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靠地址注冊公司是否合法
掛靠公司資質合法嗎
法律主觀:
不合法。掛靠行為在民法一般之法理上屬典型欺詐行為。掛靠者在不符合法律精神的情況下借用他人名義進行經營,或雖可獨立經營,但為經營之繁榮而借他人名義經營,而第三人往往基于對被掛靠方的信任才與之進行交易。
法律客觀:
《 建筑法 》第二十六條 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 營業執照 ,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個人掛靠公司合法嗎
法律主觀:
掛靠公司不合法,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被許可人出租、出借、轉讓、倒賣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第八十一條也規定,未經許可而從事相關活動構成犯罪的也依法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同時,《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或情節特別嚴重的,都構成非法經營罪,也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
《 建筑法 》第二十六條 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 營業執照 ,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掛靠地址注冊合法么
法律客觀:
依據《建筑法》的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單位需要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并且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之內承攬工程。
法律主觀:
掛靠地址注冊公司合法。掛靠地址又稱為虛擬地址,所謂虛擬地址,并不是說這個地址不存在,而是存在的,只不過這個地址只能用來注冊公司,不能用來實際辦公,是創業初期節約成本的一個好選擇。當然,虛假地址是不能用來注冊公司的,屬于違法行為。
公司地址掛靠合法嗎
法律主觀:
公司注冊地址 掛靠就是指企業不需要專門去租賃正規的商用樓或是寫字樓簽訂合同,只要將地址掛靠到商務秘書企業就可以依照程序 辦理營業執照 。公司注冊地址掛靠注意事項包括要考慮承擔應繳的增值稅;承擔應繳的所得稅;查賬不方便; 4.掛靠協議對外的法律效力比較低。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0元成立公司,注冊公司地址掛靠是否合法?
公司地址掛靠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滿足以下幾點要求:首先,要明確公司地址掛靠的具體類型和定義。所謂的地址掛靠,也就是虛擬地址注冊。這個地址在一般情況下,是無法用于實際辦公的。
其次,要了解公司地址掛靠的法律風險。虛擬地址只能用來注冊公司,不能用來實際辦公。如果因為掛靠地址產生什么法律后果的,掛靠的當事人需要依法對法律后果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因此,選擇公司地址掛靠時,需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公司合法運營。
掛靠是什么,掛靠公司合法嗎?
“企業掛靠經營”,就建筑業而言,是指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建筑法》已對掛靠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建筑法》明確禁止掛靠行為,該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在現實生活中大家可能會經常聽說掛靠這個名詞,但是許多人對其又不是很了解,有些人在公司剛成立的時候,并沒有固定的辦公場所,于是在注冊公司的時候會選擇掛靠地址方式。那么什么是掛靠,掛靠公司合法嗎?接下來為您整理了相關的知識:
一、什么是掛靠行為?
“掛靠”,即所謂“企業掛靠經營”,就建筑業而言,是指一個施工企業允許他人在一定期間內使用自己企業名義對外承接工程的行為。允許他人使用自己名義的企業為被掛靠企業,相應的使用被掛靠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人(個體工商戶和其他有經營行為的自然人)為掛靠人。最高人民法院在制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時并沒有直接將該行為定義為“掛靠”,而是表述為“借用”,即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從事施工,“掛靠”與“借用”實際上系同一概念。
二、掛靠合法嗎?
《建筑法》已對掛靠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建筑法》明確禁止掛靠行為,該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三、掛靠人與被掛靠企業之間的“掛靠”行為有效嗎?
各地法院在審理涉及掛靠糾紛時,對于掛靠人與被掛靠企業簽訂的《合作協議》、《分包協議》或《內部承包協議》一般都認定為無效?!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也明確規定“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公司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
四、如何認定掛靠行為?
審判實踐中,可以結合下列情形綜合認定是否屬于掛靠:
(1)掛靠人通常以被掛靠人的名義參與招投標、與發包人簽訂建筑施工合同,掛靠人與被掛靠人之間沒有產權聯系,沒有勞動關系,沒有財務管理關系的;
(2)掛靠人在施工現場派駐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中一人以上與被掛靠人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或沒有建立勞動工資或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的;
(3)掛靠人承攬工程經營方式表現為自籌資金,自行組織施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被掛靠人只收取管理費(包括為確保管理費收取為目的的出借賬戶),不參與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擔工程技術、質量和經濟責任的;
(4)被掛靠人與發包人之間沒有實質上工程款收付關系,均是以“委托支付”、“代付”等其他名義進行工程款支付,或者僅是過賬轉付關系的;
(5)施工合同約定由被掛靠人負責采購主要建筑材料、構配件及工程設備或租賃施工機械設備,實際并非由被掛靠人進行采購、租賃,或者被掛靠人不能提供有關采購、租賃合同及發票等證明,又不能進行合理解釋并提供證據證明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掛靠情形。
對于掛靠公司合法嗎?簡單的說就是掛靠是建筑企業只拿錢不管事,一旦發生糾紛,往往會發生爭議,爭議的關鍵在于責任的承擔,法律沒有禁止就是允許。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掛靠,只要被掛靠方同意你就盡管掛就是了,只是稅你肯定是要自己承擔的,而且應該還要按照雙方的約定給對方一定的掛靠費。
掛靠公司是否合法
法律主觀:
掛靠公司是違法行為,因為掛靠公司會讓工程的責任不由施工者承擔,就會對建筑的質量有影響。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轉包的合同是無效的,自始無效,當然無效。
法律客觀:
《建筑法》第十五條 建筑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建筑法》第十六條 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的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擇優選擇承包單位。 建筑工程的招標投標,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招標投標法律的規定。
掛靠公司違法嗎
掛靠肯定是違法的,掛靠就是自己沒有資質去承攬合同,需要借用別人的資質去承攬合同,國家明令禁止這樣的行為。有些單位或者個人沒有辦法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經濟活動,就會依附于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并會因自己的掛靠行為向掛靠方繳納一定費用。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掛靠行為在屬于典型欺詐行為。掛靠者在不符合法律精神的情況下借用別人名義進行經營,或雖可獨立經營,但為經營之繁榮而借別人名義經營,而第三人往往基于對被掛靠方的信任才與之進行交易。由于掛靠合作對外一切經營活動都是以被掛靠企業的名義進行,對內都是獨立的民事主體,都有各自的利益,掛靠企業利用被掛靠企業的資質、品牌、信譽等優勢,對外承攬工程,并最大程度地為自己謀取利益。掛靠企業除了上交一定的管理費用給被掛靠企業外,一切施工活動都由其自主進行,被掛靠企業難以對其實施有效監管,一旦對外擔責時,依法應由被掛靠企業承擔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六十六條 建筑施工企業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對因該項承攬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建筑施工企業與使用本企業名義的單位或者個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八十條 被許可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行政許可證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行政許可的;
(二)超越行政許可范圍進行活動的;
(三)向負責監督檢查的行政機關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掛靠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掛靠的法律后果如下:
1、簽訂的施工合同無效。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2、被掛靠企業對建設工程質量承擔連帶責任、吊銷資質證書等;
3、被掛靠方與掛靠方雙方均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公司地址掛靠合法嗎?被查到會怎樣?
法律分析:公司地址掛靠已經規定是合法的,但是您選擇掛靠地址時,需要看對方的掛靠地址是否在工商局備案,如果備案說明正規合法,如果沒有備案,會有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二十六條 禁止建筑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