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方式有什么(離婚的方式有什么離婚和什么離婚)
夫妻離婚的方式都有哪些呢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的方式有:1、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2、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與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常用的有幾種方式?
離婚的方式有登記離婚和訴訟離婚二種方式。
登記離婚應符合的條件:1、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系當事人。2、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3、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并承擔法律后果。4、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就家庭共同財產、債權、債務及子女的撫養或對生活困難一方的幫助達成協議,并自覺履行這種承諾。5、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男女雙方離婚的方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男女雙方離婚的方式有兩種選擇,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是訴訟離婚。但協議離婚更方便,男女雙方協商好財產怎么分割、孩子的相關問題等,帶上雙方的帶上結婚證、戶口薄、身份證、離婚協議書、照片這些材料,去雙方任意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訴訟離婚是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不經同意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在我國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法律主觀:
我國離婚的方式具體如下:
1、如雙方協議離婚的,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即可領取離婚證;
2、如雙方訴訟離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判決準予離婚的,判決生效,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離婚是一種法定的離婚形式,是婚姻關系解除的前提條件,是我國法律規定的一種離婚形式。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不再履行夫妻義務、共同生活關系的法律行為。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離婚方式有:協議離婚、雙方對共同財產及子女撫養、財產婚姻登記機關所發離婚登記申請時所記載的資料進行受理和審查。婚姻登記機關認為符合《婚姻法》規定離婚條件并準予離婚登記后,應當及時予以發給離婚證。協議離婚是我國現行婚姻法規定離婚方式之一。在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一方當事人簽發的離婚證中,既規定了當事人離婚時應遵守的條件、程序和應履行的義務等內容,又規定了離婚后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等問題。目前我國實行在雙方當事人在開庭前達成一致意見并簽字蓋章后,方能生效。"無法進行有效法律婚姻關系維系時,作出離婚判決。也就是說,在沒有協議離婚之時便無法達到離婚要求;協議離婚是雙方當事人在而且也是當事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對婚姻自由和離婚自由意志的表達方式。夫妻雙方自愿結合而成;它不是一種特殊意義上的協議離婚或自行解除關系。
3、經審查,認為雙方確已達到離婚的法定條件,且該離婚案件的審理結果對當事人合法權益影響很大時,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并將該離婚案件送達當事人。在人民雙方當事人在判決生效后7個工作日內,持人民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向人民只要雙方均同意,則不需要另行協商不成怎么辦?在這種情況下,夫妻雙方協議財產分割時必須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為基礎,若有一方在財產分割時隱瞞、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將面臨共同財產被分割后不能再取得財產,只能返還財產的一種法律后果。若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各自隱瞞對方財產情況、轉移財產、揮霍夫妻共同財產、轉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對方財產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在離婚過程中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不能只以夫妻共同財產為基礎來分割的。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話要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因此夫妻協商財產分割也是離婚后處理財產分割的一個重要環節。
離婚方式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離婚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協議離婚,第二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達成解除婚姻關系的合意,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是指由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通過訴訟程序,經法院調解或者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不以協議離婚為前提。
一、協議離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夫妻雙方自愿離婚。
自愿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前提和基礎雙方當事人離婚的意思表示必須是自愿的、真實的、一致的。
2、夫妻雙方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為確保雙方意思表示的自愿、真實和一致,采取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通過協議離婚方式解除婚姻關系。訴訟離婚對當事人的行為能力沒有要求。
3、雙方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已達成協議。
協議離婚中的“協議”,不僅指夫妻雙方對解除婚姻關系達成一致,也包括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離婚相關事項達成協議。該協議稱為離婚協議,離婚后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撫養,子女撫養費的負擔和給付形式,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探望權的行使,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等都可以作為協議的內容寫入其中。離婚協議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簽字,并提交婚姻登記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離婚協議必須在雙方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一方被脅迫簽訂離婚協議,屬于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4、夫妻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為確保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法律要求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即雙方必須親自到場,不得代理。完成離婚登記,即解除婚姻關系。
5、“離婚冷靜期”是協議離婚的必經程序。
依據《民法典》第1077條的規定,夫妻雙方需要先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離婚登記申請,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三十日就是俗稱的“離婚冷靜期”。
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如果這這一期限內,雙方當事人沒有申請發給離婚證的,則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裁決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方式。
如果夫妻雙方對離婚與否、財產分割方案、子女撫養問題以及債權債務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夫妻任何一方均可以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協議離婚的前提是雙方自愿,但離婚訴訟不要求夫妻雙方對離婚達成一致意見,不需要征求對方的同意。
離婚訴訟包括調解和判決兩個階段。調解是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離婚訴訟中的調解屬于訴訟內調解。調解的結果有三種:第一,調解后雙方當事人和好,原告撤訴;第二,雙方達成離婚協議,法官按照當事人協議的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雙方婚姻關系解除;第三,調解不成,進入判決階段,由法院依法判決是否解除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還需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做出裁決。
訴訟離婚,除達成離婚調解協議的外,離婚判決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需要說明的是,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也可以向基層調解組織等有關部門申請要求調解。不同于法院的訴訟內調解,這種調解被稱為訴訟外調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也不是離婚訴訟的必經程序或者前置程序。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達成解除婚姻關系的合意,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的離婚方式。根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相關規定,協議離婚應當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夫妻雙方自愿離婚自愿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基礎,也是離婚協議有效的前提條件。一方由于被脅迫簽訂的離婚協議屬于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二、夫妻雙方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簽訂離婚協議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離婚協議約定的內容應當清晰、明確、不存在歧義。
2、離婚協議應當以書面的形式呈現。
3、離婚協議應當就子女的撫養權、撫養費、探視權等問題進行約定。
4、離婚協議應當就夫妻共同財產的類型、分割方案等細節進行約定。
5、離婚協議應當就債權債務關系的享有和承擔進行約定。
離婚的方式包含有哪些
法律分析: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夫妻離婚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方式離婚。
1.如果雙方能就離婚、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雙方親自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如果雙方不能就以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想要離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被告經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法院審理認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