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同快到期了,不想續簽合同了,能領取失業金嗎
我的合同馬上到期了,因為我近來的工作/工資變動很大,我不想續簽了,我可以要求單位給我辦理領取失業金嗎
1、原則上只有屬于公司方的行為導致你失業才可以領取失業金。你可以讓公司幫你在失業金申請上加蓋公章,公司開具離職證明(說明是公司方面的原因導致失業)。
2、已簽訂合同,工資以合同上為準,如有薪資變動,你可以不予同意,則還是按照合同來進行。除非你同意,否則公司不能單方面降薪的。
3、如果因為薪金方面的問題不能達成一致,導致公司必須同你解除勞動關系的,那么公司應支付你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千萬不要自己寫離職申請書。
員工合同到期不續簽怎么領失業金 可以領取嗎
員工合同到期不續簽如果是單位選擇不續簽是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的,如果是員工選擇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這幾種情況都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一、員工合同到期不續簽怎么領失業金,可以領取嗎?
員工合同到期不續簽如果是單位選擇不續簽是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的,如果是員工選擇不續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這幾種情況都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二、關于失業金的注意事項
失業金就是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享受失業金是有一定條件的: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按規定辦理失業和求職登記的。只要滿足以上條件,是可以享受失業保險金的。
其失業金的領取有這樣方面的規定: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即兩年時間。
手續包括失業證,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失業登記,身份證等。
三、如何認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必須同時具備下列3個條件:
第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第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具備上述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員工享受的社會保險中有一項是失業險,也就是說由于非本人意愿而造成失業的情況都屬于可以領取失業金的情形。失業金是給予有求職意愿但是卻因一些原因終端就業的人的一種經濟保障,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失業者已經重新找到工作,那么失業金自動終止發放。
合同到期,個人不續簽,能拿到失業保險嗎
可以
只要是合同到期不續簽,失業保險繳納一年以上,就可以領取失業金
《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并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可以拿失業金嗎?
法律主觀: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 的,如果符合以下條件 能領失業金 : 1、失業者在勞動期間辦理了失業保險,并且繳費滿一年; 2、失業不是因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而且有求職要求。
法律客觀: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