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失費保險公司可以陪嗎
交通肇事當事人的精神撫慰金是由肇事者和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嗎?
對于車禍的精神損害賠償,首先,責任人(一般是車主)是有義務賠付的;其次,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亦是有義務賠付的,但其它商業險一般認為是不包括精神損失賠償的。
一、若是交強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因侵權造成的損害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因此,保險公司應承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責任。
依據第三者利益保護原則及保險分擔風險原則,交強險是為第三人利益而設立的保險,其目的是為了保護第三人的利益,從性質上來講已突破了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它承擔的侵權責任,而非合同責任,因此,保險公司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賠償限額中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次序問題的批復》中,明確規定:人身傷亡所造成的損害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保險公司應該賠償。
二、若是商業險,則保險公司不承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責任。因為此時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同責任,而在商業險中大都約定精神損害不賠,因此,保險公司不承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責任。
建議:審判實踐中,受害方及車主請求判決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并沒有超出車主與保險公司關于賠償限額的約定,是會得到法院認可和支持的。
因此,在不超出保險責任限額的情況下,當事人完全可以主張由保險公司來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充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損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險公司對承保車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所依據的標準,包括人身損害賠償標準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標準內容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社保補繳費、重新入職損失費、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費、暫時失業費。
住院生活或采購費、返鄉跨省交通費、縣內交通費、跨縣交通費、護理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跑腿費、起訴取證跑腿費、差旅費、因傷服藥輸液對人體產生的危害或縫合傷疼費、各類復印費、衣物報廢或財產損失費、
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于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于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于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于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于精神損害撫慰金,
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車禍精神損失費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法律分析:在保險范圍內的,保險公司會賠償,不在理賠范圍內的不會賠償。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保險公司賠的。
法律依據:《精神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一條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權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2、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3、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保險公司賠嗎
由于交通強制保險的保險限額只有12萬2千元,其中包括11萬傷殘賠償金、1萬元的醫療費,2000元的財產損失,即交通事故傷殘或者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誤工費等的賠償限額就只有11萬元。如此一來,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傷殘級別比較高的情況下,這11萬元明顯不足以賠償全部的損失,就需要在商業保險中另行予以賠付。而現行的商業第三者保險是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如果這部分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在交強險中未予賠償的話,那么將導致受害人的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賠不上,到商業險中不能賠的情況。
在實踐中,法院的判決也不一致,有的將精神損失費納入交強險中優先賠付,將其他傷殘賠償金判到商業第三者險中賠付,這樣就維護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法院在交強險中優先賠償傷殘保險金等,如果有余額就判付精神損失費,如果沒有就將該部分精神損失費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樣就會導致無法執行的情形,不利于保護受害的權益。
基于上述情況考慮,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規定: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包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民法通則》第120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交強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百萬購車補貼
交通肇事罪精神損失撫慰費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交通肇事罪 精神損失撫慰費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車禍后賠對方的 精神損失費 ,保險公司一般不賠償。 依照《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及 保險合同 的規定:因保險事故引起的任何有關 精神損害賠償 為責任免除。所以無論法院判決被保險人是否應賠償精神損失,保險公司均不負責賠償。 第一,交通肇事罪為 刑事犯罪 ,在交通肇事罪的 罪名 下,由于加害人將會或者一定會受到刑事處罰,法院一般不支持受害者或家屬的精神撫慰金的請求。 第二,此時,需要受害者或家屬提出“刑事附帶 民事責任 賠償”之訴,此時,根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當事人在侵權 訴訟 中沒有提出賠償 精神損害 的訴訟請求,訴訟終結后又基于同一侵權事實另行起訴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害者必須此時提出精神賠償請求。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自然人因 侵權行為 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遺體遭受侵害”,一般都會發生精神損害賠償。 第四,斑馬線上撞人,而且已經確定為“全責,”那么,非常遺憾,精神賠償發生的可能性為百分之70,而受害人已經死亡,后果極其嚴重,那么精神賠償發生的可能性為百分之百。 第五, 死亡賠償金 的最高額為11萬,其實,已經是對死亡者家屬的一種實質性補償,精神賠償應該考慮到這點,所以,如果造成對方死亡等極其嚴重后果的,法院一般會判處1到3萬元左右的精神賠償。如果是 傷殘 ,按照級別和情節,一般只會判處1千到1至2萬元的精神賠償。 第六,若是法院判決,就應該執行。如果法院判斷有誤,可以提起上訴,但維持原來判決的可能性很大。 第七,保險公司賠付的范圍,一般在保險合同中寫的很清楚,如果保險公司不賠,你把保險公司告法院,法院審查的也是你和保險公司之間的保險合同。所以,你應該馬上看一下你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合同,比如有沒有“保險公司承擔保險金責任,但精神撫慰金除外”這幾個字,如果精神撫慰金除外的表述在你們的合同中出現,你已經在合同上簽字,表示你同意了合同內容。 第八,“禁止反言”原則,也就是說你和保險公司,作為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必須遵守和履行合同約定,合同上寫明了“精神撫慰金”除外的,你就只好自己承擔責任了。 精神損失費的賠償問題,有關的當事人需要向肇事者進行索賠,所以在具體的問題的處理上不能一味的歸責于保險公司,但是最為關鍵的就是在索賠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這樣自己的問題處置就會有著積極的意義,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直接損失。
車輛保險中精神損失費的賠償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保險公司會賠,但每個司機畢竟購買的保險是有限的,故此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的范圍也是有限的。故此很有可能會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后,即使保險公司支付了一定數額的精神賠償金,受害者也依舊沒有獲得足夠的賠償,此時就需要肇事者自己來承擔剩余的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
如果投保了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精神損失費保險公司會賠。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相當嚴格,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嚴重的人身損害或者巨大的心靈創傷的,有嚴重結果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法院的判決也不一致,有的將精神損失費納入交強險中優先賠付,將其他傷殘賠償金判到商業第三者險中賠付,這樣就維護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法院在交強險中優先賠償傷殘保險金等,如果有余額就判付精神損失費,如果沒有就將該部分精神損失費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樣就會導致無法執行的情形,不利于保護受害的權益。若是有民事主體由于交通事故的發生而使得其精神受到了損傷,此時保險公司是需要支付精神賠償金的,但是一般精神損失費的賠償數額是比價大的,也即在保險公司承擔責任之后,也有可能肇事者依舊也需要支付精神損失賠償。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一)當事人自行賠償;(二)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九十五條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聯合有關部門,設置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保險公司賠嗎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保險公司會賠,如果投保了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在本起事故中負有責任,則在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先行賠償傷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保險公司承擔精神損害賠償金嗎
保險公司是否承擔精神損害賠償金,需根據具體情況而定:
1、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公司應承擔精神損害賠償金;
2、如果是車禍后賠對方的精神損失費,保險公司一般不賠償。
保險公司的賠償范圍是什么
保險公司的賠償范圍如下:
1、交通事故,車輛因道路上的故障或事故而受傷、死亡或失去財產的事件;
2、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機動車傷亡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范圍內給予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