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資怎么起訴(公司拖欠工資怎么起訴公司)
拖欠工資沒有簽勞動合同可以起訴嗎法院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拖欠工資不簽勞動合同都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和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那么您知道拖欠工資沒有簽勞動合同可以起訴嗎?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您有所幫助。
一、拖欠工資沒有簽勞動合同可以起訴嗎
(一)首先公司如果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那么不管是否拖欠工資超過兩年都不可能存在雙倍工資的情況。公司如果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并且拖欠工資超過兩年,那么有相關的證據材料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
(二)一般認為,雙倍工資不屬于勞動報酬范疇,是具有懲罰性的賠償金,故不適用特殊時效,而適用一般時效。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間少于一年,雙倍工資仲裁時效起算點為勞動關系終止之日的次日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間等于或多于一年,雙倍工資仲裁時效起算點為建立勞動關系滿一年的次日(如2010年5月1日入職,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則雙倍工資仲裁時效從2011年5月1日起算,最晚應在2012年4月30日前提出仲裁)。超過仲裁時效,雙倍工資請求無法得到支持。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自動離職嗎
不可以隨時離職,應該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才可以離職。但是如果超過1個月沒有訂立勞動合同,可以申請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公司沒有簽勞動合同拖欠工資還得嗎應怎么辦?
第一,先協商,找公司負責人協商。
第二,協商不能的向勞動局舉報。
第三,法律途徑,申請勞動仲裁,對于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起訴所在的單位。
注意:收集自己工作的證據作為仲裁和訴訟的依據,也可以向媒體、法律網站反映情況,通過媒體曝光的方式解決。
以上就是由編輯整理收集的關于拖欠工資沒有簽勞動合同可以起訴嗎的法律知識。綜上可知,拖欠工資沒有簽勞動合同是勞動案件當中非常常見的兩種糾紛類型,勞動者可以收集有關證據并且準備訴訟材料當有需要時提起訴訟。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的,歡迎咨詢律師。
拖欠工資怎么在網上起訴
對于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撥打12333進行投訴舉報。
網上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的方法如下:
1、登錄當地的勞動行政部門的官方網站,填寫投訴的信息;
2、勞動者也可以通過撥打勞動行政部門的電話、發送短信等方式來投訴;
3、勞動者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公司拖欠工資可以到以下地方投訴:
1、勞動局;
2、勞動仲裁委;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六條 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依照本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六條 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依照本法。
第二十六條規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我從公司辭職后,公司拖欠工資不給,該怎么維權?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拖欠工資如何起訴
法律分析:被拖欠工資若已經經過勞動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程序如下:1、準備好起訴狀、拖欠工資證明材料等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法院進行起訴立案;2、法院審查后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受理;3、法院受理后,將起訴狀送達被告,被告進行書面答辯,雙方交換證據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拖欠工資怎么起訴
法律分析:被拖欠工資若已經經過勞動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程序如下:1、準備好起訴狀、拖欠工資證明材料等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法院進行起訴立案;2、法院審查后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受理;3、法院受理后,將起訴狀送達被告,被告進行書面答辯,雙方交換證據等;4、開庭審理,通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雙方辯論等環節,進行調解或者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公司拖欠工資不通知
1、和單位進行協商解決。2、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3、勞動仲裁。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4、法院起訴。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對仲裁結果服從的,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公司一直拖欠工資不發怎么辦
遭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維權方式如下:
1. 與用人單位就工資支付數額、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進行協商。
2. 協商不能解決的話,可以通過工會進行調解。
3. 都無法解決的話,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4. 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費用大約200-300元,如果勞動者勝訴,全部由公司負擔。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5. 向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1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拖欠工資的例外情況
拖欠工資也就是無故拖欠工資,是指用人單位在沒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員工的工資的行為,超過工資支付規定的期限(30天),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
無故拖欠工資不包括以下的情形:
1、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2、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在征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后,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3、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用人單位應該根據約定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一個是工資的數額,一個是支付的時間,工資數額只要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可以由多方自由約定。工資支付一般是按月支付及時支付,合同約定支付工資時間早于法定的,企業應該按約定時間支付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