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的條件標準(在外地設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三證合一后分公司注冊流程,分公司如何注冊
三證合一是哪三證
申請企業只需一次登記,4個工作日后就能領取有稅務登記號、組織機構代碼號的工商營業執照,實現一證代替三證
辦理三證合一的具體要求
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全面推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進一步便利企業注冊。
1、統一申請條件和文書規范
要以方便企業辦事、簡化登記手續、降低行政成本為出發點,按照企業不重復填報登記申請文書內容和不重復提交登記材料的原則,依法梳理申請事項,統一明確申請條件,整合簡化文書規范,實行“一套材料”和“一表登記”申請,并在“一窗受理”窗口公示申請條件和示范文本。
2、規范申請登記審批流程
按照“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新要求,整合優化申請、受理、審查、核準、公示、發照等程序,縮短登記審批時限。“一個窗口”統一受理企業申請并審核后,申請材料和審核信息在部門間共享,實現數據交換、檔案互認。電子登記檔案與紙質登記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優化登記管理服務方式
適應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推進“一個窗口”對外統一受理模式,方便申請人辦理。
4、建立跨部門信息傳遞與數據共享的保障機制
要加大信息化投入,按照統一規范和標準,改造升級各相關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互聯互通、信息共享。
5、實現改革成果共享應用
實行“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后,企業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不再發放。企業原需要使用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辦理相關事務的,一律改為使用“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辦理。實行更多證照合一的,只要與《意見》的原則和要求相一致,都可以先行先試。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都要予以認可和應用。
實施三證合一的意義
1、各審批部門不再“單打獨斗、各自審批”。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只需按《市場主體準入登記“三證”材料清單》要求,在便民服務中心市場準入登記窗口遞交一套申請材料,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等部門通過網上并聯審批系統完成部門之間的數據交換和信息傳輸,實現同步聯動審批。
2、審批效率大幅提高,辦理時間將縮短,并且市場主體在辦理銀行、住建等手續以及后續經營時,均不需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一證”管“三證”。分公司注冊辦理程序
一、辦理內資分公司應提供的材料:
1、隸屬企業董事會的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2、隸屬企業營業執照,代碼,國、地稅的復印件各三份蓋章;
3、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照片2張;
4、隸屬企業章程復印件蓋章兩份;
5、隸屬企業驗資報復印件加蓋公章2份;
6、分公司注冊地房產證復印件及房屋租賃協議兩份;
7、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8、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總公司的經營范圍
二、辦理的時間及流程
1、分公司名稱核準5個工作日
2、申領分公司營業執照---5個工作日
3、分公司代碼及代碼IC卡--2個工作日
4、分公司稅務登記證10個工作日
三、分公司的證件
1、分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2、分公司電子營業執照
3、分公司組織機構代碼正、副本
4、分公司代碼IC卡
5、分公司稅務登記證(國、地稅)注冊外地分公司流程與條件
(一)名稱核定:
1、開辦公司的全體股東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體發起人簽署的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公司的法人資格證明:經工商行政管理局加蓋公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執照》復印件(用工商局的營業執照專用復印紙復印);
3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兩張、非當地戶籍的需暫住證、計生證,有些地方還需要務工證;
4、聯系電話;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證明(授權委托書)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6、主要經營范圍;
(二)工商登記公司注冊:
1申請報告:公司董事長或分公司負責人簽署的分支機構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公章);
2、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公司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4、公司章程及設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會決議(全體董事簽名)或股東會決議;
5、分公司負責人照片(四張)、身份證原件及戶籍證明、個人簡歷(一份)、暫住證、待業證原件;
6、雇工名單(18--24歲男性兵役狀況證明、30歲以下學歷證明等);
7、場地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有的工商局要現場踏勘);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期限必須一年以上(附產權證復印件);注冊地址請參照:公司注冊地址相關規定.
8、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9、其他(如健康證、務工證等);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11、登記機關所發的全套登記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辦理企業法人代碼證書。
(四)憑《營業執照》和《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開設銀行帳戶。
(五)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申領發票。
憑開辦公司(總公司)的《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國稅、地稅)、分公司《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碼證書》、銀行開戶證明、財務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等。
(六)統計證。
(七)社保賬戶等。如何辦理分公司的變更登記
如果申請分公司變更登記,就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具體來講:如果需要變更分公司的名稱、經營范圍,就應當提交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同時,如果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中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還應當提交相關的批準文件。
如果變更營業場所,就應當提交新的營業場所使用證明。如果變更負責人,就應當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證明。最后,公司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登記的就會給換發《營業執照》。分公司公司注冊
注冊分公司的一般流程
注冊分公司的注意事項
1、分公司應具備什么條件?
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1)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名稱必須冠以公司名稱全稱;
(2)經營范圍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3)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分公司不得與公司在同一經營場所經營。
2、分公司注冊資金從哪里來?
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請設立,不涉及注入注冊資本這一環節。分公司的經營資金由總公司供給,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3、分公司的名稱需要預先核準嗎?
