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財產分割訴訟費由誰承擔(離婚案件財產分割訴訟費由誰承擔)
離婚訴訟費由誰承擔
離婚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了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要按照規定繳納訴訟費,人民法院會通知原告交納案件受理費,如果原告接到通知次日起7日內不交納訴訟費用的,按自動撤訴處理。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準,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起訴離婚財產分割費用誰出?
您好!在離婚訴訟中,沒有絕對的敗訴方或者勝訴方,其實您恰好搞反了因果關系。有時候正是通過誰承擔比較多的訴訟費來確定哪一方是勝訴方,由于離婚案件的特殊性,訴訟費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具體的規定請看法條依據。
法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三十三條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離婚訴訟費是多少,離婚訴訟費用由誰來承擔
離婚訴訟中的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但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所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無論誰承擔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承擔的。
《訴訟費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離婚案件分割財產訴訟費如何負擔
法律分析: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分割財產的訴訟費由誰承擔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予以分割,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對于夫妻一方的婚前所得財產,屬于個人所有,不參與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調解案件和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誰出
法律主觀:
一、離婚案件訴訟費誰來交1、 案件受理費 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共同 訴訟當事人 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各自應負擔的金額。其中如有專為自己利益的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2、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作了改判的,除了應當確定當事人對第二審訴訟費用的負擔外,還應當相應地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第二審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的案件,上訴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負擔,雙方都提出上訴的,由雙方分擔。3、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第一審和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4、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5、撤訴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其他訴訟費用按實際支出收取。駁回起訴的案件,案件受理費由起訴的當事人負擔。6、申請執行費和執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被申請人負擔。申請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請扣押船舶,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申請費,由敗訴方負擔。申請船東責任限制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7、由于當事人不正當的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8、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和勞動報酬的案件,原告不預交案件受理費;案件審結時,由敗訴方負擔。9、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是否緩、減、免,由人民法院審查決定。10、下列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費:(1)依照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2)依照 審判監督程序 進行提審、再審的案件。11、當事人不得單獨就人民法院關于訴訟費用的決定提出上訴。二、離婚案件訴訟費的標準是什么新頒布的并于2007年4月1日生效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以及申請破產的案件,執行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后交納。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案件訴訟費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首先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法律對此規定的是,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離婚涉及財產訴訟費是多少,由誰出
法律主觀:
離婚涉及財產問題的訴訟費一般是由原告先墊付,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的《民事訴訟收費辦法(試行)》第五條上訴案件受理費與第一審的標準相同,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