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生的孩子是否有繼承權(未出生的孩子怎么做親子鑒定)
未出生的孩子有繼承權嗎?
你好,有繼承權的,而且必須要為未出世的孩子保留一定的遺產份額。
法律規定,如果被繼承人留有尚未出生的胎兒,繼承人在分割遺產時, 應當為該胎兒保留一定的遺產份額,并且這部分遺產份額的保留是法律強制規定的,沒有為胎兒保留遺產份額的,應當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中扣除。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155條: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離婚時孩子還沒出生,撫養權是媽媽,以后孩子有繼承爸爸財產嘛?
當然可以繼承父親的遺產,離婚后出生也是子女,子女是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識。至于說什么“撫養權是媽媽”,這是一個病句,應該是“撫養權歸媽媽”,而且缺乏法律常識——繼承權是法定的,與撫養權歸男方還是女方,完全沒有關系。
只要子女是親生的,就算一生一世父子/父女沒有見過面,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除非父親有遺囑,把財產給了其他人,否則就可以繼承父親的遺產。如果還有其他財產遺囑沒有處置,那么這部分財產也按照法定繼承,也就是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原則上平均分配。
第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擁有相等繼承權,繼承被繼承人等份額的遺產。如果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跟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想有相同的繼承權。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未出生胎兒有遺產繼承權嗎?
還未出生的胎兒也是擁有繼承權的,只是他的繼承權要在他出生之后才能夠獲得。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在娩出時,如果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從規定中可以看出在這個胎兒還沒有出生的時候,她是擁有繼承權的。但如果再給他保留了繼承份額的過程中流產了,或者分娩出來之后是一個死體的,他的這個份額將要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但只要他出生以后是活著的,那他就應該獲得為他所保留的那個繼承份額。
所以案例中這一對父母擔心自己的孫子沒有辦法順利出生,就主張不保留他的份額是不合法的。為在他們的主觀臆斷里面已經認定了這個孩子是不存在的,可它又是客觀存在的一個胎兒,所以是應當要保留他的份額的。
相關法律規定,遺產分割的時候是應該要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并且所保留的遺產份額一般應該等同于,各繼承人所取得的遺產份額的平均數。也就是說,雖然胎兒還沒有出生,但是他擁有和其他人同等的繼承權。
當然,胎兒擁有繼承份額并不代表它馬上就可以繼承這些財產。只有當孩子出生是活體的情況下,才在他出生以后作為繼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相應的財產。想要擁有這筆遺產,要保證這個胎兒順利出生并且是一個活體。
如果這一對父母是出于擔心孩子沒有辦法順利的出生的話,保留它的繼承份額才是最正確的方法。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給胎兒的母親以一定的約束,如果想要獲得那一份的財產就必須要保證孩子平安順利的生產。
如果這對父母是真的很關心自己孫子的話,這個時候是應該和自己的兒媳婦好好相處的。因為一個孩子的出生不僅需要母親的陪伴,更需要的是父親的陪伴現在孩子已經失去了父親,那么爺爺奶奶,對于這個孩子的態度就決定了他母親,究竟有沒有信心把他生下來。
一方面是他們沒有權利剝奪胎兒的繼承權,一方面使他們這個態度否定了胎兒。這樣的做法是很容易讓人心寒的,在失去了兒子的情況下的確很值得同情,但錢并不是萬能的,親情才是。
未出生小寶寶是否有繼承權
法律分析:未出生的小寶寶是有繼承權的,且任何人不得侵犯其繼承權。我國民法典規定胎兒在面對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不產生義務的關系時,將其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一般由其母親代為保管,但如果胎兒出生時無生命特征的,視為其自始無民事權利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胎兒尚未出生,父親因車禍不幸身亡,胎兒是否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 胎兒享有繼承權。
法律分析:胎兒享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六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未出生的孩子是否有繼承權
法律分析:有的。孩子沒下生之前,孩子應該繼承的份額先保留。如果孩子正常出生的話,孩子繼承該保留份額。如果孩子下生后是死體的話,那么為孩子保留的遺產份額,由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分配。應當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沒有保留的,應從繼承人所繼承的遺產中扣回。為胎兒保留的遺產份額,如胎兒生后死亡的,由其繼承人繼承如胎兒出生時就是死的,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