企業設立的分公司的名稱不需預先核準。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綴以“分公司”、“分廠”、“分店”等字詞,并標明該分支機構的行業和所在地行政區劃名稱或者地名,但其行業與其所從屬的企業一致的,可以從略。
4、分公司的經營范圍怎么確定?
隨著連鎖經濟的快速發展,開設分公司的企業越來越多。注冊分公司時需確定分公司的經營范圍,并報請工商行政管理局審批。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注冊登記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公司經營范圍不能超出總公司經營范圍。
(2)分公司經營范圍涉及到特殊行業、產品或服務,需辦理行業審批許可證。
(3)分公司經營范圍隨總公司經營范圍而變化。若總公司增加了新的經營范圍,分公司也可以增加經營范圍,需辦理分公司變更手續。
5、分公司注冊地址在哪里?
分公司注冊地址必須為辦公樓,不得使用住宅或商住樓進行注冊。
標準的注冊分公司流程及所需資料如下:
(一)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
(二)分公司設立登記
1.分公司設立登記,如分公司的名稱中不單獨使用字號,可不履行名稱預先登記程序;單獨使用字號,應履行名稱預先登記程序。
2.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自公司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并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營業場所證明;
(4)指定(委托)證明;
(5)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3.設立分公司,應當填寫如下表式:
(1)《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分公司負責人履歷表》;
(3)《分公司營業場所證明》;.
(4)《指定(委托)書》。
《指定(委托)書》填表須知(適用分公司設立登記)
分公司的債務由誰承擔?
1、分公司的債務由誰承擔?
【基本案情】某金屬總公司的章程中規定:“金屬公司下屬分公司的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級管理人員的任免,須經董事會以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決定,并由董事長簽字方能生效。”2008年5月,該金屬總公司在哈爾濱成立分公司,取得了營業執照。2008年7月,分公司經理陳某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向招商銀行某支行申請貸款200萬元,貸款期限6個月。由于該分公司經營不善,貸款到期無法償還,于是銀行要求總公司承擔還款義務。總公司以分公司經理的任免違反公司章程為由,不予償還。銀行遂將金屬總公司與哈爾濱分公司作為被告,訴至法院。
【法律評論】根據《公司法》第13條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本案中,哈爾濱分公司有一定的經營能力,但沒有獨立承擔責任的能力,其債務應當由總公司承擔,因此,銀行有權要求總公司承擔清償義務。
本案中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問題是:總公司不履行清償義務的理由是分公司經理的任命違反公司章程,該理由不能成立。因為公司章程只具有內部效力,不能約束公司外的第三人。陳某持分公司營業執照和法人授權證明書,這些文件具有公信力,足以使第三人相信陳某的身份的合法性。
2、總公司應對分公司債務承擔何種責任?
關于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債務應承擔何種責任,這一看似簡單的問題,在實踐中卻存在不同意見,而體現在法院的判決書中,便產生了多種不同的判決模式。歸納起來,大概有如下幾種不同觀點:
觀點一:總公司對分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此觀點的法律依據:
(1)《公司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第三次修訂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2)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1992年7月14日發布實施)第40條規定:“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其他組織成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3)1988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于溫州市城區五馬勞動服務公司是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問題的電話答復》:“如有證據證明運輸社確是服務公司的分支機構,在運輸社資不抵債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應將服務公司列為本案共同被告,由其對運輸社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此觀點認為,既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其總公司承擔,卻能獨立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那么分公司和總公司自然是承擔連帶責任。
觀點二:總公司對分公司債務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此觀點的法律依據:
(1)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意見》(1992年7月14日發布實施)第40條規定:“法人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其他組織成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1998年7月8日起施行)七十八條規定:“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裁定企業法人為被執行人。企業法人直接經營管理的財產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執行該企業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12月13日起施行)第十七條第三款:“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經營管理的財產不足以承擔保證責任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4)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監他字第4號《關于企業分支機構的負責人以分支機構的名義對外簽訂借款合同企業應承擔民事責任的復函》指出:“批發部作為柳州煙草分公司的分支機構,如有償付能力,應當自行承擔;如無償付能力,應由企業法人柳州煙草分公司承擔。”(此復函本人沒有找到,引自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蔣賢爭文章)
此觀點認為,分支機構經過依法登記,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具有相對獨立的法律地位,可以從事與其法律地位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但其畢竟不具有法人資格,責任能力不完整,所以,分公司無力承擔的債務,由總公司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觀點三:總公司對分公司債務直接承擔清償責任
此觀點的法律依據:
《公司法》(1994年7月1日起施行,2005年第三次修訂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此觀點認為,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雖然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參加訴訟,但相應民事責任還應由總公司進行承擔。
觀點一和觀點三都將《公司法》第十四條作為法律依據,但卻得出了不同的結論,這是由于對該條款的理解不同造成的。
3、分公司的債務其他分公司是否應當承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78條規定:“被執行人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不能清償債務時,可以裁定企業法人為被執行人。企業法人直接經營管理的財產仍不能清償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執行該企業法人其他分支機構的財產。”可見,總公司下有多過分公司的,其中一個或幾個分公司的債務,其自身財產不足清償的,可由總公司清償,總公司直接掌握的財產也不足清償的,可用其他分公司的財產來清償該分公司的債務。
4、設立分公司不成立時債務怎樣處理?
