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的孩子能得到撫養費嗎(事實婚姻孩子撫養費問題)
有事實婚姻孩子的撫養費怎么算
事實婚姻孩子的撫養費的確定方式:如果父母雙方能夠就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達成協議的,按照約定的飛揚費確認。如果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事實婚姻孩子撫養問題
法律分析:1、解除同居關系時,雙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撫養,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應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應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條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養,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2、關于同居關系的解除。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同居關系,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同居關系并分割同居期間共同所有的財產。關于孩子的撫養權,原則上會根據哪方條件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長來判定 。如果3、孩子不滿兩歲一般必須由母親撫養,超過兩歲但仍年幼的孩子判給母親的可能性也極大,除非女方沒有意愿或被證明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付給撫養費。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5、人民法院審理非法同居關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問題,應一并予以解決。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
事實婚姻,離婚后小孩的撫養費如何分配.小孩現在19個月了,因女方提出感情不合,并搬離男方家庭。無共同財產
不管有無婚姻,孩子的父母都有撫養孩子的法定義務。
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正版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事實婚姻有撫養費糾紛怎么辦
法律分析:支付多少的小孩撫養費,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可以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小孩的實際花費來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沒有結婚證有事實婚姻男方不拿撫養費可以起訴嗎?
沒結婚證男方不給孩子撫養費是犯法的。向子女支付撫養費是親生父親的法定義務,與是否有結婚證無關。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事實婚姻離婚孩子撫養權歸誰
法律分析:在我國,1994年以前未登記結婚,但以夫妻關系生活在一起的,才能被稱之為事實婚姻,94年后的只能被稱之為同居關系。不過不管屬不屬于事實婚姻,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權利都是一樣的,離婚或分手時,孩子的撫養問題父母可協商來決定,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