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拐賣兒童怎么判刑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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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兒童判多少年
拐賣兒童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拐賣兒童的刑期如下:
1. 拐賣兒童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0條規定,拐賣兒童的行為應定性為拐賣罪。拐賣罪的刑期是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2. 強迫拐賣兒童罪:如果在拐賣兒童的過程中采取強迫手段,應定性為強迫拐賣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1條規定,強迫拐賣罪的刑期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判無期徒刑或死刑,并處罰金。
3. 兒童色情罪:如果拐賣兒童目的在于制作或者傳播兒童色情物品的,除以上兩項罪名定罪外,還應定性為兒童色情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63條規定,兒童色情罪可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4. 組織拐賣兒童集團罪:如果實施拐賣兒童行為的人組織其他人共同實施,構成犯罪集團的,可定罪為組織拐賣兒童集團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1條規定,組織拐賣兒童集團罪可被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
綜上,拐賣兒童行為因其性質惡劣,刑度較重,一般刑期在5年以上,并處罰金。若有其他嚴重情節,如強迫手段、組織集團、色情目的等,刑期可達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拐賣兒童怎么判刑
拐賣兒童會被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如果有情節嚴重的情況,需要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還有沒收財產,情節嚴重的情況包括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等。拐賣兒童罪需要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相關的處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立案標準是以出賣為目的,有拐賣兒童的行為,要件包括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或者中轉兒童的行為。拐賣兒童罪立案標準是:
1、凡是拐賣兒童的,不論是哪個環節,只要是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之一的,均以拐賣兒童罪立案偵查;
2、非以出賣為目的,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以拐騙兒童罪立案偵查;
3、教唆被拐賣、拐騙、收買的未成年人實施盜竊、詐騙等犯罪行為的,應當以盜竊罪、詐騙罪等犯罪的共犯立案偵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拐賣兒童罪怎么判
法律主觀:
根據《 刑法 》240條的規定,犯 拐賣兒童罪 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處 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 死刑 ,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 綁架 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法律客觀:
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拐賣兒童罪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幼兒的;(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根據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定,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其中,“兒童”一般指14周歲以下的人。拐騙是指行為人以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處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脫離其家庭或監護人;綁架是指行為人以暴力、脅迫或麻醉等方法,將兒童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脫離其家庭或監護人;收買指在出賣之前支付錢物,購買兒童,收買既可以是向其他人販子收買,也可以是向被害人的親屬收買;販賣是指將已控制在手中的兒童轉賣給他人;接送是指在拐賣兒童過程中,負責藏匿、看管、轉換車船等中間轉運。只要實施了前述一種行為,即以拐賣兒童罪論處。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侵害了被害兒童的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動靜舉止不受非法干預為內容的人格權;人格尊嚴權,是指與民事主體的尊嚴密切相關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被害兒童被拐騙后,處于行為人控制之下,處于被欺騙、任其擺布的境地,失去決定自己去向的身體自由權,行為人將被害兒童當作商品出賣,損害其做人的尊嚴。而且極易引起被害人家庭離散,有時甚至家破人亡,其社會危害性極大。
拐賣兒童最多判多少年
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拐賣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罪怎么處罰
(一) 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拐賣兒童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的認定首要分子是指在拐賣兒童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需要指出,在一起案件中,首要分子既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是幾個。凡符合法定特征的,都要認定為首要分子。根據本法第26條第3款的規定,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
(二) 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認定拐賣兒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賣兒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賣兒童3人以上;行為人既可以是實施拐騙等6種行為之一而對象為3人以上,也可以是兩種以上行為而對象總計為3人以上,如拐騙1人,中轉過另外2人。
(三) 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采用偷盜的方式使嬰兒脫離其監護人的監護,有時候公安部門打拐時解救被拐賣兒童,因為嬰兒沒有認知能力,沒有辦法找到嬰兒親生父母,給被拐賣者造成終生遺憾。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認定這是指在拐賣過程中,行為人為制止被拐賣人或其親屬的反抗而實施捆綁、毆打行為,或者被拐賣人及其親屬因犯罪分子的拐賣行為、拐賣中的毆打、侮辱、虐待、強迫賣淫、奸淫等行為而在精神上遭受打擊,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情況,包括引起自殺在內。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境外”是指我國國境以外的國家和地區,以及回歸之前的臺、港、澳地區,香港、澳門已經回歸中國,因此不包括在“境外”之中。
二、拐騙兒童罪構成要件
拐騙兒童罪,是指采用蒙騙、利誘或其他方法,使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
