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觸犯搶劫罪該怎么判刑
搶劫罪量刑標準
一、搶劫罪的量刑是什么
1、搶劫罪量刑標準如下: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有以下情形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二、搶劫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當場實施暴力、威脅或其他方法劫取他人財物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常見形態之一
駕駛機動車、非機動車奪取他人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1、奪取他人財物時因被害人不放手而強行奪取的;
2、駕駛車輛逼擠、撞擊或者強行逼倒他人奪取財物的;
3、明知會致人傷亡仍然強行奪取并放任造成財物持有人輕傷以上后果的。
常見形態之二
(一)攜帶兇器搶奪的,依照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攜帶兇器搶奪”,是指行為人隨身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進行搶奪或者為了實施犯罪而攜帶其他器械進行搶奪的行為。行為人隨身攜帶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以外的其他器械搶奪,但有證據證明該器械確實不是為了實施犯罪準備的,不以搶劫罪定罪;行為人將隨身攜帶兇器有意加以顯示、能為被害人察覺到的,直接適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行為人攜帶兇器搶奪后,在逃跑過程中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使用暴力相威脅的,適用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行為人實施盜竊、詐騙、搶奪行為,未達到“數額較大”,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情節較輕、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論處;但具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的規定,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1、盜竊、詐騙、搶奪接近“數額較大”標準的;
2、入戶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詐騙、搶奪后在戶外或交通工具外實施上述行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輕微傷以上后果的;
4、使用兇器或以兇器相威脅的;
5、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三)以毒品、假幣、淫穢物品等違禁品為對象,實施搶劫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搶劫的違禁品數量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
(四)搶劫賭資、犯罪所得的贓款贓物的,以搶劫罪定罪,但行為人僅以其所輸賭資或所贏賭債為搶劫對象,一般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五)為個人使用,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財產的,一般不以搶劫罪定罪處罰,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脅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財產的,可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六)冒充正在執行公務的人民警察、治安聯防隊員“抓賭”“抓嫖”,沒收賭資或者罰款的過程中,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脅的,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七)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買賣、交易、服務為幌子采用暴力、脅迫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與合理價錢、費用相差懸殊的錢物的,以搶劫罪定罪處刑。
常見形態之三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借貸為名采用暴力、脅迫手段獲取他人財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的,以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
常見形態之四
對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實施搶劫行為,以搶劫罪定罪處罰。
常見形態之五
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聚眾“打砸搶”,對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首要分子,以搶劫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依據《刑法》的規定,搶劫罪有兩個量刑標準: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入戶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等情形,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盜竊罪和搶劫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眾所周知,盜竊罪與搶劫罪之間有許多的不同之處,而它們之間最大的不同其實就在于量刑標準上面。那么,盜竊罪與搶劫罪分別是如何量刑處罰的呢?接下來,我就為大家就盜竊罪搶劫罪量刑進行講解,希望能夠解開大家的疑惑,具體內容請仔細閱讀下文內容。
盜竊罪和搶劫罪的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盜竊罪的量刑標準
1、盜竊數額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
2、盜竊數額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3、盜竊數額特別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無期徒刑。
二、搶劫罪的量刑標準
犯搶劫罪的,應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定罪量刑。
量刑標準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直至死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實踐中,搶劫罪的嚴重程度是要比盜竊罪高的多,因此《刑法》規定對搶劫犯罪最高可以對行為人處死刑。
搶劫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一、搶劫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1、搶劫罪量刑標準如下:
(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搶劫罪】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走公私財物的,除判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搶劫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
2、搶劫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搶劫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搶劫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并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搶劫罪量刑標準最輕的處罰是什么?
法律主觀:
一、 搶劫罪 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1、觸犯搶劫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處 罰金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 死刑 。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 (1)入戶 搶劫 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搶劫巨額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二、怎么處罰搶劫罪 1、構成搶劫罪的,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1)搶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入戶搶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搶劫三次或者搶劫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的;搶劫致一人重傷,末造成殘疾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持槍搶劫的;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依法需要判處無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根據搶劫的次數、數額、手段、后果等犯罪事實增加 刑罰 量,確定基準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應的刑罰量: (1)每增加 輕微傷 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刑期; (2)每增加輕傷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的刑期; (3)每增加重傷一人,可以增加一至二年的刑期; (4)每增加 傷殘等級 一級,可以增加二個月六個月的刑期; (5)每增加搶劫一次,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三年的刑期; (6)搶劫數額未達到數額巨大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二個月的刑期;搶劫數額達到數額巨大的,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二個月的刑期; (7)每增加本部分第1條第(2)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的刑期。 3、有下列情節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1)持 管制 刀具等搶劫的; (2)流竄作案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1)教唆或伙同他人搶劫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財物的; (2)確因生活所迫、學習、治病急需而搶劫的。 只要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應當 立案 。搶劫罪是行為犯, 刑法 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 立案偵查 。一旦被控搶劫罪,最好請專業的刑辯 律師 介入,從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68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