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是夫妻兩個人名字,就屬于雙方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同買房的房產證寫誰名字那房就是誰的嗎?
不是。
婚后夫妻雙方用共同財產買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擴展資料:
夫妻共同財產的特征: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二、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四、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五、不能證明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
七、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夫妻共同財產范圍
婚后買房寫兩個人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婚后買房寫兩個人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雙方共同買房或者是雙方都同意的,可以將房產證登記為雙方,那么該房產就雙方共同共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房產證上寫的兩個人的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房產證寫登記一人姓名是否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確定方式:如果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則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一方個人財產購買,且登記于其個人名下的,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產證是夫妻兩個人名字,就屬于雙方共同財產嗎?
法律分析:不一定,要根據具體情況分割。具體規定如下。 一、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二、新婚姻法對于婚后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后房屋的分割如下。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2、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方法。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后買房寫兩個人名字屬于共同財產嗎
屬于,結婚后房產證上寫兩人的名字是共同財產,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共同財產是什么?
1、在結婚前對財產進行了一些口頭說明,沒有具體相關簽章保證,離婚后對于這些口頭說明的均為無效證明和合同。應當根據法律的判定看結果。
2、兩人在結婚后的生活中一起努力得來的財產,直接認定為是共同財產。
3、在處于婚姻關系超過十年的,離婚后應對財產進行分割。
4、雙方在婚姻中沒有住在一起,各自的財產也分離管理,那么在婚后就要考慮財產的合理分割問題。
5、雙方已是結婚狀態,但也只是到民政局登記了結婚,沒有在一起生活,而女方已接受了男方的彩禮,若有逃婚或退婚的情況,可以申請找法院進行調解。
6、兩人間不管婚前的財產有多么的龐大,婚后經過一起管理超過年限后都屬于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7、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財產是自己的,雙方都對此有異議的話,可以通過法院來查實確認,實在是難以查獲的,只要雙方存在婚姻關系,那么財產就會被認定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8、雙方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自己所用的規定或固定用品,物品,均不能分割,因為是屬于自己的東西就是個人財產。
9、用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時,財產的分割應該在分給合伙人之外的財產進行與對方一半一半來合理分割。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前買房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婚后就是共同財產嗎
法律主觀:
婚前買的房子 房產證 寫了兩個人的名字算 共同財產 。只要房產證登記了兩個人的名字那么房產就屬于雙方共有了,那么 離婚 時夫妻雙方都有權要求分割該房產。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 的收益; (四) 繼承 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