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的證據怎么搜集(拖欠工資沒證據怎樣可以拿到錢)
拖欠工資怎么收集證據
法律主觀:
拖欠工資 的 證據 的收集方法:拖欠工資的證據主要有 勞動合同 、單位的工作證、上崗證、考勤記錄、工友的證明、以前單位支付 工資 的工資單或銀行交易記錄、與老板的電話錄音等。最好能設法由單位直接出具結欠工資的證明或 欠條 。
法律客觀:
《 勞動法 》 第3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 第91條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 賠償金 。
拖欠工資的證據如何收集
法律分析:對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該注意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有:
1、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2、能證明在單位上班的證據。這些證據主要有勞動合同、單位的工作證、上崗證、考勤記錄、工友的證明、以前單位支付工資的工資單或銀行交易記錄、與老板的電話錄音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投訴公司拖欠工資需要提供什么證據
證據如下:
1、您在該單位工作的證據;(如:勞動合同、考勤記錄、工牌、工服等)
2、您的工資數額以及工資發放時間;(如:工資條、工資卡、銀行轉賬記錄、微信轉賬記錄、支付寶轉賬記錄)
3、單位若是采取現金支付的,會有簽字領取記錄或者是相應的收據,您可以讓單位舉證您確實領取了工資;
4、證人證言;(如:同事或者是其他相關知情人員的證言)
5、其他一切可以證明單位沒有發您工資的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八十五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制止,并責令改正。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么證據
法律主觀:
一、收集以下能證明 勞動關系 方面的 證據 申請勞動仲裁 : 拖欠工資 申請仲裁需要什么證據呢? 1)雙方簽訂的 勞動合同 ; 2) 工資 卡、工資存折、單位蓋章確認的工資條或記錄、單位蓋章的職工花名冊;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 社會保險 費的記錄; 4)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5)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6)用人單位蓋章的考勤記錄; 7)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二、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 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 證人 姓名和住所。 三、法律 法規 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勞社部發[2005]12號)第二條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條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拖欠工資證據怎么搜集
搜集拖欠工資的證據的方式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這表明,用人單位有義務保存已支付工資的證據,而勞動者一般不可能掌握未支付工資的證據,在勞動者提出已履行勞動義務的證據并提出追索拖欠工資的主張時,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已支付工資,就應當認定未支付工資的事實并支持勞動者的主張。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起訴老板拖欠工資需要什么證據
法律主觀:
如果對方拖欠工資,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在你仲裁之前,最好就是先收集證據,關于證據,具體的有如下幾種可以拿來用: 1、能證明存在你跟公司老板勞動關系及能證明在單位上班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工牌、考勤卡、工資單等;這種一般不存在公司里頭,所以是你必須提供的,要是考勤記錄那些的,就需要從公司那里拿來。 2、如果有你公司出具的拖欠工資的證明,如欠條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拖欠工資起訴都要什么詳細的證據
律師解析
拖欠工資需要搜集的證據:
1、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2、能證明拖欠工資的證據。
具體包括工作證或工作牌、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拖欠農民工工資需要什么證據跟資料
拖欠農民工資要哪些證據
對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在維權前應該注意要收集的證據主要有:
1、能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
2、能證明在單位上班的證據。
這些證據主要有勞動合同、單位的工作證、上崗證、考勤記錄、工友的證明、以前單位支付工資的工資單或銀行交易記錄、與老板的電話錄音等。
如果能設法由單位直接出具結欠工資的證明或欠條,則最好.
拖欠工資找哪個部門
(一)當面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時,勞動者可以到勞動部門舉報并要求用人單位給予50%--100%的補償(參見《勞動合同法》85條);
(二)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請求干預并查處;
(三)或者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具體來說,勞動者向單位要工資時應當留意收集以下三個方面證據:
一是來源于用人單位的證據,如與之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資單、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書、出勤記錄等;
二是來源于其他主體的證據,如職業中介機構的收費單據;
三是來源于有關社會機構的證據,如發生工傷或職業病后的醫療診斷證明、向勞動保障部門寄出的舉報材料及郵局回執等。
單位拖欠工資不發怎么辦
如果單位拖欠工資,要分兩種情況:
第一,勞動者可以選擇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勞動者選擇不解除勞動合同,而是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可以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行政機關責令的期限內仍不發放工資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除了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期限支付勞動報酬外,逾期不支付的,還會責令用人單位按應支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新的《勞動合同法》加大了對無故拖欠工資行為的處罰力度,將原來加付25%的標準提高到了50%-100%。其次,鑒于申請勞動仲裁較為費時,所以《勞動合同法》還為勞動者追償欠薪開辟了綠色通道,其第30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發放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發出支付令。但是,支付令只在用人單位不表示異議的情況下適用,如果單位表示異議,還是要走勞動仲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