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員工剛入職要簽勞動合同么(新員工入職培訓內容有哪些)
員工入職多久要簽勞動合同
員工入職一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前,有權了解用人單位相關的規章制度、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如實說明。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權了解勞動者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作經歷等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勞動合同的文本與文字勞動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單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共同擬訂。由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不得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應當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外文書寫,雙方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同時用中、外文書寫的勞動合同文本,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勞動合同文本為準。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的主要條款勞動合同應當具備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在勞動合同續簽和變更時,如果有變化,用人單位必須和員工協商。員工要仔細閱讀關于相關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核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新員工剛入職要簽勞動合同嗎
法律分析:新員工剛入職要簽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應屆生入職要簽勞動合同嗎
試用期一定要簽勞動合同。法律還規定,只簽訂試用期合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試用期”即為勞動合同期限。顯然,試用期內不簽勞動合同或只簽試用期合同,是不可取的。所以建議企業與新進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包含試用期的內容。
一、應屆生畢業試用期要簽勞動合同嗎
試用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勞動關系的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九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試用期過后不簽合同違法嗎?
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購買社保,否則是違法的。用人單位沒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承擔以下懲罰:
1、雙倍工資的懲罰: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1個月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兩倍的工資。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還面臨一個信用風險,即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原達成口頭協議,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但如果用人單位最終沒有滿足勞動者的一定的需求,勞動者可以隨時向勞動部門舉報,而要求支付兩倍工資,所以企業為了減少經營成本和風險也應簽訂勞動合同。
2、認定無固定期限合同關系成立:
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超過一年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有些企業想當然的認為,試用期內企業與員工雙方的勞動關系尚未正式確定,所以不需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這種想法和做法也是違反了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試用期內企業與員工雙方的勞動關系已經成立,勞動法也明確規定了企業應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既然是正式的勞動合同,公司是需要給你繳納五險一金的,這是你應得的權利。
未轉正員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
未轉正員工也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新員工剛入職以后肯定也是要簽合同的,但是簽合同的時間不一定是入職之后就馬上辦理的。簽合同就代表著公司承認了該員工是屬于公司的正式員工了,基本上大多數管理比較規范的公司都是在過了試用期之后,或者說最長不超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一個月的時間之內簽合同的。
法律分析
入職時肯定要簽訂勞動合同的,這是每個公司有每個公司的規定,至于入職多久簽訂勞動合同都需要看公司制度,一般新員工入職都需要經過試用期才能成為正式員工。用人單位應當自入職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的,第二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且勞動者有工作的期間,應當按月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即可,否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勞動合同的期限有三種,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根據雙方的需求來協商確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同時,如果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若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該情形不得約定試用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