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書下來了流程怎么走(責任書下來以后的流程)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責任書下來了要通知保險公司一起去嗎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需要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提供給保險公司的。
法律依據:《交強險理賠實務規程》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應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保險金。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以索賠須知的方式書面告知被保險人需要向保險公司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索賠須知必須通俗、易懂,并根據實際案情勾選以下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1)索賠申請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保險人身份證明,領取賠款人身份證明。
(2)事故證明材料: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書(或簡易事故處理書,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協議書,或法院、仲裁機構的裁決書、調解書、判決書)。
(3)損失情況證明:車輛定損單,車輛修理發票,財產損失清單。
(4)人員費用證明: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費報銷憑證,誤工證明及收入情況證明,傷殘鑒定書,死亡證明,被扶養人證明材料,戶籍證明。
責任書出來了就放車嗎
一、責任書出來了就放車嗎
1、出了責任認定書就可以去取車,正常程序是交警勘查事故現場,取證,然后劃分責任,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的3個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車了,交警的工作就結束了,接下來的賠償問題,就是法院的事情了,但是事故雙方可以要求交警協調一次,雙方就賠償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簽訂賠償協議,如果調節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就是要起訴到法院了,由法院判決如何賠償。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
二、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扣車需要多長時間
1、車輛一般20天,最長不得超過30天,駕駛證是15天;
2、事故處理是有規定的,不存在傷者銷案的問題,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后,即結案,規定事故認定書必須在檢驗鑒定結果作出后5日內出具。
交通事故責任書下來了接下來該如何辦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責任書出來后下一步確定受害人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后由交警部門根據事故現場的情況和因果關系等因素進行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受害者可以以此作為法律依據向責任人進行索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汽車是全責的情形:
1、追尾前車(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
3、倒車、溜車發生交通事故(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撞刮擦;
5、綠燈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6、進入喚醒路口的車未讓使出或在環形路口內行駛的車輛;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隔離實線發生事故;
8、逆向行駛(逆向行駛本就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
11、沖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區域即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暫停、停放的車輛;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
15、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責任書下來了流程怎么走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發后流程:
1、對責任認定無異議的,可以憑交通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劃分來協商賠償事宜了;
2、如果對交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不服,也可以在交通責任認定書下發后提起復核。在協商賠償時雙方對賠償意見不一致的,可以通過調解、起訴等方式來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3、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4、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5、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上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第七十二條 復核申請人通過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起二日內將復核申請連同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材料移送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復核申請人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內提交案卷材料。
交通事故責任書出來后怎么處理?
交通事故責任書是指交通事故發生后,經過調查認定后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該認定書對于事故責任的劃分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您收到了交通事故責任書,應該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1. 查看責任認定結果:認真查看責任認定書中對事故責任的劃分情況,了解自己的責任等級以及事故負擔的損失。
2. 確認賠償范圍: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確認的事故責任,確定自己應該賠償的范圍和賠償限額。
3. 與對方聯系:如果自己承擔了事故責任,應當與對方協商賠償事宜,合理協商賠償金額、時間等細節問題。
4. 與保險公司聯系:如果是商業強制第三者責任保險,應當及時聯系保險公司,在保險范圍內進行理賠。
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后的賠償需要按照具體的法律規定和程序進行,建議您根據責任認定書的判定結果,或與當地交警、律師進行聯系,咨詢具體的賠償程序和標準。
責任書出來了就放車嗎
法律分析:是的,出了責任認定書就可以去取車。正常程序是,交警勘查事故現場,取證,然后劃分責任,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下達事故責任認定書的3個工作日后就可以放車了,交警的工作就結束了,接下來的賠償問題,就是法院的事情了。但是事故雙方可以要求交警協調一次,雙方就賠償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簽訂賠償協議。如果調節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就是要起訴到法院了,由法院判決如何賠償。前面說到的拿到事故責任認定書或的3個工作日放車,這3天是留給受害的一方提出保全肇事車輛的時間,拿到認定書的3天內,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保全肇事車輛,是防止肇事方不賠償損失的,法院批準保全了,那么肇事方就不能提車了。但可以交一定的保證金提車。等事故處理完畢再把保證金取回。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八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出現交通事故后,因收集證據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車。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10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