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動離職用人單位要怎么賠償
沒簽勞動合同主動離職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在 試用期 內,員工提前3天書面形式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公司應在員工離職后三個工作日內結清 工資 ,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員工可以通過快遞的方式向公司提出離職要求,同時保留好快遞單,作為曾經提前向公司提出離職的 證據 。即使員工自動離職或急辭工,公司也應當結清工作期間的全部工資,不能扣錢的。若因員工的提前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賠償損失,但這種情況主要是針對高級管理人員或技術人員,但這種損失一般很難舉證證明,沒簽 勞動合同 主動離職因此企業在招聘人員時要做好相關的人力準備。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試用期內也要與員工 簽訂勞動合同 )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 雙倍工資 。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沒有合同的店里無緣無故開除員工可以要賠償嗎
沒有簽勞動合同并且被無故辭退,可以獲得的賠償首先是雙倍工資的賠償,最長不超過11個月,其次還可以獲得無故辭退的經濟賠償金。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要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是屬于違法的行為。
一、沒簽合同無故辭退員工應該怎么賠償
用人單位承擔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責任。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賠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是單位未繳納保險的損失;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1個月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注意保留相關證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標準如下:
1、年限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
賠償
。
2、不再限定
賠償
年限。
3、工資計算基數: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里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實踐中如何收集證據證明勞動關系
1、單位出具的證明
如辦信用卡、戶口、檔桉等情況下需要單位出具證明而單位又出具了的;
2、工資相關材料
工資條、工資簽收、工資銀行過帳記錄等;
3、工作相關材料
如在單位的一些材料中的簽名、記錄等
4、工作照片
5、其他
如錄音、工友證明、勞動糾紛投訴記錄等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建立了勞動關系后的一個月以內,必須要簽訂勞動關系,否則,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進行雙倍薪資的賠償,其次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也是需要對勞動者作出經濟
賠償
。
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動離職用人單位要怎么賠償
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員工自動離職,除了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應得工資外,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合同的雙倍工資。員工主動離職,不能要求工作年限的補償金或賠償金。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
【法律分析】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員工可以要求公司在三個工作日內結清你的全部工資,提前離職或自動離職,公司也無權扣錢。用人單位違法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沒簽勞動合同,自己主動離職怎么賠償
沒簽訂勞動合同,自己主動離職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另外,還可以通過法律程序主張公司為自己補繳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自動離職的,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但用人單位需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對確實造成損失的,可以從工資中予以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