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后借條丟了怎么辦(起訴之后借條丟了怎么辦)



起訴后借條丟了怎么辦(起訴之后借條丟了怎么辦)
特邀律师

起訴后借條丟了怎么辦(起訴之后借條丟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在提起民事訴訟時有義務提交借條原件,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將以此為定案的依據。如果只有借條的復印件,再無其他材料可以印證欠款這一事實,借條復印件就喪失了證據效力,將會承擔敗訴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分析:證據是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客觀事實。在提起民事訴訟時有義務提交借條作為證據,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將以此為定案的依據。如果借條丟了,有其他證據能夠證明借款事實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無其他材料可以印證欠款這一事實,將會承擔敗訴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 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法院檔案借條丟失需要看是在法定程序的何種階段。如果法院已經下達了判決書,借條原件丟失也沒有關系。但如果在訴訟過程中借條原件遺失,那么借條的效力則需要借債人的認可。
一、法院檔案里借條原件丟失該怎么辦?
第一,起訴被法院立案受理后,借條原件一般應當由當事人自己保管,直到開庭舉證時,原告才向法庭遞交;
第二,開庭時遞交給法庭的借條原件,如果法院調解或者判決結案,就必須由法院保存在卷宗中,不會再給原告了,因為這是法院處理案件的依據;
第三,如果原告撤回起訴,原件法院會退還給當事人,由當事人保存。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制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二、借條原件丟失的處理辦法
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如是現金方式支付,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或在場證明人等。
2、主張債權的證據:收集曾向借款人要過錢的證據,可以是對方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求還錢。
3、對方財產信息:出借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對方稱無力還錢,出借人可盡量摸清對方的財產情況,主要是房子、車、公司等,向法院提供有效線索。
三、借條書寫的注意事項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如數額較大也應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法院檔案里借條的遺失如果是法院工作人員的失誤,是可以向上級法院投訴,并且在法庭上的舉證質證環節會對此進行記錄。如果在法院判決后需要借條原件而被遺失的情況,當事人提供法院判決書也是具有同等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