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后,可以反悔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后可以反悔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后可以反悔,相關規定如下:
1、發生交通事故,通常是要通過交警來處理,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判斷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方、次要責任方、無責任方等,如果當事人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話,即使簽了字也是可以反悔的;
2、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話,可以反悔。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在接到認定書3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復核。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級交警部門受理后會在30日作出新交通事故認定書或維持原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處理決定;
3、對事故認定書不服,也可以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反悔,提出異議和理由,如果法院認為認定書確屬不妥,會根據庭審調查的事實作出裁判。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交通事故責任書簽字后可以反悔嗎
交通事故責任書簽字后可以反悔,當事人可以證明認定書存在明顯不當或對事實有疏漏的,可以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反悔,提出異議和理由,如果法院認為認定書確屬不妥,會根據庭審調查的事實作出裁判。
一、交通事故責任書簽字后可以反悔嗎交通事故責任書簽字后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并且能否被交警部門采納或被法院采信,提醒您,要視實際情況而定。有證據證明該認定書存在明顯不當或對事實有疏漏的,一般反悔有效。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可以申請復議嗎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三、對交通事故責任書不服的復議時間對交通事故責任書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復核,由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受理后三十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了還能反悔嗎
對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申請復核。拿到認定書后可以直接找交警隊要求復議,對復議結果還是不滿意的,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劃分責任。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后,可以反悔嗎?
對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申請復核。事故發生后,交警到現場勘查后,劃分了責任,并下達了事故責任認定書,拿到認定書后,覺得還有新的證據,證明責任劃分的不合理,就可以直接找交警隊要求復議,對復議結果還是不滿意的,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劃分責任。最后是以法院的判決為準的。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第五十二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第五十三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復核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當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聽取各方當事人的意見。
復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如果過了期限那么只有等到對方起訴的時候,要求法院重新認定責任,鑒于你有保險,可以要求交警通知你的保險公司,提前支付醫療費的,至于你墊付的部分,由于保險公司對醫療費部分的賠償只針對醫保以內的藥品,其他的則不報銷。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時限是多長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
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
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綜上所述,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后,可以反悔嗎這個問題,我們要注意,如果當事人對于責任的認定結果表示不服,是可以進行申請復議的,要求相關的部門進行重新的認定。另外,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期限一般是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咨詢律師。
事故認定書已經簽字能反悔嗎
法律主觀:
可以反悔,但是需要充足的理由,并且能否被交警部門采納或者被法院采信,要視實際情況而定。有證據證明該認定書存在明顯不當或對事實有疏漏的,一般反悔有效。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在接到認定書3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復核。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級交警部門受理后會在30日作出新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維持原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處理決定。對事故認定書不服,也可以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反悔,提出異議和理由,如果法院認定書確屬不妥,會根據庭審調查的事實作出裁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法律客觀:
是《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后,可以反悔嗎
法律分析:可以反悔。發生交通事故,通常是要通過交警來處理,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判斷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方、次要責任方、無責任方等,如果當事人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話,即使簽了字也是可以反悔的。對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話,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并且能否被交警部門采納或被法院采信,要視實際情況而定。有證據證明該認定書存在明顯不當或對事實有疏漏的,一般反悔有效。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認定書簽字了,可以能反悔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了能反悔,具體規定如下:
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了能反悔,并且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三天內提出復核申請;
2、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字后還能起訴,簽字并不意味著認同,只是代表收到該份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3、對事故認定書不服,也可以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反悔,提出異議和理由,如果法院認為認定書確屬不妥,會根據庭審調查的事實作出裁判;
4、有證據證明該認定書存在明顯不當或對事實有疏漏的,一般反悔有效,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審查:
(1)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2)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后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申請復核、調解和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后,可以查閱、復制、摘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應當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處理專用章。
第五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后,還可以反悔嗎
法律主觀: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后,不可以反悔,但是當事人可以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法律客觀: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交通認定書簽字了,可以能反悔嗎
交通認定書簽字了,可以反悔。
上級交警部門受理后會在30日作出新交通事故認定書或維持原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處理決定。對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反悔,提出異議和理由,法院認為認定書確屬不妥,會根據庭審調查的事實作出裁判。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警后,當立即派交通警察趕赴現場,先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并采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簽字后,可以反悔嗎
法律分析:
可以反悔,但是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并且能否被交警部門采納或被法院采信,要視實際情況而定。有證據證明該認定書存在明顯不當或對事實有疏漏的,一般反悔有效。當事人對事故認定書不服,可以在接到認定書3日內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復核。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認定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檢驗、鑒定結論,對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作出的具體認定。公安機關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方面有人力、有經驗,由公安機關現場處理糾紛,有利于及時解決糾紛、方便群眾和降低訴訟成本。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汽車是全責的情形:
1、追尾前車(后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車承擔全部責任);
2、變更車道發生事故;
3、倒車、溜車發生交通事故(前車倒車或溜車撞后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4、從路外或非機動車道駛入機動車道發生碰撞刮擦;
5、綠燈行或沒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轉彎車未讓直行車;
6、進入喚醒路口的車未讓使出或在環形路口內行駛的車輛;
7、跨越道路中心實線或隔離實線發生事故;
8、逆向行駛(逆向行駛本就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9、右側超車發生交通事故;
10、超越前方正常掉頭、左轉彎、超車的車輛時發生交通事故;
11、沖闖紅燈發生交通事故;
12、有禁止掉頭標志、標線的區域即在人行橫道、橋梁、陡坡、隧道掉頭發生交通事故;
13、碰撞依法可暫停、停放的車輛;
14、開關車門造成交通事故;
15、進出停車場或停車泊位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發生事故;
16、單方發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反悔嗎
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后后悔的,首先即使當事人不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也不會影響這份文書的法律效力。對責任認定不認可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交管部門提出書面的復核材料。三個工作日內一定要提出,否則這個復核就無法受理了。所以,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一定要按時、按地、按要求提出復核。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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