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怎么去處理債權債務(合同解除協議模板)
因主合同解除債務人應當返還的款項
一、合同解除后已付款項怎么處理
合同解除后已經支付的款項,當事人可以依據合同的性質,請求返還款項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如果一方過錯造成損失的,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合同解除包括什么方式
(一)協商解除
所謂協商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而解除合同,使合同效力消滅的行為。因協商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而非是在合同訂立時約定解除,故又稱之為事后協商解除。
協商解除的條件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是將原合同加以解除的協商一致,也就是在雙方之間又重新成立了一個合同,其內容主要是把原來的合同放棄,使基于原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歸于消滅。當事人不僅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同時也享有協商解除合同的權利。不過,協商解除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得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否則,解除協議無效,當事人仍要按原合同履行義務。
(二)約定解除
所謂約定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一定的條件,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一方在出現某種情況后享有解除權,并通過解除權的行使消滅合同關系。
約定解除具有如下特點:
1.當事人雙方既可以在訂立合同時在合同中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也可以在訂立合同以后另行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權的約定也是當事人雙方訂立的合同,它是一方行使解除權解除原合同的基礎。
2.約定將來享有解除權本身并不導致合同的解除。當事人雙方約定將來享有解除權,只是賦予當事人在某種情況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權利,但合同的權利義務在約定解除權時并不終止。因此,約定將來享有解除權本身并不導致合同的解除。
3.約定將來享有解除權解除合同,是對將來合同效力的約定。在當事人雙方達成解除合同條件的協議時,合同的權利義務并不終止,只有將來發生了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合同的權利義務才得以終止。
4.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發生,并不導致合同的自動解除。合同必須由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才能解除。也就是說,在發生了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以后,只有約定享有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根據自己的情況,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權利義務才得以終止。約定享有解除權的當事人不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使發生了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合同的權利義務也不終止,合同繼續有效。
5.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發生以后,只要約定享有解除權的一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權利義務就終止了,而無需再獲得另一方的同意。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所以要依據實際情況處理合同解除后已經支付的款項。
發出解除合同通知后能否再繼續履行合同
法律主觀:
合同解除后,不能繼續履行。,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一)債務已經履行;,(二)債務相互抵銷;,(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四)債權人免除債務;,(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合同解除后還能追究違約責任,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五百六十七條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合同解除方式有以下幾種:,1.協議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2.約定解除,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依據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3.法定解除,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等情形的可以依法解除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債權債務關系怎么解除
法律主觀: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第五百五十八條規定,債權債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
第五百五十九條規定,債權債務終止時,債權的從權利同時消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合同解除后當事人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已履行部分的貨款
合同解除分為很多種情形,可以是法定解除、約定解除、協商一致解除,合同解除后,已經履行完畢的終止,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如果違約的話可以主張恢復原物等。解除合同與貨款返還有何關聯?下面由我為您整理有關合同解除后可否要貨款的內容供您參考了解。一、合同解除后可否要貨款
根據民法典規定,合同因終止解除的,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看合同有無約定,如果沒有的話,那就看情況。如果你之前已經給了對方一部分貨物,但是在合同解除之后,對方沒有把貨物返還給你,就可以要求對方支付貨款。
二、合同解除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于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系。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于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三、合同解除與終止區別
(一)適用情形不同。合同終止適用于繼續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適用于非繼續性合同。
(二)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終止僅使合同關系發生將來消滅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發生既往消滅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對已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后果。
(三)權利專屬不同。合同終止權為非專屬權,可隨債權或債務一同移轉第三人;而解除權為專屬于債權人的權利,除可隨同債權債務概括移轉外,不得因單純的債權讓與或債務承擔而移轉給第三人。
以上就是我為您整理的有關合同解除后可否要貨款的相關內容,首先要看有無約定,因為合同主要遵循的是意思自治原則,如果沒有,可參照上述內容確定是否可以要求貨款。如果您還有任何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答疑解惑。
解除合同后無力償還債務
一、合同解除后不還錢怎么辦
合同解除后債權債務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比較復雜,要看解除合同的原因和方式。《合同法》規定,合同解除有兩種: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如果是約定解除,則雙方協商合同解除后的先關事宜;
如果是法定解除,則以合同的履行情況、受損情況以及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來確定合同解除后的處理方式。
一般說來,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應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要求賠償損失。
履行情況,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狀態以及該合同對當事人雙方的影響。
合同因故終止或解除,履行過的義務或已支付的錢如何處理?
民法典規定,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處理已付款項。如果沒有約定的,合同因違約解除的,違約方交納定金的,不能要求返還,交納保證金方違約的,雙倍返還保證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于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民法典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系。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于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合同解除后怎么去處理債權債務
合同解除后處理債權債務如下:當事人之間的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一方當事人喪失要求另一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內義務的權利。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條
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