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直不出來
交通事故認定書一直不出來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出可以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交警一般應在現場調查結束后10天內出具事故認定書,超過時限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交警一直不給出責任認定書可以向這個警察所在地的交警大隊、交警支隊、公安局甚至所在地人民政府進行投訴。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照交通法規對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無違章行為,以及對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損害后果之間的因果關系進行定性、定量評斷時所形成的文書材料。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為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為以后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
電子交通事故責任書作出期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條
對登記后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對提供機動車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單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應當予以檢驗,任何單位不得附加其他條件。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發給檢驗合格標志。
對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實行社會化的地方,任何單位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檢驗。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要求機動車到指定的場所進行維修、保養。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檢驗收取費用,應當嚴格執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
交警為什么不愿意出責任認定書
出現事故認定遲遲不出的原因通常有如下幾種:
1、事故重大復雜,需要反復做檢驗、鑒定、詢問、調查等。
2、事故認定辦案交警已經作出,但秘而不宣,其目的是責任認定一旦宣布,將不利于機動車一方對受害人墊賠,推遲事故認定的宣布有利于穩定受害人家屬情緒,緩解社會矛盾。
3、按新交法調解必須由事故雙方當事人自愿申請,交警調解不是事故賠償的必經程序,某些辦案人員依舊法習慣先主持賠償調解后認定責任。
4、有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警力不足,壓案現象嚴重,忙不過來。
5、有些案件辦案交警爭議較大,向上級事故處理部門或法制部門請示備案需要一個過程。
一、交通事故基本程序
1、報警和受理
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除了適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的少數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數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都依賴于公安交管部門。當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以后,當事人應當盡可能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交管部門報案。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都造成重傷或者昏迷的,經過的路人也有義務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2、調查
交通管理部門趕赴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員到現場處理,而適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則至少要有兩名交警進行處理。對于重大,特別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還需其他部門幫忙,比如醫療救護部門。交警趕赴現場后,首先要對現場進行處理,盡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時對于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還要進行現場勘查。
3、認定與復核
交通管理部門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管理部門在充分了解事故情況時,并結合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如有異議的可以向上級機關申請復核。
4、處罰執行
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
6、起訴
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對于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后有哪些流程
事故認定書出具以后,就剩賠償問題。通過以下3種途徑任選其一解決:
1、自行協商。
2、雙方一致請求交警調解。
3、向法院民事起訴。: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前幾天我出車禍,現在交警還沒出責任認定書就給我打電話先去跟對方調解賠償問題,這么做對嗎? 求朋友解
如果發生事故,交警會在出具責任證明之后然后去找對方調解賠償問題。這樣做是可以的。首先,交警責任認定只是明確事故責任大小的證據,用于確定雙方在經濟賠償中的比例,是交通事故賠償的第一步。責任明確后,在雙方損失實際發生或能夠明確確定后,按照責任比例計算雙方應承擔的金額。因此,除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外,責任證明和賠償協議是分開的。
一、交通責任認定書多久可以出
一般情況下,簡易程序是車輛不需要鑒定時十日出事故的責任證明。如果進入一般程序,需要對車輛進行鑒定的,應當在調查現場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出具鑒定委托書,鑒定機構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出具鑒定報告。鑒定報告應當在兩個工作日內送達,并可以自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的書面申請。評估報告未生效的,二十個工作日內仍將出具重新評估,重新評估頻次為一次。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當自鑒定報告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出具。
二、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如何處理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審查申請書應當載明審查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1 .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鑒定程序是否合法。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報警,交警部門會盡快趕到現場處理。會調查事故的原因和整個過程,并確定事故雙方的責任。當然,拿到責任證書是確定事故賠償的重要證據。
如果發生事故,交警會在出具責任證明之后然后去找對方調解賠償問題。這樣做是可以的。首先,交警責任認定只是明確事故責任大小的證據,用于確定雙方在經濟賠償中的比例,是交通事故賠償的第一步。責任明確后,在雙方損失實際發生或能夠明確確定后,按照責任比例計算雙方應承擔的金額。因此,除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外,責任證明和賠償協議是分開的。
一、交通責任認定書多久可以出
一般情況下,簡易程序是車輛不需要鑒定時十日出事故的責任證明。如果進入一般程序,需要對車輛進行鑒定的,應當在調查現場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出具鑒定委托書,鑒定機構應當在二十個工作日內出具鑒定報告。鑒定報告應當在兩個工作日內送達,并可以自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的書面申請。評估報告未生效的,二十個工作日內仍將出具重新評估,重新評估頻次為一次。事故責任認定書應當自鑒定報告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出具。
二、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有異議如何處理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審查申請書應當載明審查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1 .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鑒定程序是否合法。
如果發生交通事故,要立即報警,交警部門會盡快趕到現場處理。會調查事故的原因和整個過程,并確定事故雙方的責任。當然,拿到責任證書是確定事故賠償的重要證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直不下發怎么辦?
只要交通事故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就可以做出事故認定書,不管對方是否住院,如果是賠償調解則有可能是要等出院結算完費用才好調解。
如果已經過了幾個月了則交警部門有可能超期了,您可以到它的上級部門交警支隊法制科或者事故科反映情況。
至于醫療費可以和對方協商,讓對方也適當先分擔點,好減輕您的負擔,畢竟并沒有法律規定強制您要先墊付醫療費用。
交警下達責任認定書有規定的期限的。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45天了交警不出認定書
對于交通事故當事人來說,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非常重要的,它不僅是交警對違章當事人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也是證明主要責任方或全部責任方責任劃分的依據。事故發生45天后,交警不能出具責任認定書怎么辦?交警為什么拖出來責任書?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勘驗、檢查,應當自調查交通事故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證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必須嚴謹、無瑕疵、合理合法,責任認定書不易制作。如果拖延,一定是勘驗、鑒定尚未完成,事故責任尚未明確。通常情況下,超過一個月不出具責任證明是正常的,耐心等待就好。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尸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托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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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出怎么辦?
法律分析:交警只要是受理了交通事故案件就不可能不給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假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警不給,那么可以向這個警察所在地的交警大隊,或者交警支隊,直至公安局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進行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交警遲遲不出事故認定書,讓我和傷者簽協議為什么?
這種情況有兩種原因。第一種是交警想讓你們自行協商,以后給你們出一份事故認定書。這樣的話。事情就簡單一點。處理起來也不麻煩。第二種情況就是雙方協商不了十個工作日內。就會下事故認定書。十個工作日,大概就是兩個星期的時間。這種情況的話,認定書下來以后還要調解,這樣麻煩著些。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出怎么辦
律師解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出的,需要看是否存在需要檢驗的情況,發生交通事故的,因為一般是10天出責任認定書,如果需要檢驗的,時間會加長。如果沒有的,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認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