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工資金額沒有寫,合同效力是怎樣的
電子合同上沒有明確工資待遇
勞動合同上沒有明確薪資是不合法的。如果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合同當中沒有明確工資的具體數額,則該合同無效。同時如果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有脅迫、威脅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也無效。
勞動合同上沒有明確薪資是不合法的。大部分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示工資的具體數額,公司以保密、工資會調整等為借口,不在合同上寫明工資,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沒有工資的合同,等同于無效合同。
在《勞動合同法第》17條有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
第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負責人的姓名。
第二,勞動者的姓名還有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第三,勞動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憑為期限,如果是臨時性工作的人,勞動合同中必須得明確。如果沒有明確期限應該視為無固定期限。不論簽一年、兩年或三年,都必須有起止日期。
第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應該體現在勞動合同中,比如從事的崗位,具體負責內容。工作地點也很重要,勞動合同中必須規定勞動地點,否則很容易產生糾紛。比如,合同中約定了工作地點在北京,有一天單位要把員工調到深圳,員工可以不接受,因為合同中已經約定好工作地點,企業單方面變更了員工的工作地點屬于用人單位違約。
第五,工作時間還有休息休假。我國目前主要有三種工作時間制度,一是標準工作時間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時工作時間制度:即沒有固定工作時間限制,原則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三是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制度:即以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企業除執行標準工作時間制度外,其它工作時間制度均需要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批,沒有審批的視為無效。
第六,勞動報酬。這對于每個勞動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較關心的,勞動報酬應該明確的寫在勞動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確加班費的計算基數、獎金、津貼、補貼的數額以及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等。
第七,社會保險。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即是我們通常說的五險,其中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第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保護從事普通工作不顯得十分重要,但是有些特殊行業,比如有毒有害、高溫高壓這些行業,從事像機械類的、海上作業、航空等比較危險的職業,這一點尤為重要。
第九,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當用人單位破產或被吊銷執照,依法辭退員工,或者勞動合同期滿,決定不續簽,以及提前解散時辭退員工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勞動者發現公司沒有按照法律法規支付補償金的話,可以通過法律的渠道,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沒有寫薪資是否有效
無效。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寫薪資,該勞動合同是無效的,勞動合同之中必須要包含的內容包括薪資、工作的時間以及解除勞動關系的日期等,若是單位讓員工簽署空白類型的勞動合同,在填寫完空白處內容之后沒有發給職員一份,此時該空白合同就不會產生司法效力。
【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是發生勞動爭議時,勞資雙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憑證。在辦理工傷案件時,因勞動者手中沒有勞動合同,在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時遭到拒絕的案例不在少數。有的企業在合同簽訂后,把兩份合同都收走,發生爭議時,勞動者手里沒有合同,單位可以不承認有此人。空白合同是指企業為應付檢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讓勞動者簽名、按手印,走一個過場,勞動者也不拿合同當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沒有蓋章。一旦發生勞動爭議,這類合同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的維權成本高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中應明確員工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有的單位采取扣發員工一個月工資的方式拴住勞動者,這種行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勞動合同終止后,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被扣發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并具備以下條款:(一)勞動合同期限;(二)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四)勞動報酬;(五)勞動紀律;(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勞動合同上沒有寫明工資,有什么問題啊
勞動合同上沒有寫明工資屬于違法的行為,原因如下:
1、勞動合同必須明確薪酬工資,薪酬工資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1)如果對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
(2)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
(3)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2、大部分勞動合同是沒有明示工資的具體數額,公司以保密、工資會調整等為借口,不在合同上寫明工資,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另外沒有工資的合同,等同于無效合同;
3、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上沒有寫明工資有效嗎
有效,可以認定雙方勞動關系,未寫明工資可以協商補充,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