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質押期間法院可以凍結嗎
公司股權質押法院有權凍結嗎
法院是可以凍結的股權的質押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對于有需要采取凍結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其股權質押。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股權持有人或者所有權人作為債權人,如有償還能力的,人民法院一般不應對其股權采取凍結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已對股權采取凍結保全措施的,股權持有人、所有權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了有效擔保,人民法院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對股權的凍結。
公司股權質押期間法院可以凍結嗎
法律分析:股權質押后可以查封。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后,其余額部分用于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占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法院能否強制執行股權質押
法院可以強制執行股權質押。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于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有權出質。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但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二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一)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股權質押后可以凍結嗎
法律分析:
股權質押后可以凍結。因為股權包括自益權和公益權,股權質押僅僅是對股權自益權的質押,不是所有權的轉移。具體規定是,人民法院已對股權采取凍結保全措施的,股權持有人、所有權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了有效擔保,人民法院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對股權的凍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條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上市公司股權怎么凍結
一般在下述四種情況下股權才會被凍結:
1、公司或是股東將自己持有的股權做抵押。大股東替他人提供擔保而被要求承擔連帶責任,從而導致股權被凍結,以致最終被拍賣、強行扣劃等。
2、企業申請破產。
3、股權有爭議,大股東為融資需要而將股權質押,但終因經營陷入困境、發生財務危機到期還不上貸款而引發債務糾紛,進而被訴至法院,導致股權被凍結。
4、在債務官司中,由于其他的資產不足以償還債務,只能以部分股權償還。
凍結股權及投資的程序:
1、人民法院凍結股權、其他投資權益時,應當向被執行人及其股權、其他投資權益所在市場主體送達凍結裁定,并要求工商部門協助公示;
2、工商部門應當在收到通知后三個工作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3、凍結股權、其他投資權益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申請人申請續行凍結的,續凍期限不得超過一年,但沒有次數限制。
有效凍結及輪候凍結的認定:
1、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多家法院要求凍結同一股權、其他投資權益的情況下,應當將所有凍結要求全部公示。
2、首先送達協助公示通知書的執行法院的凍結為生效凍結。送達在后的凍結為輪候凍結。有效的凍結解除的,輪候的凍結中,送達在先的自動生效;
3、有效的凍結期滿,人民法院未辦理續行凍結的,凍結的效力消滅。按照前款辦理了續行凍結的,凍結效力延續,優先于輪候凍結。
綜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和國家工商總局2014年10月10日聯合下發《關于加強信息合作規范執行與協助執行的通知》,對股權、投資收益凍結和執行等問題提出了具體要求和操作辦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公司股權質押期間,法院可以凍結嗎
可以。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40.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后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后,其余額部分用于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且凍結一般最多幾輪
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且凍結一般最多一輪。
擴展資料:
人民法院凍結質押股票時,在協助執行通知書中應當明確案件債權額及執行費用,證券賬戶持有人名稱(姓名)、賬戶號碼,凍結股票的名稱、證券代碼,需要凍結的數量、凍結期限等信息。前款規定的需要凍結的股票數量,以案件債權額及執行費用總額除以每股股票的價值計算。每股股票的價值以凍結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為基準,結合股票市場行情,一般在不超過20%的幅度內合理確定。
質權人申請通過協議轉讓方式變價股票的,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不損害案件當事人利益、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且在能夠控制相應價款的前提下,可以準許。
在執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對在系統中被標記的質押股票采取強制變價措施。
用于質押貸款的股票原則上應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動性較好。對上一年度虧損的,或股票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 或可流通股股份過度集中的,或證券交易所停牌或除牌的,或證券交易所特別處理的股票均不能成為質押物;
一家商業銀行接受的用于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一家證券公司用于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10%,并且不得高于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被質押的一家上市公司股票不得高于該上市公司全部流通股票的20%。這一條決定了證券公司的分散投資,避免了只有少數個股受到追捧。
股票質押率最高不能超過60%,質押率是貸款本金與質押股票市值之間的比值。這一規定和第2條規定的共同作用意味著: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將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券商的青睞
信用社是我國經濟市場上,一類較為常見的金融機構。相關的信用社的股權在辦理質押時,需要提供相關的戶口本、股權證和先關所需的材料,按照債權人的相關規定,遞交相關的材料辦理這類相關的貸款。相關的借款人需要按時還款,保護自身的股權和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