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程序包括哪些(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程序包括哪些)
創建有限責任公司流程
法律主觀:
有限責任公司是所有公司類型中比較常見的,也是很多想通過注冊公司來實現創業夢的創業者比較青睞的公司類型。都說現在國家鼓勵創業,對注冊公司的流程也簡化了不少,所以辦理公司注冊很簡單。其實也不然,對于非工商專業的人來說,想要注冊有限公司也不知道該從哪里入手。
一、有限公司注冊流程
(1)核準企業名稱核名填寫《企業名稱核準登記表》填寫好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遞交《企業名稱核準登記表》進行網上登記、核準。
(3)向工商局遞交工商設立資料,主要有:公司章程、任命書、股東身份證復印件、房屋租賃協議。
(4)三個工作日之后、領取營業執照。
(5)刻章。主要有公章、法人章、財務章、合同章。
(6)去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7)辦理稅務登記,國稅地稅同時登記。
(8)開設銀行基本賬戶。
(9)國稅地稅落戶;到稅務所管轄區辦事機構落戶。2014年3月1日之后注冊的公司不需要辦理驗資,以后工商年檢在網上辦理,不需要去工商局辦理。
二、有限公司注冊注意事項
(1)全體股東需提供身份證清晰版掃描件。
(2)全體股東簽字樣本(可授權代簽)。
(3)客戶在申請公司名字時不能含有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以及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等行業限定語。
(4)一人有限公司每個人只能注冊一家企業.,且需每年審計。
(5)如設立分公司、子公司、或法人股,需提供出資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加蓋紅章先核名,另報卷時需提供出資公司三證的副本復印件、公章、出資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公司章程。
(6)如果企業法人之前注冊過公司,請確保公司是否還在正常運營或是已正常注銷,如在辦理過程當中稅務查到法人是黑戶的狀態,將無法正常辦理。
(7)設立報卷所遞交的公司章程都是按照工商管理部門所提供的統一模板,如客戶需自行整理公司章程,請提前告知。
(8)內資企業成功提交設立申請書后,工商部門會開具刻章單據到大廳指定窗口刻制公司專用的公章及財務章2枚,收費80元./枚(開具正規發票)請客戶知悉。
(9)需驗資報告的企業在領取三證之后需提供所有出資人身份證原件,去開設公司基本賬戶,身份證需要使用7個工作日左右。
對于創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
VIE架構等都是基于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以上就是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流程以及注意事項的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條
本法所稱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流程
在我們生活中,創業從擁有一家屬于自己的公司開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經濟組織。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責任公司。那么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流程有哪些?下面就讓我為大家講解。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流程
(一)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條件有哪些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一個自然人或者一個法人也可以單獨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于上述所規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和住所;
2公司經營范圍;
3公司注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
5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6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此外,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是法定的注冊地址,不同于公司的生產經營場所。
(二)設立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原則主要采用準則主義,即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須經審批的外,只要具備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即可向公司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注冊登記。根據《公司法》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一般應經過如下程序
1、發起人發起。這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預備階段,由發起人明確設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準備。如果發起人為多人的,發起人之間應簽訂發起人協議,以明確各發起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
2、公司名稱的預先核準。在我國,實行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制度,在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時,應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擬設立公司的名稱的預先核準。只有待名稱獲得核準后,再進行設立公司的后續行為。
3、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應當由全體發起人共同商議起草,并經全體股東共同同意通過方可生效。全體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4、必要的審批手續。如果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報經批準的有限責任公司,則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必要的批準手續。
5、繳納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外,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在繳納其出資額時,可以一次性繳足,也可以分其繳付,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一次性繳足。同時,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6、驗資。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股東不按法律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公司成立以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7、申請設立登記。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經審批的,還需要提交批準文件。
8、登記發照。公司登記機關對設立登記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公司法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資格,開始對外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采用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制,可以使公司的名稱在公司申請設立登機前就具有了合法性和確定性。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條件,包括股東符合法定人數,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有限責任公司建立流程
創辦有限責任公司的流程是什么,辦理有限公司需要準備哪些材料。我給大家整理了關于創辦有限責任公司的流程,希望你們喜歡!
