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的標準(生產銷售有害食品罪量刑標準)
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標準
銷售偽劣產品罪的量刑標準:銷售金額達到五至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達到二十至五十萬元的,處二到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銷售金額達到五十至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
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量刑標準為:
一、生產銷售繳滿偽劣產品的,銷售金額到達五萬元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二、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三、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四、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16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的;
2、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十五萬元以上的;
3、偽劣產品銷售金額不滿五萬元,但將已銷售金額乘以三倍后,與尚未銷售的偽劣產品貨值金額合計十五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標準
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標準如下:
1、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銷售金額20萬元以上不滿50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銷售金額50萬元以上不滿200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銷售偽劣產品罪的構成要件包括:
1、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
2、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為人的故意表現為在生產領域內有意制造偽劣產品;
3、侵犯客體為國家對普通產品質量的管理制度。包括國家有關產品質量、工商行政的管理制度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4、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產品質量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標準
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標準:犯本條所定之罪,依其銷售金額定其刑事責任: l、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3、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4、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第一條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_在產品中摻雜、摻假_,是指在產品中摻入雜質或者異物,致使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者產品明示質量標準規定的質量要求,降低、失去應有使用性能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_以假充真_,是指以不具有某種使用性能的產品冒充具有該種使用性能的產品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_以次充好_,是指以低等級、低檔次產品冒充高等級、高檔次產品,或者以殘次、廢舊零配件組合、拼裝后冒充正品或者新產品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_不合格產品_,是指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質量要求的產品。 對本條規定的上述行為難以確定的,應當委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進行鑒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_銷售金額_,是指生產者、銷售者出售偽劣產品后所得和應得的全部違法收入。 偽劣產品尚未銷售,貨值金額達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銷售金額三倍以上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未遂)定罪處罰。 貨值金額以違法生產、銷售的偽劣產品的標價計算;沒有標價的,按照同類合格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貨值金額難以確定的,按照國家計劃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聯合發布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委托指定的估價機構確定。 多次實施生產、銷售偽劣產品行為,未經處理的,偽劣產品的銷售金額或者貨值金額累計計算。
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標準
銷售偽劣產品罪的量刑標準:銷售金額達到五至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達到二十至五十萬元的,處二到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銷售金額達到五十至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標準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標準為:對于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是需要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于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是需要判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于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是需要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于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是需要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