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負責人變更需要什么資料(分公司變更負責人流程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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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負責人變更手續
法律主觀:
需要攜帶以下的證件可以變更分公司的負責人: 1、申請書,在工商局索取填寫。 2、身份證,經辦人和負責人的。 3、委托書,現場填寫。 4、執照副本復印件和正本復印件。 5、以上幾項準備好就可以去工商局窗口辦理了,20日內就可以辦完,如果人少的話,當天也可能辦完。
分公司法人變更需要什么資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4、因公司名稱變更而申請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提交公司登記機關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變更后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5、分公司變更經營范圍提交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分公司變更后(申請增加登記的)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擴展資料:
法人變更還需進行許可證變更:
換取了新的開戶許可證和銀行預留印鑒之后,對一般公司來說,法人變更就完成了??墒侨艄具€有其他的證書,上面也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字樣的,比如ICP許可證(即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等,那么在完成上述步驟之后你還需要及時去辦理這些證書的法人變更。
另外,若公司有進出口業務,變更法人還需要去海關、外匯局等部門進行法人變更。這些變更所需要的材料無外乎也是上述“證明變更屬實的證據”,是否還需要其它的建議向當地相關部門咨詢。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變更法人
分公司變更負責人需要什么資料
法律分析:1、準備隸屬公司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2、經辦人身份證明,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3、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4、隸屬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免職文件,即新上任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書》和原來負責人的免職文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四十八條 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變更名稱、經營范圍的,應當提交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變更營業場所的,應當提交新的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變更負責人的,應當提交公司的任免文件以及其身份證明。公司登記機關準予變更登記的,換發《營業執照》。
分公司負責人變更流程
法律分析:分公司負責人變更流程:1、需要填寫《分公司、分支機構、業務單位登記(備案)申請表》,主要填寫公司的基本情況,以及變更前后的內容;2、分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3、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變更時,還應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4、總公司公章。填寫的表格和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需加蓋總公司公章,所有表格需加蓋總公司公章,不加蓋分公司公章;5、總行法定代表人簽字;6、新負責人簽字;7、無需原負責人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十九條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第四十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縣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核準登記的,發給《營業執照》。
第四十一條 分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
分公司的名稱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第四十二條 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
(二)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四)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四十三條 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申請變更登記,應當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因公司名稱變更而變更分公司名稱的,應當提交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變更經營范圍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變更營業場所的,應當提交新的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公司負責人變更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分析:變更企業負責人所需要資料如下:1、總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2、總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3、總公司股東會決議;4、分公司負責人任命書、免職書(全體股東簽名、加蓋公章);5、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計生證、6張大1寸照片;6、分公司負責人履歷表;7、填寫變更申請表,總公司蓋章,法人簽名;8、分公司執照正、副本;9、總公司代碼證副本復印件蓋章;10、總公司地稅,國稅副本復印件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未經變更登記,公司不得擅自改變登記事項。
第二十七條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變更登記事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分公司變更負責人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觀:
1、《分公司變更 登記申請書 》。 2、經辦人身份證明。 3、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 4、分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和全部副本。 5、隸屬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免職文件。 6、分公司新任負責人身份證證明。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應當自作出變更決議、決定或者法定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市場主體變更登記事項屬于依法須經批準的,申請人應當在批準文件有效期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二十八條
市場主體變更登記涉及營業執照記載事項的,登記機關應當及時為市場主體換發營業執照。
分公司負責人變更需要什么資料
分公司名稱及負責人變更需提交的材料
分公司的變更往往因著總公司的變更,一個有開設有分公司的公司,變更公司名稱、經營范圍及其他事項等,分公司都是需要跟著變動的,那么分公司名稱及負責人變更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分公司名稱變更需準備的材料
1、所隸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執行事務合伙人、投資人)親自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的原件1份;
2、經辦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驗原件);
3、因所隸屬單位的名稱變更而變更分支機構名稱的,需提交所隸屬單位的登記機關所出具的隸屬單位名稱變更證明(復印件1份,加蓋隸屬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4、隸屬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加蓋隸屬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隸屬單位為深圳市商事主體的,可以免提交營業執照);
