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行政拘留可以要求聽證嗎
行政拘留是否有聽證權利?
行政拘留的當事人一般沒有聽證的權利。如果當事人依法被行政機關處較大數額的罰款;沒收較大數額的違法所得或非法財物;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等較重的處罰的,才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
行政機關擬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一)較大數額罰款;
(二)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
(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第六十五條
聽證結束后,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作出決定。
行政拘留是否屬于聽證范圍
法律主觀:
行政拘留不適用聽證。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才可以申請聽證。對于行政拘留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執行。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七)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執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行政機關擬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一)較大數額罰款;(二)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四)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五)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五條聽證結束后,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作出決定。
行政拘留可以聽證嗎?
法律主觀:
不可以。我國 行政處罰 中,現在只有對吊銷 營業執照 、責令停產停業以及數額較大的罰款,行政相對方可以要求聽證。 根據《 行政復議法 》的規定,行政相對方自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可以提出復議。也就是不管是 行政拘留 前還是后都可以提出復議。 如果復議不予拘留的,只要復議機關、原處罰單位或人民法院確認原處罰決定違法即可要求行政賠償。
法律客觀: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行政拘留能否申請聽證
申請聽證是我國公民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例如在行政處罰中,被處罰人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申請聽證的。而行政拘留是行政處罰的種類之一,被行政拘留能不能申請聽證?我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行政拘留能否申請聽證
行政拘留是不能申請聽證的,對行政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維權。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六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第四十二條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
當事人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有異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執行。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知道,行政拘留并不屬于《行政處罰法》中可以申請聽證的情形,可以申請聽證的情形是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拘留可以舉行聽證嗎
法律主觀:
行為人被行政拘留的,一般不能要求舉行聽證。但行為人對行政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維權。聽證是指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由聽證程序參加人相互進行質問辯論和反駁,從而進一步查明事實的活動。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六十三條
行政機關擬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一)較大數額罰款;
(二)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
(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行政拘留是否聽證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聽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要求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舉行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八條 公安機關作出吊銷許可證以及處二千元以上罰款的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要求聽證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舉行聽證。
行政拘留是否要聽證
法律分析:不適用聽證。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才可以申請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 行政機關擬作出下列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一)較大數額罰款;
(二)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
(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
(四)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
(五)其他較重的行政處罰;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
行政拘留可以聽證嗎
法律分析:在我國行政拘留不可以要求聽證,只有行政機關做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才可以要求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不承擔行政機關組織聽證的費用。聽證依照以下程序組織:
(一)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在行政機關告知后三日內提出;
(二)行政機關應當在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當事人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
(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公開舉行;
(四)聽證由行政機關指定的非本案調查人員主持;當事人認為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
(五)當事人可以親自參加聽證,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舉行聽證時,調查人員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和行政處罰建議;當事人進行申辯和質證;
(七)聽證應當制作筆錄;筆錄應當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
行政拘留可以聽證嗎
行政拘留可以聽證。
【法律分析】
什么是聽證:依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機關必須組織聽證的,從行政處罰案件上有一個限定范圍,即行政機關給予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重大行政處罰的案件,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不行拒絕,都要組織聽證。另外,行政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聽證的也可以組織聽證。也就是說,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處罰案件都必須聽證。限定聽證案件的范圍,是從公平與效率兼顧的原則出發,既保證行政機關處理行政處罰案件的效率,注重行政處罰程序中的民主程序的建設。聽證盡管是行政處罰當事人的一項重要的權利,但是,依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聽證并不是行政處罰必經程序。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的行政處罰案件,才舉行聽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四十八條 聽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行政機關應當于舉行聽證的七日前將舉行聽證的時間、地點通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必要時予以公告;(二)聽證應當公開舉行;(三)行政機關應當指定審查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為聽證主持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主持人與該行政許可事項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四)舉行聽證時,審查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供審查意見的證據、理由,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以提出證據,并進行申辯和質證;(五)聽證應當制作筆錄,聽證筆錄應當交聽證參加人確認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