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可以約定什么內容(婚前協議可以約定哪些內容)
婚前協議可以約定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婚前協議該包括時間、地點、締約雙方、約定財產范圍,財產歸屬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財產歸屬約定,按照法律規定,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民法典婚前財產協議內容有什么
法律分析:婚前財產協議書應包含以下內容:婚前協議主要包括時間、地點、締約雙方、約定財產范圍,財產歸屬或分割方式。但其中最重要的是財產歸屬約定,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可以約定結婚以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屬,例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主要有:1、婚前協議寫明婚前財產的范圍,包括男女雙方婚前的存款、房產、車子,其他貴重物品等;2、婚前協議要明確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男方和女方需要把財產分類,分成男方個人財產、女方個人財產和可疑共同使用的財產等;3、婚前財產在婚后的收益歸屬要寫在婚前協議上,比如存款利息、房屋租金等;4、婚前財產生效的條件跟時間要標明確;5、男女雙方必須在婚前協議上簽字并寫上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的具體內容有什么
法律分析:婚前協議書內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例如一般協議書內容會約定家務分工、生活費該付多少、自由處分金等,甚至也有人約定,如果另一半外遇就要罰多少錢等。假使協議內容涉及“離婚”,例如在契約中規定“雙方中若有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就要無條件離婚”,或是離婚后的贍養費給付與子女監護權歸誰,法官通常會判定無效。判定無效的原因是:因為我國的法律還是普遍認為,婚姻生活要永續經營、長久維持,所以不能用離婚來訂定協議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民法典婚前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婚前協議的內容有以下這些: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2、婚前財產的范圍(含債務)的名稱、數量、種類、價值、狀況等,將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詳細得列一張清單。3、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權利歸屬于哪一方,如何使用等。4、婚前財產婚后的收益歸屬。5、婚前財產婚后處分行為產生的收益歸屬。6、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7、其他應約定的事項,如對婚前債務如何清償的約定等。8、婚前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時間等。9、男女雙方簽字。10、婚前財產簽訂時間?!睹穹ǖ洹返谝磺Я懔鍡l,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協議的內容有什么
婚前協議的內容應當包含:
1、婚前財產婚后歸屬情況;
2、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或者責任規定;
3、雙方對于共同債權、債務的分擔情況約定;
4、婚后財產是歸各自所有還是按夫妻共同財產制;
5、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婚前協議了包括哪些內容
但婚前協議將避免婚后的經濟恐慌。雖然很多人認為婚前協議很讓人為難,也不好意思提出(即使很想提),但婚前協議會帶來婚后的平和與穩定,假如離婚,分財產時也不至太多掙扎。
如果你的妻子或老公不同意簽協議,那該怎么辦?其實這正是婚前協議的好處之一,你要搞清楚這些事情,免得太晚了無從解決,如果對方不同意簽,那說明以后發生了矛盾就更難辦了,因為沒有可遵從、可參考的依據。
婚姻協議是雙方同意,雙方簽署,通過了公證的合同?;橐鰠f議不需要向法庭申請,在簽署之前也無需復審。但協議中的內容應該是真實的,不能欺滿對方。
不真實的闡述,不完整的坦白是不允許的?;橐鰠f議應真實完整,要求雙方都清楚地明白自己想要得到什么,可以放棄什么。如果雙方的闡述都不真實,那么這份婚姻協議將無效,不能成為法律依據。
婚姻協議可包括雙方的婚姻期間的權利與責任。婚姻協議在19世紀非常盛行,目的是要保護女性財產繼承人。貪女人的錢而與她結了婚的流氓應該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在婚姻協議中,雙方都可以享有法律所給予的權利。但其中任何一方都可以自愿分給對方一部分財產。如果雙方有共同的生意,共同的收入,那么協議可以闡明誰負責掌管生意,誰控制投資管理收入。協議也可表述某些資金屬于共同資金,甚至可以規定在婚姻期間怎樣消費某些資金。
在提出婚姻協議之后,或許兩個人覺得有點尷尬,少了份浪漫的氣息和相互的信任。但嘗過昂貴的律師費、繁瑣的程序所帶來的煩惱的經驗者,都明白婚姻協議的好處。
對第一次結婚的夫妻來說,決定財政財產與其它資金的分配是件不太容易的事情。但婚姻協議不可能包括所有的方方面面,只能涉及到最基本的層面。
另外一個可能是雙方可以放棄對方的經濟資助,可以自己積累個人的財富,追求自己的事業。因為如果婚姻失敗的話,雙方可以只對自己負責。
再次說明,婚姻協議可以在婚后制定,還沒有制定婚姻協議的已婚夫妻請不要著急。現在你就可以制定協議。舉一個例子,如果一對夫妻在婚姻期間共同做起了生意,那么可以采用婚后協議的方式規定每一個人的所得。
請問婚前協議中應包含哪些內容?
婚前協議可以約定的內容: 1、婚前協議需要寫明婚前財產的范圍; 2、婚前協議要明確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3、婚前協議要寫明婚前財產在婚后的收益歸屬; 4、婚前協議要寫明婚前財產生效的條件跟時間。根據2024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結婚前簽婚前協議內容
法律分析:簽訂婚前協議一般會涉及到四個方面的內容:財產協議、忠誠協議、婚后生活約定、子女撫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