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了撫恤金是否可以繼承
喪葬費和撫恤金屬于遺產嗎?
喪葬費應用于辦理喪葬事宜。例如:為安排死者生前好友和親屬遺體告別儀式租用場地的費用、為死亡人整理遺容費、火化費、運尸費、尸體冷藏停放費、預定靈車、骨灰寄存、購買墓碑等支出的費用。
撫恤金是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對職工死亡后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規定,向其死者家屬或其生前被扶養人給付一定精神撫慰和經濟補償費用。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自然人死亡的時間是劃定遺產的特定時間界限,撫恤金和喪葬費是自然人死亡后產生的,而不是自然人在死亡時所遺留的財產,所以不是遺產,不適用繼承。死亡撫恤金、喪葬費屬于死者近親屬共有因素,事后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第304條規定,共有人可以進行協商分割,但不可以死者生前債務作抵償。
參考資料內容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法律)
第十五條 自然人的出生時間和死亡時間,以出生證明、死亡證明記載的時間為準;沒有出生證明、死亡證明的,以戶籍登記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記記載的時間為準。有其他證據足以推翻以上記載時間的,以該證據證明的時間為準。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三百零四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工傷保險條例》(行政法規)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老人病故撫恤金如何繼承
老人病故撫恤金繼承流程如下:
1、確認繼承權利。根據相關的法律和規定,老人病故撫恤金的繼承權利一般歸屬于老人的法定繼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在進行繼承前,需要先確認自己是否具有繼承權利。
2、申請繼承。在確認具有繼承權利后,需要向老人病故撫恤金的發放單位提交繼承申請,申請時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明和材料,如老人的死亡證明、繼承人的身份證明、繼承權利的證明等。
3、審核繼承申請。老人病故撫恤金的發放單位會對繼承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會將撫恤金發放給繼承人。
老人病故撫恤金繼承需要的資料如下:
1、死亡人員的身份證明、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證件;
2、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戶口簿、結婚證等相關證件;
3、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明、親屬關系證明等;
4、繼承人的銀行卡信息;
5、死亡人員的戶籍注銷證明或者死亡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的老人病故撫恤金的相關政策和規定可能存在差異,在具體操作時需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操作,并且需要遵循相關的法律和規定進行操作,否則可能會導致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和法律糾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撫恤金繼承最新規定
撫恤金不屬于遺產,但是在實務中一般是參照遺產繼承的順序和份額來分配。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有資格繼承撫恤金的人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父母、子女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優先分配撫恤金。只有當第一順序型敗繼承人都不存在時,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參與撫恤金的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或鉛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卜團顫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老人去世留下遺囑把撫恤金全部留給后老伴有效嗎?子女有權利繼承嗎?
老人去世留下遺囑把撫恤金全部留給后老伴無效,子女有權繼承。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撫恤金不屬于遺產,因此無法根據遺囑分配,只要是去世人直系親屬都有權利獲得。
法律分析
撫恤金,是國家或有關單位依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的費用。撫恤金包括撫慰和經濟補償。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不管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都必須是針對被繼承人的遺產進行的。而所謂遺產,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所遺留的個人的合法財產。而撫恤金,因為是被繼承人死亡后由被繼承人單位向被繼承人的近親屬和生前被撫養人支付的經濟補償,同時也帶有精神撫慰的性質,所以,撫恤金不屬于遺產,不能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繼承,被繼承人也不能在遺囑中確定自己的撫恤金的歸屬。如果死者所在單位對撫恤金的給付對象有規定,則按規定處理。如果沒對給付對象作出規定,則應屬于近親屬共有。近親屬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撫恤金雖然不屬于遺產,但在處理時會按遺產繼承人順序進行分配,第一順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員是第二順序,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的人員,撫恤金才在第二順序的人員中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八條 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民法典關于撫恤金繼承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死者的撫恤金不屬于遺產,也不受遺囑的約束,應當分配給死者的生活伴侶、未成年子女、無法獨立生活的父母等近親屬。如有其他繼承人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編第二章第五十五條規定,死者的撫恤金不屬于遺產,也不受遺囑的約束,應當分配給死者的生活伴侶、未成年子女、無法獨立生活的父母等近親屬。需要注意的是,撫恤金的分配順序為:生活伴侶、未成年子女、無法獨立生活的父母。如果有多人具有同等資格享有撫恤金,應當按照比例分配。如特殊情況下需要增加撫恤金的數額,可以由死者的近親屬協商決定。對于撫恤金的繼承問題,如果有其他繼承人存在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處理。人民法院會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進行裁判或調解。
撫恤金的數額如何確定?撫恤金的數額由死者的近親屬協商決定。根據《民法典》第五編第二章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如果特殊情況下需要增加撫恤金的數額,可以由死者的近親屬協商決定。因此,在確定撫恤金的數額時,應當綜合考慮死者生前的經濟狀況、家庭情況等因素。
撫恤金是對于死者的一種尊重和補償,并且在民法典中有明確的規定。在撫恤金的分配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規定和近親屬的具體情況進行分配,如有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 死者的撫恤金不屬于遺產,也不受遺囑的約束,應當分配給死者的生活伴侶、未成年子女、無法獨立生活的父母等近親屬。
撫恤金是否屬于遺產,如何分配?
撫恤金不屬于遺產,撫恤金的分配跟法定的遺產繼承的順序一樣,由配偶、子女父母等優先進行分配。撫恤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職工發給的費用。是用以優撫救濟死者家屬,特別是用來優撫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的。
一、撫恤金并不屬于遺產,分配方法如下所列
按照規定撫恤金不屬于遺產,不能以遺囑的形式進行分配。如果死者在死亡前,需要撫育扶助沒有勞動能力的親人和贍養家屬。對于這部分特定人員,依法按照一定的比例,給予一定金額的撫恤費,還有生活補助費。其中特定人員給付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如果是獨居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給付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供養親屬的具體劃分范圍,由國家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扣除特定人員撫恤金給付后,所剩余的部分由法定繼承人協商分配方法。如協商不成,按法定繼承人順序分配余下的撫恤金。
二、關于撫恤金不是遺產以及分配方法的建議
既然撫恤金不是遺產,那么就意味著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得到分配。對于撫恤金的分配,應該采取正面積極配合的態度。我認為撫恤金的分配,主要目的在于,補助死者生前所扶養和瞻養的無勞動收入的親屬。在我看來,沒有資金需求或者經濟壓力的繼承人,可以選擇放棄該撫恤金的繼承資格,讓更需要的人享受這份權利。同時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各瞻養親屬所核定的撫恤金總和,不應高于死者在因工死亡之前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