創辦有限責任公司的流程第一步:企業名稱預核準(工商管理局)。需要資料: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投資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申請名稱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全國”、"國際”字詞的,提交國務院的批準文件復印件。
第二步:去銀行開立驗資用臨時存款賬戶。
第三步:注入資本并驗資。
第四步:正式登記(工商管理局):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明;公司章程;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驗資證明;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以股權出資的,提交《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明復印件;住所使用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前置審批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等相關材料。
第五步:辦理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等相關證件。
第六步:申請開立企業基本存款戶。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序
一、名稱預先核準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責任公司的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該申請書應當載明企業的名稱(可以載明3個備選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投資者名稱或者名稱、投資額和投資比例,并由全體投資者簽名蓋章;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例如,全體股東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等。
若申請人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的,公戶桑行政管理機關一般會在不超過5個工作日的時間內對申請預先核準企業名稱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的決定。予以核準的,發給《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予以駁回的,發給《企業名稱駁回通知書》。
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保留期為6個月,預先核準的公司名稱在保留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如果6個月期限屆滿仍沒有使用該名稱辦理企業注冊手續則需要重新申請名稱預先登記核準。
二、簽訂設立協議、章程以及公司設立所需要的其他文件
在獲得預核準企業名稱后,創業者應當指定設立協議和章程,討論公司組織架構以及董事、監事、總經理人選,并按照討論結果指定、簽署相關文件。
公司設立協議,是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各股東訂立的關于公司設立事項的協議,性質上屬于合資協議。需要說明的是,公司設立協議并非公司工商登記時所必須提交的文件,但是簽訂公司協議能明確設立過程中創業者之間的權利義務,有效的防范設立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三、特殊情況下,需要辦理前置審批
設立過程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需要辦理前置審批手續,對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包括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的在登記請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名稱報送批準。對于無需前置審批手續的公司,則直接辦理出資即驗資手續。
四、驗資賬戶開立、出資
名稱預核準之后,股東應當憑借著名稱預核準通知書向銀行申請開立驗資賬戶,賬戶開立后,各股東應當及時按照章程的規定繳納出資。
五、提出公訴設立登記申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有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需要前置審批的項目,應當自前置審批或者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等級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準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證明,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5)股東首次出資是非貨幣出資的,應當公司設立登記時提交已辦
理其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6)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證明;
(7)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9)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10)公司住所證明;
(11)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限批準文件。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50條第1款的規定,申請公司登記有兩種途徑:申請人可以到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但在實務中,除了極少數試點地區。我國絕大多數地區的公司登記機關還只接受公司登記的現場登記。
六、公司登記機關審查核準
公司登記機關的審查核準分為兩個階段:受理階段和審查核準階段。
(一)受理階段
公司登記機關受到登記申請材料后,首先應當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進行核實,并根據一下情況來決定是夠受理:
(1)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公司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文件、材料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2)申請材料、文件齊全,按照發放形式,但公司等級機關認為申請文件需要核實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核實的事項、理由以及時間。
(3)申請文件、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予以更正,由申請人在更正處簽名或者蓋章,注冊更正日期;經確認申請文件、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予以受理。
(4)申請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當場告知的,應當將申請文件、材料的憑據退回申請人;屬于5日內日告知的,應當收取申請文件、材料并出具收到文件、材料的憑據,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5)不屬于公司登記范疇或者不屬于本機關登記管轄范圍的事項,應當即時決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公司登記機關決定予以受理,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決定不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書面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二)審查核準階段
根據《公司登記管理規定》第53條的規定,公司登記機關對決定予以受理的登記申請,應當分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1)對申請人到公司登記機關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等級的決定。
(2)對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的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3)通過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提交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內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申請人袋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當場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交申請文件、材料原件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登記的決定。
(4)公司登記機關自發出《受理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未收到申請文件、材料原件或者申請文件、材料原件與公司登記機關所受理的申請文件、材料不一致的,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公司登記機關需要對申請文件、材料核實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
作出準予公司設立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告知申請人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領取營業執照。
七、辦理公司設立后續登記手續
按照《公司法》第七條的規定,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即為公司成立日期。此時公司便已經成立,但是公司設立程序并沒有全部完成。
為了保證公司能夠合法運營,在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后,還應當辦理以下事宜:
1、申請組織機構代碼證
2、向公安部門申請刻制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章等印鑒,并根據公安部門的指示,前往公安部門指定的刻制印鑒單位刻制印鑒;
3、辦理稅務登記;
4、部分地區還可能需要辦理財政登記、統計登記,還需要根據各個地方的實際情況予以確定。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主觀:
按照以下的程序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1、發起人發起并簽定設立協議。
2、草擬章程,全體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4、設立審批。
5、交納出資。
6、驗資。
7、確立公司的組織機構。
8、申請設立登記。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九條
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一般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流程:1、向工商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核準;2、擬定公司章程;3、到工商機關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4、領取營業執照;5、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部門刻制印章;6、到銀行開立基本銀行賬戶及其他賬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規定,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流程有什么
有限責任公司 的設立流程有: 1、制定 公司章程 ,選定公司經營辦公地址; 2、各股東繳納出資; 3、先申請企業名稱核準登記; 4、然后帶齊資料到工商登記部門申請辦理 營業執照 ; 5、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注冊公司流程: 1、企業名稱預先登記 2、企業設立登記 3、前置審批 前置審批是指企業登記注冊前,府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經營資格的審查。一般企業不需要。 4、交存企業注冊資金 5、辦理法定驗資手續 6、工商注冊的審批、領取營業執照 7、企業印章備案及刻制 8、企業法人代碼登記 9、稅務登記 10、國稅登記(國地稅登記證已經合一,在地方稅務填表打照,國稅登記)11、開設銀行賬號 12、開轉資證明和劃轉資金 13、統計登記 14、社會保險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注冊有限責任公司流程
一、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流程
1、發起人發起
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發起設立。發起人首先要對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可行性分析,確定設立公司的意向。發起人有數人時,應簽訂發起人協議或作成發起人會議決議。協議或決議是明確發起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權利義務的書面文件。
發起人協議(或決議)在法律上被視為合伙協議。發起人在公司未成立前,應對他人承擔連帶的無限責任。
2、草擬章程
章程主要是規范公司成立后各方行為的,它與發起人協議不同。起草章程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國外公司法大多數都要求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予以公證,我國沒有這種規定。但我國法律要求章程須經全體股東同意并簽名蓋章,報登記主管機關批準后,才能正式生效。
3、必要的行政審批
并不是所有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均要經過行政審批,大多數情況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規的特別要求,直接注冊登記就可。我國《公司法》第6條第2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設立公司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審批手續。”如,設立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就應事先經有關證券主管機關批準,不經批準,就不得申請登記。
4、繳納出資
發起人在簽署發起人協議或章程時,認繳出資。如果籌備工作順利,應辦理審查批準的手續也已辦理,就應實際履行出資義務。
發起人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準備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戶;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5、申請設立登記
發起人繳納出資后,由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批準文件。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時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就所設分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6、登記發照
公司登記機關對設立登記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予以核準登記,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開始對外營業。
公司法第7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實收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5)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牲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7)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8)公司依據證明;
(9)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擴展資料: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
其缺點是由于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范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參考資料:有限責任公司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