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快生了可以離婚嗎(孕婦快生了可以離婚嗎)
孕婦在快生孩子前可以離婚嗎
法律主觀:
孕婦在快生孩子前可以離婚,但是必須是女方主動提出的,男方在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法律規定孕婦快生了可以離婚嗎
法律主觀:
孕婦有權利在快生產時與配偶解除婚姻關系,但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此期間對男方提起訴訟離婚是限制的,也就是男方不得提起訴訟離婚,但是該規定并不影響協議離婚或者女方行使訴訟離婚的權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在孕期孕婦想離婚可以嗎?
懷孕期間想要離婚,可以由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在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原則上不得提出離婚,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三條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條 【復婚登記】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婚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懷孕期間可以離婚嗎
1、懷孕期間對雙方離婚的限制有所不同。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的應當受理。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對《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的理解
1、 “懷孕期間”的含義
“懷孕期間”,是指女方在受孕至分娩(或者終止妊娠)的一段時期,這里的受孕包括自然受孕和人工受孕,分娩包括自然分娩和剖宮產,終止妊娠包括自然終止和人工終止。本條規定的“懷孕期間”,通常指的是夫妻雙方發生性關系而造成的懷孕期間,對此理解上不存在歧義。此外,還包括女方在婚前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導致的懷孕期間,以及女方在婚后與他人發生性關系而導致的懷孕期間。
2、“分娩后一年內”的含義
所謂分娩,是指胎兒脫離母體作為獨自存在的個體的一段時期。只要女方有分娩的事實,無論是順產還是剖宮產,也無論嬰兒娩出時是否死亡,分娩后一年內男方均不得提出離婚。即女方產后幼兒死亡或早產,仍應適用本條規定。
3、“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的含義
終止妊娠,即結束懷孕,是指母體承受胎兒在其體內發育成長的過程的終止,胎兒及其附屬物胎盤、胎膜自母體內排出是妊娠的終止。包括自然終止妊娠和人工終止妊娠,自然終止妊娠主要指胎兒患有嚴重疾病停止發育等,人工終止妊娠則指的是因意外懷孕、孕婦患有妊娠期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胎兒發育異常
等需要人工終止妊娠。在醫學上,人工終止妊娠時,如胎兒已經發育成熟,可能成活。但結合前后文,本條規定的“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不包括胎兒成活的情形,如提前人工終止妊娠后胎兒成活,則應當認定
為“女方分娩”,本條規定的終止妊娠僅指自然流產或人工流產。終止妊娠,對婦女的身心健康都會有很大的影響,婦女在此期間也應受到法律的特別保護。
4、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受本規定限制
這里所說的“確有必要”,一般是指女方存在過錯,或者未盡對嬰幼兒的撫養義務,嚴重損害夫妻關系,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女方不同意其配偶提起的離婚請求,人民法院依然可以認
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依法作出準予離婚的判決。這是因為當女方存在嚴重過錯時,客觀上已經嚴重破壞了夫妻關系,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受理該離婚請求不僅符合婚姻自由的原則和婚姻的本質,也合乎道德的要求。根據審判實踐的經驗,遇有下列情形時應變通處理:
(1)男方有充分證據證明女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關系導致懷孕而男方不知情的或者婚后與婚外男性發生性關系(包括賣淫、通奸、姘居、重婚等行為)而導致懷孕、分娩、終止妊娠行為的。
(2)雙方確有不能繼續共同生活的重大、急迫的事由,如女方威脅男方的生命或者嚴重侵害男方的其他合法權益的。女方在特定期間意圖殺害男方,男方的生命受到女方的嚴重威脅,或女方對男方有虐待、遺棄
行為,拒絕履行扶養義務,或女方經常侮辱、誹謗男方,在公開場合詆毀男方聲譽,損害男方人格,有厭惡男方之舉,夫妻無感情,夫妻感情難以維持等情形。
(3)女方對男方有虐待或家庭暴力,男方不堪忍受的。(4)女方對幼兒有虐待遺棄行為的。本條對男方離婚請求權的限制,旨在保護婦女、幼兒,避免女方因受刺激影響哺乳,損害幼兒健康。但如女方對幼兒未盡撫養義務,虐待或遺棄幼兒的,從保護兒童的身心健康出發,應當準許男方提出離婚。
孩子還沒出生可以離婚嗎
婚姻家庭 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 離婚 。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所以如果是女方可以提出離婚,但是要達到以下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 禁止結婚 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 結婚 ,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 結婚登記 時弄虛作假,騙取《 結婚證 》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 同居 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現實中,對于未出生的 孩子撫養權 ,其實離婚夫妻也是需要作出處理的。此時考慮到孩子尚未出生,建議最好將 撫養權 給女方,畢竟孩子出生之后很需要母親的哺乳喂養。但如果存在特殊的情況,則法官也是很有可能將撫養權判給男方的。
懷孕了能離婚嗎
根據民法典,在女方孕期能離婚,但是男方在女方孕期依法一般不得提起訴訟離婚,但是該規定并不是禁止雙方當事人解除婚姻過程,也就并不影響協議離婚或者女方行使訴訟離婚的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在生活當中,離婚主要是指夫妻婚姻生活過得不和諧,在雙方愿意的情況下接觸婚姻關系。但是有特殊的情況是需要從細節去考慮的,比如新婚姻法規定,有一些情況是不允許離婚的。
生活中六個條件不允許離婚。
1、無法提供原證件
新婚姻法規定,如果夫妻兩個人辦離婚的時候,不能提供原有的結婚證件,那么是無法辦理離婚的。
2、夫妻感情沒有破裂
在離婚的時候,都會詢問夫妻之間要離婚的原因,如果只是因為一些小事,無法提供感情破裂的證據,那么是不允許離婚的。
3、分居沒有超過兩年
法律意義上如果分居時間長,可以判定夫妻之間已經感情破裂,但是未滿兩年的,是不允許辦理離婚的。
4、女方懷孕期
在婚姻法中,如果女方在懷孕期間或者哺乳期,男方都是不能提出離婚的,除非特殊情況。
5、有一方不同意
離婚也是需要雙方自愿的,如果達不成雙方的共同意愿,法院是不允許離婚的。
6、軍人家庭
如果和軍人結婚了,那么在離婚之前一定要征得男方的同意。如果男方不同意,或者沒有什么重大錯誤的,是不允許離婚的。
懷孕期間不能離婚嗎
在正常情況下,法院不會在婦女懷孕期間準予離婚。如果男子在婦女懷孕期間要求離婚,通常不會得到法院的批準。然而,如果該男子有足夠的理由并出示相關和相對有力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法院同意離婚的可能性非常高。因此,只要不是女人的錯,離婚一般是不允許的。
根據2024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懷孕期間可以離婚。一般來說,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能起訴離婚,但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女方也可以提出訴訟離婚。如果男方存在特殊情況,法院也會受理。病情分析:如果在懷孕期間只要女生不同意離婚,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因為在婚姻法第34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6個月,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離婚的流程和手續辦理:
1、當事人自愿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2、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雙方戶口證明、雙方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結婚證或者夫妻關系證明書、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離婚協議書。其中,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以保證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3、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并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系。
4、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