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能不能起訴債權人(擔保人能不能起訴借款人)
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償還貸款嗎
法律主觀:
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借款人追償,追償時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追償。
《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二條規定,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抵銷權或者撤銷權的,保證人可以在相應范圍內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6868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 債務人 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 擔保物權 的情形, 債權人 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 證人 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擔保人是否可以起訴借款人?
法律主觀: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的,為 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 債務履行期屆滿 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 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 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 債務承擔責任 。”這些規定表明在 連帶責任擔保 中,債權人既可以單獨 起訴借款人 ,也可以單獨起訴保證人,還可以將借款人和擔保人作為共同被告一并提起訴訟。現在借款人死亡,保證人的保證期尚未屆滿,你可以直接向保證人追要借款,這是 符合法律規定 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可以。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于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后(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嗎?
可以。擔保人履行債務之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向法院起訴債務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第七百零一條 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第七百零二條 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抵銷權或者撤銷權的,保證人可以在相應范圍內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還款后如何起訴借款人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于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后(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擔保人追償權怎么行使
第一、擔保人在主張擔保追償權時應當對基礎債權的真實存在負有舉證義務。所謂基礎債權,就是擔保人所擔保的主債權。主債權不僅是擔保的基礎,也是行使擔保追償權的基礎之一。如果主債權不是真實的,擔保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礎,更勿論擔保追償權了。當然,在大部分擔保追償權糾紛案件中,當事人各方對主債權的真實存在并無爭議,在此情況下,擔保人也就無需對主債權的真實存在另行舉證。
第二、擔保人應當對其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負有舉證義務。這是行使擔保追償權的前提條件,也是最容易出現爭議的環節。擔保人在就其承擔擔保責任舉證時應當特別注意區分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和實際承擔擔保責任的區別。部分案件中,擔保人僅出示判決其應當承擔擔保責任的判決書作為其行使擔保追償權的證據,而對其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向債權人清償債務的事實未能舉證或舉證不充分,在這種情況下,其追償請求很可能因證據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第三、對實際承擔擔保責任的舉證要求。如前所述,擔保人行使擔保追償權應以其實際承擔擔保責任為前提。那么,如何對實際承擔擔保責任進行舉證就關系到擔保人的追償請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擔保人對此進行舉證的方式多樣化,但都以能夠證明其實際承擔了擔保責任為目的。比如,通過法院執行承擔擔保責任的,應當出具法院執行部門開具的案款收據等相關證明材料;自行承擔擔保責任的,應當出具相應銀行匯款等支付憑證;當然還可以提交債權人收到擔保人清償款項收據等證據予以佐證。這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僅僅只有債權人收到擔保人清償款項的收據或書面證明材料的,通常無法確認擔保人承擔了擔保責任,尤其是在清償款項數額較大的情況下,僅僅依據債權人的收據或書面證明材料只是佐證,而不能據此確認擔保人已經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擔保人能起訴借款人嗎
法律主觀:
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如果借款人沒有按時償還借款,擔保人根據約定承擔了擔保責任的,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此時擔保人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可以起訴他嗎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可以起訴他嗎
可以起訴。如果到期貸款人不能歸還貸款,作為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款的連帶責任,所以,具體需要擔保人履行自己的擔保義務,償還貸款之后,再向貸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進行追償,要求貸款人償還貸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條 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可以起訴借款人嗎?
可以。擔保人履行債務之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向法院起訴債務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第七百零一條 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第七百零二條 債務人對債權人享有抵銷權或者撤銷權的,保證人可以在相應范圍內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可以起訴嗎擔保人有自
借款人不還 錢,擔保人可以 起訴借款人 ,但是需要在 擔保人承擔 了應承擔的保證責任后,借款人不向保證人在其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償還的,保證人才可以 向法院起訴 借款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 承擔保證責任 的,為一般保證。第六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的,為 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