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債務父母是否需要償還
兒女的債務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兒女的債務父母沒有義務償還,同樣的父母的債務子女也沒有義務償還,但是如果子女還沒有成年的,父母作為監護人是承擔對子女的欠債壞款的義務的,那么兒女的債務父母有義務償還嗎?閱讀完以下為您整理的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一、兒女的債務父母有義務償還嗎
1、如果子女已經成年:父母沒有為子女償還債務的義務,但:如果父母在有能力的情況下主動為子女承擔償還責任,為減輕子女的責任,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積極、主動賠償會成為子女從輕的量刑情節。
2、如果子女還未滿18周歲:父母應當承擔為子女償還債務的義務,但,子女自己有財產的,應先以子女自己的財產來償還。
3、如果子女雖然還未滿18周歲、但已經滿16周歲,而且已經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來維護自己的正常收入的:父母也可以不再承擔償還義務。
二、欠款沒償還能力,債務人有什么后果
債務人在借款時與債權人簽訂借款合同或協議,借款到期后,債務人應按照約定依法履行還款義務,對于欠款不還的債務人,債權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
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的幾種后果:
1、以后可能有還款能力的,債務人應分期償還。
這種情況是說,債務人暫時無法償還欠款,但是債務人通過以后的工作或其他行為能夠慢慢償還欠款。債權人和債務人可以經雙方協商,雙方無法協商的,可以由法院進行判決,根據債務人的實際情況,重新簽訂分期償還債務的協議書等。
2、失去還款能力的,就債務人現有財產進行償還。
此種是指債務人目前沒有償還債務的可能性,且債務人已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確實不可能再有憑借其自身努力而增加財產的可能,那么法院在執行時只能就債務人現有的財產進行償還。
3、惡意不還的,債務人應承擔刑事責任。
為了打擊惡意不還款的債務人,我國專門制定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旦發現債務人明明有還款能力卻拒不執行的,那么法院將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欠款沒償還能力,債務人能否選擇跑路:
一些債務人認為只要欠款還不上就會被抓去坐牢,其實這是不對的,債務人沒有必要一發生償還不了欠款就跑路。
1、依然可以作為被告被起訴。
債務人跑路后,債權人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債務人依然是可以成為被起訴的被告的,債務人不要認為自己跑路后,債權人就沒有辦法了。
2、法院可強制執行名下財產。
債權人向法院起訴后,經法院判決,即使債務人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強制只想債務人名下的財產。
債務人欠款沒償還能力,債權人起訴后,債務人可與債權人協商分期償還,雙方無法協商的,將由法院根據債務人實際情況判決償還欠款的情況。債務人已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院可就債務人現有財產進行償還。對于惡意不還的債務人,我國法律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關于兒女的債務父母有義務償還嗎答疑
網友問題:
你好,我家住在農村,我弟弟已結婚,但是和老人沒有分家,現在弟弟已和家里失去聯系,那么我弟弟所欠親朋好友的債務,父母是否有義務替他償還,他的妻子是否有義務替他償還。
子女債務父母需要償還嗎
法律分析:兒女的債務父母沒有義務償還。如果子女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應當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子女欠貸,無力償還,父母有義務替其還款嗎?
子女欠貸,無力償還,父母有沒有義務替其還款,這個要與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子女未滿十八周歲的,因子女還是未成年人,所以父母是要償還子女到期的網貸的;吳國子女雖然已經年滿十八周歲的,但是完全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比如精神病人),父母也是有償還義務的。在以上兩種情況下,父母作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是要對子女的債務負責的。
如果子女年滿十八周歲的,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父母就沒有償還的義務,因子女已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了,就要對自己的民事行為而負責。但是,如果父母為子女的貸款提供擔保的話,那么父母也是有償還義務的,不過父母負的是擔保人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七條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未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說,傳統的“父債子償”和“子債父償”的說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