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遺囑如何有效(錄音遺囑有效嗎)
遺囑錄音怎樣有效
法律主觀: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 遺囑 ,應當有兩個以上見 證人 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這樣的才有效。遺囑完成后,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錄音遺囑怎樣才有效
法律主觀:
錄音遺囑的生效:立遺囑人須為完全 民事行為能力 人;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須有兩個無利害關系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如實記錄制作的時間、簽名、肖像。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錄音錄像遺囑怎樣才有效
法律主觀:
有效。 遺囑 人用錄音(含錄像、光盤以及其他電子讀物)的方式制作遺囑。以錄音形式設立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 證人 在場見證。 錄音遺囑 應當由遺囑人親自制作,遺囑人在錄制完遺囑后,應將記載遺囑的磁帶封存,遺囑人、見證人應當在封存好的錄音遺囑的封口上簽名并注明年、月、日。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偎氖畻l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錄音錄像遺囑怎樣才有效
錄音遺囑符合下列條件才能生效:
1、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遺囑內容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3、立遺囑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5、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
6、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遺囑無效的情形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
1、代書遺囑、口頭遺囑、錄音錄像遺囑、打印遺囑中見證人不適格的無效;
2、未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的遺囑部分無效;
3、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4、受脅迫、欺騙的遺囑無效;
5、偽造的遺囑無效,篡改的遺囑中篡改的內容無效。
綜上所述,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錄音遺囑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法律主觀:
錄音遺囑的有效要件有:,1.必須由遺囑人親自制作,并親自敘述遺囑的全部內容;,2.必須請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作證;,3.錄音開始時,遺囑人、見證人必須分別說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所在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等;,4.遺囑人必須說明制作錄音遺囑的具體地址和年、月、日、時;,5.錄音制作完畢,應當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遺囑人、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6.繼承開始,由見證人及繼承人到場并檢驗封皮的完好情況。,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錄音遺產是屬于遺囑的一種,錄音遺囑合法是可以作為證據的,錄音作為證據的條件包括錄音在完全、錄音是原始載體、錄音要清晰等。,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制件。提供復制件的,調查人員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其來源和制作經過。,以合法手段取得的錄音可以作為證據提交法庭。但在現實中當事人往往缺乏取證技巧,導致獲得的錄音證明力不足。在此,探討一下有關錄音證據的取證技巧問題。,1.錄音時間和地點的選擇。從有利訴訟的角度來說,錄音應盡早進行。,2.錄音器材。盡量選擇體積小、易隱藏、錄音時間長、音質高的設備。采訪機、錄音筆或帶錄音功能的MP3都可以,最好是可以進行復制的。,3.取證前的準備工作。準備好取證的事項和希望對方承認的事實。,4.談話方式。既然是私錄,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讓取證對象察覺你是在錄音,所以神態、語氣都要自然,如果是認識的人,更要注意。,5.必要時可以請公證機關公證錄音過程。在開展證據公證的地方,必要時可以請公證機關公證錄音過程,確保錄音證據的合法性。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老人錄音遺囑怎樣才有效
老人錄音遺囑的有效條件如下:
1、遺囑人訂立遺囑時有訂立遺囑的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是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無瑕疵;
3、遺囑的內容合法并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和法律法規的規定;
4、遺囑處分的財產是被繼承人的合法財產;
5、必須由遺囑人親自制作,并親自敘述遺囑的全部內容;
6、必須請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作證;
7、錄音開始時,遺囑人、見證人必須分別說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所在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等;
8、遺囑人必須說明制作錄音遺囑的具體地址和年、月、日、時;
9、錄音制作完畢,應當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遺囑人、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遺囑人或交見證人保管。
遺囑失效有以下這些情況:
1、有效遺贈扶養協議導致的失效
(1)因為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2)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3)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4)當遺囑與遺贈扶養協議有沖突時,有沖突部分的遺囑無效;
2、遺囑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導致的失效。因為法律規定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因此一般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3、違背遺囑人真實意愿導致的失效;
4、多份遺囑內容沖突導致的失效;
5、對不屬于自己財產的無效處分導致的失效;
6、違反強制性法律規定導致的失效;
7、放棄或喪失繼承權導致的失效;
8、清償債務導致的失效;
9、遺囑人生前對自己財產的處分導致的失效。因為這部分財產在生前已經處置,而且有處置權,鑒于這部分財產已不是遺囑人的遺產,故無效;
10、遺囑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導致的失效;
11、形式要件欠缺導致的失效,法律對遺囑的形式有一定的要求,如果不滿足法律的要求,即使意思表示真實也是無效的。
綜上所述,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必須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錄音遺囑的有效條件
法律分析: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遺囑人所訂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
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
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
5、遺囑見證人應當是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系,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能夠理解遺囑的內容、懂得遺囑所有文字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錄音遺囑的有效條件是什么
錄音遺囑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才有效:1)必須由遺囑人親自制作,并親自敘述遺囑的全部內容;2)必須請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作證;3)錄音開始時,遺囑人、見證人必須分別說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所在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等;4)遺囑人必須說明制作錄音遺囑的具體地址和年、月、日、時;5)錄音制作完畢,應當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遺囑人、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遺囑人或交見證人保管;6)繼承開始,由見證人及繼承人到場并檢驗封皮的完好情況。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七條,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陬^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