本罪的行為對象是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陀^上表現為拐騙不滿14周歲的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拐騙行為既可以針對兒童實行,也可以針對兒童的家長或監護人實行;拐騙的手段主要表現為蒙騙、利誘,將兒童偷走、搶走的行為也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主觀上表現為故意,即明知是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而故意拐騙使之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
拐騙兒童罪與拐賣兒童罪有相似之處:對象都是不滿14周歲的兒童,都主要使用蒙騙、利誘手段,但二者有嚴格區別:拐騙兒童罪的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收養或使喚、奴役等等,拐賣兒童罪的行為人主觀上是為了販賣牟利;因此,行為人是否具有出賣的目的,是區分兩罪的關鍵。
拐騙兒童罪與綁架罪也有相同之處,但后者是拐騙他人作為人質,用以向其家長、監護人、親屬等人勒索錢財或實現其他不法要求,二者的性質與危害存在很大區別。拐騙兒童后產生出賣或勒贖目的,進而出賣兒童或者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對兒童進行實力支配以勒索錢財的,應分別認定為拐賣兒童罪或綁架罪,與拐騙兒童罪實行并罰。
三、拐賣兒童婦女犯罪管轄地怎么確定
1、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依法由犯罪地的司法機關管轄。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犯罪地包括拐出地、中轉地、拐入地以及拐賣活動的途經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機關管轄。
2、幾個地區的司法機關都有權管轄的,一般由最先受理的司法機關管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人數較多,涉及多個犯罪地的,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機關管轄。
3、相對固定的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分別在拐出地、中轉地、拐入地實施某一環節的犯罪行為,犯罪所跨地域較廣,全案集中管轄有困難的,可以由拐出地、中轉地、拐入地的司法機關對不同犯罪分子分別實施的拐出、中轉和拐入犯罪行為分別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強奸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侮辱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拐賣婦女、兒童罪】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拐賣兒童判刑多少年
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其中,“兒童”一般指14周歲以下的人。拐騙是指行為人以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處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并脫離其家庭或監護人。拐賣兒童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而且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出賣的目的。只要行為人以出賣為目的實施了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被拐兒童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拐賣兒童罪。根據《刑法》的規定,犯拐賣兒童罪的處罰: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1.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2.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3.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4.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5.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6.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等。
拐賣兒童罪量刑標準
拐走孩子是一種極其嚴重的犯罪行為,對被拐兒童和其家庭造成的創傷和影響難以估量。
近日,孫海洋女兒呼吁取消拐騙罪,統一成拐帶兒童罪,這一話題引發了廣泛的討論。
取消拐騙罪,統一成拐帶兒童罪,實際上是對現有法律的修訂和完善。
當前,我國刑法規定了拐騙罪和拐賣婦女兒童罪兩項罪名。
拐騙罪
是指以非法手段將他人拐騙走,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較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死刑,并處罰金。
而
拐賣婦女兒童罪
則是指以販賣、收買、運輸、轉移、交接等方式,將婦女兒童販賣、收買、運輸、轉移、交接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
雖然拐騙罪和拐賣婦女兒童罪都涉及到拐走他人的行為,但是兩者之間還是有
很大的區別
。拐騙罪側重于非法手段,即以欺騙、脅迫、強制等手段將他人拐騙走,強調的是拐騙手段的非法性和違法程度。
而拐賣婦女兒童罪則側重于販賣、收買、運輸、轉移、交接等行為,強調的是行為的危害性和社會的公共利益。
在這種情況下,將拐騙罪統一成拐帶兒童罪,能夠更好地強調拐帶行為的危害性和嚴重性,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和利益。
同時,統一的罪名也能夠簡化司法程序,提高司法效率,更好地維護社會的公共安全和秩序。
但《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梁雅麗表示,拐騙兒童罪與拐賣兒童罪這兩個罪名在犯罪手段上往往相似,如采取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脫離監護人的監管等,但兩者存在嚴格區別:1.客體要件不同,拐騙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家庭關系和兒童的合法權益,而拐賣兒童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權利,因而性質不同。2.行為目的不同,拐騙兒童罪主要是為了收養或者使喚、奴役,而拐賣兒童罪則是貪圖錢財、販賣牟利。3.兩罪的處罰嚴厲程度不同,拐騙兒童罪的社會危害性相對小于拐賣兒童罪,所以在刑事處罰上也有較大差異。
綜上所述不應兩罪合一,應該將罪處置加重。
拐賣兒童罪量刑標準2023
拐賣兒童罪量刑標準具體如下:
1、收買、販賣、接送、中轉被拐騙兒童的行為涉嫌拐賣兒童罪,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拐賣兒童3人以上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造成被收買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以及其他嚴重后果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拐賣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但是,如果行為人實施上述行為并不是以出賣為目的,如是為了奸淫、收養、奴役、強迫賣淫等目的,則可能構成其他犯罪,
以其他犯罪論處。但如果行為人收買被拐賣的兒童是為了與被害人形成家庭關系,并不是為出賣,而收買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為人又將收買的兒童賣給他人,應以拐賣兒童罪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拐兒童怎么判刑
法律分析:犯拐賣兒童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
第二百四十二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聚眾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兒童的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參與者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