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移交二審多久立案(一審移交二審的期限)
民事二審立案時間規定
法律主觀:
《民事訴訟法》并未明確規定二審上訴多久立案通知。當事人多一審的判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不存在不予受理上訴的問題,只要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向規定法院提出的,法院必須必須受理當事人的上訴。 法院在收到當事人的上訴狀后應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被上訴人。被上訴人可以就上訴狀提交答辯狀,若被上訴人在收到上訴狀十五日內未提交相應答辯狀的,視為放棄提交答辯,但這不會影響法院的正常開庭審理。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第一百七十四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刑事案件二審法院多久立案
法律分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一、一審法院將案件移送二審法院 (一個月左右) 《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條規定: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以下稱《刑訴解釋》)第三百零二條規定:上訴人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一審上訴二審多久立案
民事案件上訴: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刑事案件上訴: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審結,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抗訴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審就是對案件原本第一次進行審理的法院所做出的判決或裁決表示不服,轉而向上級法院進行再次審理的訴求的行為,即不服判決的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一百六十六條 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一審上訴到二審多久才會立案
法律分析:如果對一審判決、裁定不服,上訴和抗訴的期限分別為十日和十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上訴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剩剝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最高院立案庭收到再審申請后要多久才立案??
對于符合再審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受理并向申請再審人發送受理通知書。第二審法院應當自收到第一審法院移送的案卷之日起數日內立案。由于在二審中不存在不可受理上訴的問題,因此參考一審的提交期就足夠了。
法律分析
關于二審案件的受理和立案時間,根據相關規定,上訴請求書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交。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送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后,應當在五日內將副本送達對方,對方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答復。原審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上訴狀和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證據一并提交第二審人民法院,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也就是說,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當事人提出上訴狀之日起二十五日內將案件移送第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的立案審查不同于一審法院的立案審查。當事人提起訴訟后,第一審法院應當審查訴訟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否則,法院應在7天內裁定不予受理。當事人提出上訴后,二審法院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對一審法院的審判進行審查,不存在不予受理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三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將再審申請書副本發送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書面意見;不提交書面意見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請人和對方當事人補充有關材料,詢問有關事項。
提交二審多久立案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一審法院提交上訴狀,到二審法院立案,大概需要三十日的時間。
法律客觀:
為:《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七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二審法院收到行政上訴狀多少時間立案
這個問題法律上并沒有規定。但是法院內部是有自己的規定的。各個省的規定甚至各個中級法院的規定可能都是不同的。
一審法院收到被告上訴狀后,三天之內應當移送案卷材料。如果是中級人民法院收到了基層法院的移送案卷材料,一般會在一個星期內立案轉交刑庭(當然各個不同的中級法院由于管理與案件量的不同,橫向關系經濟糾紛。也許不同)。但是如果是高級人民法院收到案件的話就很難說了,有的案件上訴到了高級法院,甚至半年才作出裁判。
你說受理后經過了一個半月,案件是否延期審理了,可能法院把案件延期審理了也有可能。
其實如果是中級人民法院的話,基本上是嚴格按照法定期限審結案件的,你就不必太操心。如果真的是超過審理期限才出判決的話,合同。到時可以到檢察院要求檢察院抗訴。如果是高級人民法院遲遲不立案的話,我國的情況是目前為止,這個是無論如何也沒有辦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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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法院在收到上訴狀和案件材料后,3天內立案,立案后立即轉刑庭。不包括案件材料的郵寄時間。法院的案卷一般都是通過郵政的機要運送,運送時間比平信慢。如果案件證據確實充分,事實清楚的,可以書面審理(不是絕對,有時也要開庭)。審限是一個半月,如果案情復雜,可延長2個月。你要了解案件審理情況一請律師,二是自己打電話問,三交通方便自己去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