房產證;
2)約定期限繳納相關費用,且需提供相關收據發票;
3)約定期限內辦理,未能辦理開發商需承擔什么違約責任;
4)貸款房產證需抵押,我們必須要在抵押前驗證房產證;
5)必須約定辦理抵押時的相關費用有誰來出;
以上就是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么辦的一些具體原因,我們在維權時需明確情況,才能在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我們知道需要如何處理。
商品房房產證辦不下來怎么辦
1、找開發商協商
如果是購買新房的話,房產證一般都是開發商在負責辦理的,購房者遇到房產證辦理不下來的情況時,首先想到的應該是找開發商協商處理。一般購房合同中都是有約定房產證辦理時間的,房產證辦理不下來肯定是有原因的,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不能夠辦理產權證的,購房者可以選擇跟開發商協商繼續等待,或者是選擇退房,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2、發律師函
因為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房產證一直辦不下來,購房者和開發商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話,可以委托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主要是起到一個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開發商積極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解決辦不了房產證的問題,發律師函比走司法途徑要方便一些,但是律師函是沒有強制性的,如果開發商一直拒不賠償或積極處理問題的話,還是要提起訴訟的。
3、訴訟
一般我們國家的糾紛處理問題都是會采取由輕到重的方式,如果購房者和開發商協商后完全不能解決問題的話,那么購房者是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的,但是提起訴訟的前提是要先進行仲裁,仲裁時可以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或者終止合同,同時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相應的違約金。
商品房房產證辦理流程
1、初始登記: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流程的必要前提條件。
2、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
3、通常主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所需時間大約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兩三個月之后,可以向開發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
4、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填寫之后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中會有現成的蓋好章的表格,只需到開發商處領取并填寫就行了。
5、拿會測圖/表:由于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梢缘介_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并領取測繪表。
6、領取相關證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
7、繳納公共維修金,契稅: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
8、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時間領取房產證。另在繳納印花稅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時需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