公司設立分公司因缺欠法律要件或違法,而致使分公司不成立的,這時不合法的分公司所產生的債務,由設立人承擔責任。雖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可以憑營業執照到銀行開立自己的賬戶,有關分公司的財務制度、規章制度可以由總公司制定,分公司必須遵照執行。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總公司與分公司是一家人,部分彼此的,無論哪一個人遇到了問題,其他人都有法律義務去承擔。但作為律師,從保護好債權人的角度出發,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可以根據案情建議當事人把總公司與分公司一并列為共同被告,同時在進行財產保全時,一并對總公司和分公司進行財產保全,以保證當事人能最大程度地實現債權。
怎么進行分公司財務核算?
1、對總分公司會計業務實質怎么理解?
由于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實體,沒有注冊資本,從總分公司會計業務實質上來理解,相當于是總公司投出一塊營運資金由分公司來經營管理,分公司的任何一項經營業務就等于是總公司的會計業務,總公司撥付的營運資金,通過分公司的購銷業務分別形成不同形式的資產、收入、成本及費用,當期產生的利潤相當于增加了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應收款,而當期產生的虧損相當于抵減了總公司對分公司的應收款。
2、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是對于分公司而言的,總公司如何選擇?稅務上如何處理?
獨立核算是指對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過程及其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在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戶;獨立進行經營活動,能同其他單位訂立經濟合同;獨立計算盈虧,單獨設置會計機構并配備會計人員,并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
非獨立核算又稱報帳制,是把本單位的業務經營活動有關的日常業務資料,逐日或定期報送上級單位,由上級單位進行核算。非獨立核算單位的特點是:一般由上級拔給一定數額的周轉金,從事業務活動,一切收入全面上繳,所有支出向上級報銷,本身不單獨計算盈虧,只記錄和計算幾個主要指標,進行簡易核算。
在具體的稅務申報上,對于地稅、國稅的申報,只是在所得稅方面有差異,后者可以在總部交,其他的應該沒有多大差異了!
獨立核算是與非獨立核算是相對應的。
獨立核算指的是一個部門自己單獨進行收入、成本、利潤的核算,并且單獨進行申報納稅;非獨立核算指的是自己不進行收入、成本、利潤的核算,由上一級單位進行收入、成本、利潤的核算,并由上一級單位合并申報納稅。分別核算和未分別核算是相對應的。
這指的是同一個單位內部對不同經營項目的核算是否分開。
3、相關問題:分公司財務核算及稅務問題
網友提答
(1)分支機構為流轉稅納稅義務人。
(2)新企業所得稅法實行的是法人所得稅制,法人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A、總分支機構不屬于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分支機構的企業所得稅由總機構繳納。
B、屬于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總機構負責進行企業所得稅的年度匯算清繳,統一計算企業的年度應納所得稅額,抵減總機構、分支機構當年已就地分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款后,多退少補稅款。
(3)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設置內部往來科目核算,總賬在總公司,分公司建明細賬。總公司與分公司的報表匯總為簡單的合并,對沖內部往來、內部銷售收入及銷售成本。
看了“注冊分公司的一般流程”的人還看了:
1.2016注冊分公司的流程
2.2016分公司注冊流程
3.注冊分公司流程
4.2016年分公司注冊流程
5.注冊成立分公司的流程
6.注冊分公司辦理流程
7.注冊分公司
8.上海注冊分公司流程
9.2016北京注冊分公司流程
10.異地注冊分公司流程分公司
注冊分公司需要什么手續,(物業公司)
根據實際情況,注冊分公司需要的資料:總公司的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原件總公司復印件蓋公章 (5份)總公司的章程(總公司登記工商局檔案室出具并蓋章)總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分公司的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簽字的復印件。分公司的負責人任職證明實際經營場所的租房協議及產權證復印財務人員的上崗證復印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如果都是在本地的話。需要以下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證明;總公司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房屋租賃合同原件;產權證復印件如出租方為公司的加蓋騎縫章;如出租方為個人的加蓋騎縫簽字總公司章程必須到總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打印出來并由工商局蓋章,分公司的負責人任職證明實際經營場所的租房協議及產權證。
期貨公司申請設立分支機構,申請日前( )個月符合風險監管指標標準。
【答案】:C
《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期貨公司可以設立營業部、分公司等分支機構。期貨公司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公司治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有關規定并有效執行;(二)申請日前3個月符合風險監管指標標準;(三)符合有關客戶資產保護和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的規定;(四)未因涉嫌違法違規經營正在被有權機關調查,近1年內未因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五)具有符合業務發展需要的分支機構設立方案;(六)中國證監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規定的其他條件。故本題答案為C。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答案】:A、B、C、E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申請設立分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
(二)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健全有效;
(三)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
(四)具有撥付營運資金的能力;
(五)具有完善、合規的信息科技系統和信息安全體系,具有標準化的數據管理體系,具備保障業務連續有效安全運行的技術與措施;
(六)最近2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案件;
(七)監管評級良好;
(八)銀監會規章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