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之后還不給錢怎么辦(仲裁執行了,還是不給錢怎么辦)
仲裁書下來了對方還是不給錢
一、勞動仲裁公司不給錢怎么辦
1、仲裁后公司還是不給錢的,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仲裁書。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2、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3、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4、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5、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7、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8、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
二、勞動仲裁公司不到場怎么解決
1、可以可以采用留置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鑒于無法找到當事人,一般可采用留置送達(留置于經營場所,須有見證人)、公告送達(單位門口張貼或者省級以上報紙刊登)。
2、當事人若確有困難,不能在所定的開庭日期到庭,則可以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向仲裁庭提出延期開庭請求,是否準許:由仲裁庭決定。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決。
3、找不到公司的法人,可根據工商檔案找公司所在地,即公司住所地,只要公司找到并有財產可供執行即可。
勞動仲裁調解后不給錢怎么辦
勞動仲裁調解之后不給錢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爭議發生后,調解是有效解決糾紛的途徑之一。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雙方有調解意愿的,應當先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在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并出具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確認的義務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執行,又稱為民事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執行組織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運用國家的強制力量,在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義務時,強制其履行義務,從而實現生效法律文書內容的一種訴訟活動。
強制執行有以下特征:首先執行只是國家機關實施的行為。執行權是國家的一項公權力,只能由國家機關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單位或者公民個人行使。在我國,行使執行權的國家機關是人民法院。其次人民法院進行執行活動必須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為根據。并且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具有強制性。最后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民事執行中的保障性執行措施主要包括:法院搜查、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強制交付遲延利息或遲延履行金和繼續履行。
因此,如果勞動仲裁調解之后,對方不給錢的,是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條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應當先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協議的結果。調解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仲裁成功了老板還是不給錢怎么辦
法律分析:1.仲裁后公司還是不給錢的,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仲裁書。
2.搜集對方財產線索,申請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勞動仲裁勝訴后公司不給錢怎么辦
法律主觀:
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