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父母和子的關系會解除嗎
兒子與父母斷絕親子關系后父母能與兒子和解嗎
父親和兒子不能解除父子關系。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只有當一方死亡的,雙方關系終止。 離婚后,子女隨一方撫養的,仍是雙方的子女。 父母有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斷絕父子關系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有以下原因: 1、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最近的直系血親,是自然血親,其親屬關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實而發生的,因死亡而消滅。 2、不能斷絕父母子女關系是由法律規定的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離婚后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會解除嗎
法律分析:不會。父母子女關系亦稱親子關系,是家庭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我國的法律,親子關系分為兩類,一類是自然血親的親子關系,另一類是擬制血親的親子關系;后者又分為養父母子女關系與繼父母子女關系。我國法律規定的父母子女關系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撫養是指父母從物質上、經濟上對子女的養育和照料,教育是指父母在思想、品德、學業等方面對子女的全面培養;二是父母有管教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當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賠償經濟損失的義務;三是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四是父母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因為父母子女關系是一種血親關系,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序人為地加以終止的;因收養而形成的養父母與養子女關系除非依法解除收養關系,也不能因為養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養父母對養子女仍有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后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否會解除
夫妻關系因離婚而解除,但雙方與所生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仍然存在,這是由婚姻關系和父母與子女關系的不同性質決定的。婚姻關系是男女兩性的結合,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依法解除。父母與子女是一種血緣關系,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序人為地加以終止的。至于因收養而形成的擬制血親,除依法變更收養關系外,也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有關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子女權利義務的規定,完全適用于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只是在行使權利義務的條件和方式上發生了變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后和孩子斷絕來往可以嗎?怎么斷絕??
在法律上,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所以不管你是否離婚,都應該對孩子進行撫養和教育。父母都要保證孩子最基礎的物質需求和他的教育費用。即使父母離婚,父母跟著有撫養權的一方生活在一起,沒有撫養權的也要定時給予一定的撫養費。
這是法律上的規定,不是你是否愿意與孩子進行來往。也有一些人做出一次性付給孩子撫養費,然后就不再管孩子了。如果你真的做好了不與孩子來往,確實可以一次性給予孩子到成年之間的撫養費。
在法律上,子女對父母有一定的贍養義務,就算父母離婚,沒有生活在一起,子女對父母也有贍養的義務。如果離婚后和孩子斷絕來往,孩子想贍養你也是不可能的了。
道德輿論的壓力,古話說“虎毒不食子”,一個人可以和自己的孩子斷絕來往,不僅在法律方面不允許,也會倍受社會道德輿論的壓力。如果離婚是孩子還未達到成年,就與孩子斷絕來往。會給孩子的幼小心靈造成很大的創傷,這樣的心理陰影是給多少撫養費都無法彌補的,教育孩子應該父母雙方一起進行,無論你是否離婚,都要讓孩子感受到父愛和母愛。如果離婚時孩子已經成年,這樣對他的教育已經完成。如果你和孩子的關系破裂,或者他做的一些事讓你很傷心,這時是否與孩子進行來往,決定權就在于自己。
父母能和子女斷絕關系嗎
父母跟子女斷絕關系,具體分兩種情況:
1、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實而產生的,這種關系是不能通過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為地解除的,法律上不能脫離的;
2、擬制直系血親主要指養父母子女;需要辦理脫離的,應到民政部門提出請求解除關系、填寫解除收養關系協議書。
解除收養關系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內地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
2、收養登記證;
3、解除收養關系的書面協議一式三份。
綜上所述,親生父母子女關系是不可以人為的解除的。只有在擬制血親父母子女關系也就是基于收養或再婚的法律行為以及事實上的撫養關系的形成父母子女關系通常情況下可以人為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離婚后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消除嗎?
法律分析:不一定。父母和子女是血脈的聯系,父母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這是離婚后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基本原則,也就是說子女與父母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受影響。這是從廣泛的概念講,在實踐中,子女與父母的關系包括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繼子女與父母的關系,不同的關系中處理是有所區別的,具體如下:1、父母與婚生子女的關系,不會因父母離婚而消滅,因為他們間的關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親關系。血緣是改變不了的,不能通過法律程序來加以解除的,更不能因人的意志而改變。離婚只能解除父母間的夫妻關系,不能解除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在父母離婚以后,無論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而且與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父母離婚前后也不會變化,是一致的。2、養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也不會因為養父母的離婚而消滅?!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系。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也就是說養子女在養父母離婚后,仍是養父母的子女,他們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為養父母離婚而改變,除非有變更收養關系的事實存在。3、繼父母與繼子女的關系,在繼父母離婚后,相對前兩種比較復雜。首先,如果繼父母與繼子女間未形成撫養關系的,則在繼父母離婚以后關系消滅;其次,如果繼父母與繼子女已形成撫養關系的,有以下幾種情況:1、未成年的繼子女與繼父母的關系,可因繼父母離婚而消滅;2、于繼子女由繼父母撫養成年的,他們的關系不因繼父母離婚而消滅;3、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的繼子女,繼母或繼父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生母撫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 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本法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
父母離婚之后孩子可以跟父親斷絕關系?
法律分析:父子關系是由血緣關系建立的,法律上,是不可斷絕的。父母和子女關系無法解除,只能因一方的死亡而終止。即使雙方同意簽訂協議之類的,只能通過私下的協議進行,不具備法律責任。沒有協議或者其他方式解除父子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