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形式贈與能追討房款嗎
以買賣名義贈與的房產能收回嗎?
法律主觀: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和帶有道德性質的 贈與合同 ,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房產合同、贈與的房屋已經辦理了過戶手續是不可以收回的;如已簽訂了贈與合同的,但還未進行進行公證及過戶的,或被贈與人嚴重侵害了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情況,或者對贈與人有 撫養 義務卻拒絕不履行等,贈與的房產是可以收回的。 《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 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 法規 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條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依據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贈與財產因贈與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毀損、滅失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房產贈與走買賣的形式還能要回來嗎
法律主觀:
贈與的房產不一定能要回來。贈與的房產如果還沒有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是能要回的;如果已經辦理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一般是不能要回的,而且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也是不能撤銷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贈與房產的撤銷的時效是一年。如果所訂立的合同存在撤銷的事由,而且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撤銷事由,當事人要主張撤銷合同的,則應該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如果雖然存在合同撤銷事由,但債權人不知道的,則債權人如果在該撤銷理由成立后的,五年內知道的,可以隨時行使撤銷權。,《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買賣形式過戶的房子能追回嗎
買賣形式過戶的房子不能追回。
走正常交易手續過戶房產,不論過戶過程中有沒有金錢往來,也不論房產實際交易價格,都視為雙方真實意思。辦理完產權證后,房產屬于登記權屬人,前房主不能再索要。
根據規定,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買賣形式過戶的房子能追回嗎
通過合法買賣的方式過戶房屋的,出賣人不能追回。但是可以協商解除合同,關鍵在于對方是否同意解除。如果對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又沒有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這份合同就無法解除了。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民法典》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據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
拓展資料:過戶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過戶的房子不是必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如果該房子是過戶到夫妻雙方名下的,算共同財產;如果是只過戶到一方名下,并且房產所有權人明確表示只給一方所有的,則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糾紛解決方式)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二百三十四條(物權確認請求權)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沒有簽協議的買賣形式過戶的房子老人以贈與房名義能要回嗎?
如果是商品房,在沒有簽房屋買賣合同的情況下,是無法過戶納稅的。即使買方搬進去住了,法律也是不支持的。
如果是農村的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又是本村村民之間買賣的房子,因為,房子下面的土地是村民集體的,所以,應當由村民委員會同意才能買賣,私人之間的買賣,法律是不承認的。
如果是由村民委員會同意的手續齊全的村民之間的買賣,法律是承認的。
老人收到賣房子的錢后,即使沒有合同,也應該有收到賣房子錢的證據的,所以,想以贈與房名義要回房子是行不通的。
只有以買賣房屋不合法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把對方支付的錢還給買方,才可以把房子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