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貪賄犯罪量刑標準(官員貪賄犯罪量刑標準是否太輕)
貪賄犯罪量刑金額標準
一、貪賄犯罪量刑金額標準是什么
1、貪賄犯罪量刑金額標準是:
(1)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數額較大,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并處罰金罰金;
(2)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沒收財產。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一)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
(四)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
(五)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
(六)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前款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一)多次索賄的;
(二)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損失的;
(三)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的。
二、貪污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貪污罪的犯罪構成要件是:
1、客體要件。侵犯了公共財物的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以及職務的廉潔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職務的廉潔性;
2、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之便,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這是貪污罪區別于盜竊、詐騙、搶奪等侵犯財產罪的重要特征;
3、主體要件。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4、主觀要件。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目的。
公職人員貪賄犯罪立案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但情節較重的(貪污救災、搶險、防汛、防疫、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及募捐款物、贓款贓物、罰沒款物、暫扣款物,以及貪污手段惡劣、毀滅證據、轉移贓物等情節);
受賄罪:5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3)強行索取財物的;
職務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
單位受賄罪:10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2)強行索取財物的;(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30萬元以上;隱瞞境外存款罪:30萬元以上;私分國有資產罪:10萬元以上;私分罰沒財物罪:10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2024貪賄犯罪量刑金額標準
法律主觀:
貪賄犯罪量刑金額標準: 1、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的,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4、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從輕處罰。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結果的發生,有第一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有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的,可以從輕處罰。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項規定情形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2024貪賄犯罪量刑金額標準
最新貪污受賄罪量刑標準是什歷姿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貪污受賄罪的量刑標準如下:1、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大乎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一)貪污救災、搶險、防滾爛悉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四)贓款贓物用于非法活動的;(五)拒不交待贓款贓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繳工作,致使無法追繳的;(六)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貪賄犯罪量刑標準
貪污受賄罪的量刑標準: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則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貪污受賄罪的量刑標準:
(1)個人受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2)個人受賄數額在5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3)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受賄數額在5千元以上不滿1萬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矛刑事處罰,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個人受賄數額不滿5千元,情節較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情節較重,是指犯罪手段狡猾惡劣;行為人既貪贓又枉法;受賄行為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或者是累犯、共犯中的主犯;受賄后又參與、支持其他犯罪活動:訂立攻守同盟,銷毀罪證,拒不坦白退贓;在對外活動中,向外商索賄受賄等。情節較輕,一般是指為他人謀取的利益沒有違反有關規定;行為沒有給國家或集體造成嚴重損失;案發后坦白交待事實經過,并退了贓款;或者有自首、立功表現等;
(5)對多次受賄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受賄數額處罰。
貪污罪作為一般貪污行為的特殊形式,除具有一般貪污違法行為的共性外,還具有自身的特性。構成貪污罪的貪污行為,還具有貪污數額和情節上的要求。因此,認定貪污罪與一般貪污違法行為時,應把握以下方面:
(一)要看行為人貪污的數額是否達到5千元。其中,貪污的數額按累計方法計算。對于行為人貪污的數額達到5千元的,無論其情節如何,均構成貪污罪;而對于貪污的數額尚未達到5千元的,一般應視為一般貪污違法行為,
(二)要看行為人的貪污情節。其中,貪污情節主要針對貪污數額不滿5千元的貪污行為。如果貪污數額不滿5千元,貪污情節較輕時,對該貪污行為就應認定為一般貪污違法行為;如果貪污數額不滿5千元,但貪污情節較重時,對該貪污行為就應認定為貪污罪。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第三百八十六條
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