5、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二、分公司負責人變更需準備的材料
1、所隸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或投資人)親自簽署的《企業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的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3、隸屬單位所出具的分支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書文件(原件1份);
4、分支機構新任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1份,加蓋隸屬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5、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分公司是獨立法人嗎
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公司或附屬機構,分公司的經營和管理必須在總公司的直接控制下進行。它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是獨立的法律主體,但是相對獨立的會計主體。主要特征如下:
分公司沒有獨立的財產權,其一切財產歸總公司所有;并作為總公司的資產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分公司沒有獨立的人事權,其一切人員歸總公司任免或調配;分公司一切經營權來自于總公司的授權;其主要經營活動及主要管理人員由總公司決定并委任,并根據總公司的委托或者授權進行業務活動。
分公司的是否存在由總公司決定;
分公司不獨立承擔責任;
分公司不是公司,不以公司程序設立,它只是總公司的一部分;
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組織機構和執行機關;
分公司沒有屬于自己的獨立名稱,其前面必須用總公司的名稱,后面是附某分公司。
分公司沒有法人資格,是不能作為授信主體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有兩種方式:
一,分公司使用總公司的授信額度,并由總公司無限背負承擔還款義務;
二,分公司內某一個個人,以有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的名義獲得授信,然后將個人關系掛靠在分公司,由分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這個是要在合同里寫明白的)。
因此設立分公司也有相應的缺點:即母公司需負擔連帶責任。如若分公司管理不善,其對外簽訂的各種合同造成的經營風險要由母公司來承擔。也不能享受注冊地為新設公司提供的免稅期或其他投資優惠。
分公司法人變更流程
1、隸屬公司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1份);
2、經辦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須加蓋本企業印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
3、企業申請登記委托書(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4、分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5、隸屬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免職文件(原件1份,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6、分公司新任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1份,驗原件)。
材料備齊以后,憑總公司提供的新老法人任免的紅頭文件復印件,到政務中心工商窗口領取企業信息變更表,填好后交給新老法人簽字。然后帶以上材料以及新老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分公司公章到工商局窗口辦理變更就可以了。經過審查核準后,領取變更過后的執照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范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并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分公司負責人變更需要什么資料
變更分公司負責人所需材料參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兼任企業經濟負責人負責3000元以內的開支審批,按規程的規定提出或審批本企業的咨詢收費標準、收費額度或價格以及重大財務收支和分配辦法,報股東會批準后組織實施。
擴展資料:
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在任期內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依法執業,向董事會及股東會負責或報告工作,確保股東出資收益率不低于社會平均收益率;
2、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宗旨,誠信服務,保證本企業發展的正確方向。在股東會授權下可對外投資或調整企業發展的方向,并考察洽談或形成意向報批后吸收其他合伙人;
3、主持制定和組織實施企業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各項規章制度和企業重大決策;
4、代表企業對內外簽訂各項合同、協議和合約,也可部分授權其他人草簽,條件具備時補簽認可。嚴格作好企業風險防范,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
5、兼任企業技術負責人代表企業對外簽發重大咨詢成果報告(結算審核、標底、招標代理500萬元以上或特殊項目)。對各級負責人或咨詢員的所有與技術有關的工作有權以技術負責人的身份作出讓其立刻更改指令或行為的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企業負責人
變更分公司負責人需要哪些證件?
變更分公司負責人所需材料參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信息復印件;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授權期限。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公司變更登記事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兼任企業經濟負責人負責3000元以內的開支審批,按規程的規定提出或審批本企業的咨詢收費標準、收費額度或價格以及重大財務收支和分配辦法,報股東會批準后組織實施。
擴展資料:
企業負責人崗位職責:
1、在董事會的領導下,在任期內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依法執業,向董事會及股東會負責或報告工作,確保股東出資收益率不低于社會平均收益率;
2、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宗旨,誠信服務,保證本企業發展的正確方向。在股東會授權下可對外投資或調整企業發展的方向,并考察洽談或形成意向報批后吸收其他合伙人;
3、主持制定和組織實施企業發展規劃,人才發展規劃,各項規章制度和企業重大決策;
4、代表企業對內外簽訂各項合同、協議和合約,也可部分授權其他人草簽,條件具備時補簽認可。嚴格作好企業風險防范,維護本企業合法權益;
5、兼任企業技術負責人代表企業對外簽發重大咨詢成果報告(結算審核、標底、招標代理500萬元以上或特殊項目)。對各級負責人或咨詢員的所有與技術有關的工作有權以技術負責人的身份作出讓其立刻更改指令或行為的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企業負責人
變更分公司負責人需要哪些資料
變更分公司負責人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1. 分公司負責人任免文件;
2. 分公司負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3. 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4.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分公司負責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5. 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首先,分公司負責人任免文件是必要的,這通常由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定,文件需明確說明負責人的任免、職責和權利等。其次,需要提供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以驗證其身份信息的真實性。此外,公司還需出具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詳細說明負責人的職責、權利與義務等。
如果變更分公司負責人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的規定,那么必須提交相應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最后,還需要提交公司的營業執照副本,以證明公司的合法經營身份。這些資料齊全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分公司負責人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