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約定利息錄音無效(口頭約定利息對方不承認怎么辦)
電話錄音承認利息有用嗎
電話錄音承認利息有用。錄音證據證明有約定利息的事實,并且經過當庭質證,這份證據就是合法有效的。電話錄音是可以作為訴訟證據的,但電話錄音也要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法院才可以支持。提供電話錄音等證據時,應當提供當時錄音所使用的載體。
民間借貸中 口頭約定利率 錄音提到2分利息時對方沒有否認可以作為證據嗎
您好,如果對方沒有否認應該是可以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八條明確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該條文是對非法證據的排除規則。明確規定了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包括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隱私)或采用違法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如擅自將偷錄設備安裝到他人住所)取得的證據外,其他情形取得的錄音證據不視為違法。
口頭約定有錄音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口頭協議有錄音是有效的。但口頭協議如果不能證明是后于協議的,那么口頭協議無效,因為后來的正式協議中排除了該條款,所以應該以正式的書面協議為正式合約,先前的口頭約定無效。因此在簽訂協議的時候,不建議采用口頭協議的方式,推薦采用的書面協議,這樣出現糾紛問題的時候,可以更有力的提供相應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為。
合同沒有約定利息,但是錄音證明有利息
借條沒有約定利息但是口頭約定利息的,債權人有證據證明該口頭約定的,債務人應當按照口頭約定支付利息。
一、基本案情
2014年7月份,被告洪某1(客戶)與洪某2因經營需要向原告洪某3借款130萬元,被告洪某1和洪某2收到款項后向原告出具借條一張確收收到130萬元借款,但未在借條上載明借款利息的問題,原告起訴時稱雙方之間約定的借款利息為月息2%,并提供了與被告洪某1的通話錄音,而被告洪某1也確實有向案外人連續支付3個月的款項,且金額都一致。由于借款時間較長,若認定雙方之間的利息為月2%的話,則被告需多付200多萬元的款項。
二、代理過程
客戶洪某1在收到起訴材料后,急忙找到本律師,希望本律師為其代理,對于借款本金被告沒有異議,但不同意支付借款利息,并且認為2%的借款利息太高。本律師經研究案件材料后為客戶找到了最優的代理策略和方案,并從證據規則的角度出發,認為原被告之間的借款利息約定不明,根據法律的規定,應當視為沒有借款利息的約定,最終法官也采納了本律師的全部意見,駁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借款利息的全部訴訟請求。
三、法官判決
最終法院僅判決被告償還借款本金,而駁回了原告主張的全部借款利息。至此,被告至少減少償還了200多萬元的債務利息。
四、律師建議
1、如果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利息,那么一定要寫到借條中,不要礙于情面不寫進去,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對方否認有借款利息的情況下,將難以主張利息。
2、在證據不充分前務必不要貿然起訴,本案原告就是在錄音證據不完善,欠條又無法證明有借款利息的情況下貿易提起的訴訟,導致最終的敗訴,損失了幾百萬的利息款。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口頭約定利息有法律效力嗎
口頭約定利息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約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過法律規定的范圍,否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所以當事人約定借款利率應當遵守法律的規定。
口頭合同的認定如何認定
1、合同采取口頭形式并不意味著不能產生任何文字的憑證。但這類文字材料只能視為合同成立的證明,不能作為合同成立的要件。
2、口頭形式的合同認定主要可從以下幾點進行判斷:
(1)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了全部或主要義務,另一方已經接受了履行,應視為合同成立;
(2)雙方當事人對合同必要條款無異議,僅對合同非必要條款發生爭議,應認定合同成立;
(3)有充分、有效的證據來證明,應認定合同成立。
重要的是當事人達成合意的事實,而不是證明的方式。
由上可知,口頭是合同訂立的方式之一,口頭訂立借貸協議約定給利息的,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就有效,但當事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約定了利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