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逃離部隊怎么處理(逃離部隊罪怎么處理)
逃兵怎么處理
一、逃兵怎么處理
1、會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且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戰時臨陣脫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七條
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F役軍人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雇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條規定,戰時臨陣脫逃罪,戰時臨陣脫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斗、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逃兵的處罰情況
1、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2、戰時逃離部隊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雇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對于逃兵是怎么處理的
逃兵是有幾層意思的,包括逃避服兵役義的意思、在戰爭時逃離部隊的意思等,做逃兵對于軍人而言是非常大的恥辱,逃兵會受到一定的處罰措施,那么對于逃兵要如何進行處理的?下面由我為讀者進行相關知識的解答。
對于逃兵是怎么處理的
依據我國兵役法的規定,對于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如果做逃兵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如果是現役軍人的,由中央軍委會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六十六條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可以處以罰款:
(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
(二)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國防生違反培養協議規定,不履行相應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情節,由所在學校作退學等處理;畢業后拒絕服現役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并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戰時有本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或者第三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役軍人有前款行為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雇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兵役法的規定,對于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如果做逃兵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如果是現役軍人的,由中央軍委會處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在部隊里,逃兵會被怎么處理?
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六十七條 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役軍人有前款行為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雇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逃兵罪認定標準
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區別的關鍵在于逃離部隊的行為情節是否嚴重。對于情節不嚴重的逃離部隊的行為,應當按違反軍紀處理。
軍人逃離部隊又實施其他犯罪行為的定罪
對軍人逃離部隊時或者逃離部隊后又實施其他犯罪行為的定罪問題,應分別情況區別對待。如果軍人逃離部隊的行為本身已情節嚴重,構成逃離部隊罪的,應與其又實施的其他犯罪行為進行數罪并罰;
如果軍人逃離部隊的行為本身沒有嚴重的情節,可將逃離部隊作為其他犯罪行為從重處罰的情節,不再定逃離部隊罪。
區分本罪與投敵叛變罪的界限
兩罪的區別在于:
1、主體要件不同。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只能是軍人;而投敵叛變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既可以是中國軍人也可以是其他中國公民。
2、投敵叛變罪要求行為人必須是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目的,實施了投敵叛變的行為,而不管行為人是被勾引、策動、收買,還是被捕被俘后經不起考驗,而逃離部隊罪只表現為逃離部隊,并無投敵叛變的行為。
如果軍人逃離部隊以后,又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目的投敵叛變的,這就不僅觸犯逃離部隊罪,而且觸犯投敵叛變罪,一般應擇一個重罪即投敵叛變罪判刑。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逃兵
如果新兵實在不適應部隊生活?部隊會怎么處理?對將來有什么影響?
如果你是不適應而已,并沒有什么影響,但是當逃兵的話,那對將來是會有影響的。
根據《兵役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現役軍人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的,按照中央軍事委員會的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現役軍人有前款行為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
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雇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擴展資料:
《憲法》第五十五條保衛祖國、抵抗侵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一個公民的神圣職責,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光榮義務。
《兵役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分民族、種族、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義務依照本法的規定服兵役。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兵役法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