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光交保險不發工資(單位只交保險不發工資合法嗎)
公司交社保不發工資應該怎么辦
公司只交社保不發工資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局投訴,也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交社保或發工資都是用人單位應盡義務,雖然用人單位可以從職工工資中代扣社保費,但沒有權利拖欠職工工資。
一、公司交社保不發工資應該怎么辦?
公司交社保不發工資的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公司拖欠工資申請仲裁的時效是怎么規定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公司可以代扣社保嗎?
公司可以代扣社保。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如果用人單位有特殊情況,需要向后延遲發工資的時間,應該跟職工進行協商,而對于職工來講,假如當月工資一直都沒有發放,要首先跟用人單位的相關負責人咨詢具體的情況,若確認惡意拖欠工資,要及時投訴公司的違法行為。
公司只買社保,不開除不給工作不發工資,違法嗎?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公司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老板不發工資是不對的,應該按照規定發工資,同時勞動者解除合同是需要提前通知的,不能說想走就走的。簽訂勞動合同后,公司不給員工交社保是違法的,有人訴訟是要追責的。其次可以與員工協商,將社保金以工資形式發給員工,工資單標明社保繳納金,讓員工自己去繳納。
公司只交社保不發工資可以嗎
法律主觀:
不發工資交社保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以及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客觀:
《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只交社保不發工資的怎么處理
公司交社保不發工資的行為屬于違法,員工是可以直接向當地的勞動部門進行投訴,同時還可以讓單位承擔相應的補償;也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勞動仲裁。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是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只交社保不發工資的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可申請勞動仲裁。企業的工資管理制度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來操作,根據員工所屬的部門計入到對應的科目,可以當月計提當月發放,也可以當月計提。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所以即使單位規定了有責底薪,員工當月也沒業績,單位仍然需要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的標準來向員工發放工資,否則是違法的。看勞動合同如何約定,但不能低于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約定了權利義務,那么雙方都要遵守,但是不能違反國家的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之前的老板拖欠工資不發怎么辦,還說一直給買著保險?
如果之前的老板拖欠工資不發,你可以嘗試以下步驟:與老板溝通:首先,你可以與老板溝通,了解欠薪原因,并要求盡快支付工資。如果老板答應支付,最好讓他給出具體時間和金額。
記錄證據:如果與老板溝通無果,你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例如勞動合同、工資條、打卡記錄等,并保存好。這些證據有助于你在后續維權時提供支持。
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如果老板拒絕支付工資,你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在舉報時,你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和詳細情況說明。勞動監察部門將會介入調查,并協助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尋求法律幫助:如果以上措施無果,你可以考慮尋求法律幫助。你可以向當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或律師咨詢,并根據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要提起訴訟。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老板說給你購買了保險,這并不等同于支付工資。保險是一種福利,而工資是你應得的合法收入,兩者應該是分開的。如果你的老板以購買保險的名義拖欠工資,這是不合法的行為。
公司為員工繳納社保+不上班也不付工資合理嗎?
在勞動用工制度改革前,有一種勞動關系的處理形式叫“停薪留職”,即保留職工身份,其職工自主創業,不用上班單位也不支付工資,只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達到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
這是歷史問題,勞資雙方已經達成了協議,有其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