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個孩子撫養費如何給(離婚后一人一個孩子撫養費怎么給)
離婚兩個孩子一人一個撫養費怎么算
離婚兩個孩子一人一個撫養費的付給方式如下: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4、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5、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征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征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6、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征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一人一個孩子撫養費怎么算
法律主觀:
雙方一人 撫養 一個的,一般各自撫養各自的小孩,互不支付 撫養費 除非雙方差距過大。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 離婚 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孩子一人一個撫養費怎么算
法律主觀:
離婚孩子一人一個撫養費一般按照不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計算。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離婚后孩子一個十歲一個兩歲一人一個撫養費怎么算
婚姻法規定,撫養孩子到18歲為限,亦即是說撫養費最少得給到孩子滿18歲為止。
因此得出:孩子A:18 - 10 =8年;孩子B:18 - 2=16年。所以:選撫養十歲孩者,除了該孩由其撫養外,還需另付選撫養兩歲的家長8年撫養費;反過來說亦即,選2歲孩撫養者,不僅不需要給對方撫養費,還可以向對方追討要8年的撫養費。
婚姻法規定,離婚雙方除協議原則除外,法律規定,離婚雙方對每一個孩子均負有撫養的義務,亦即都需給撫養費。我給你的,你亦需給的,因此,頭八年兩兩相抵,因為A孩離18歲成年只有八年,等其18歲,另一方便不需要給撫養費了。但B孩這一方,八年后也僅有十歲,所以尚有八年才到成年,因此,對方仍需繼續支付B孩八年撫養費。
年撫養費=月撫養費x12。至于每個月該給多少,那就得夫妻雙方共同協商或打官司判定了。
離婚一人一個孩子撫養費怎么算
看具體情況定。夫妻離婚后各撫養一個子女,雙方經濟條件相當,子女的年齡相當,撫養費開支大體一致的,相互不再支付撫養費。如果一方的經濟條件明顯優于另一方,或者子女的撫養費開支并不對等,另一方可以要求對方支付一定的撫養費差額。撫養費數額的多少,是以子女的實際基本需求來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