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結婚內地再次領證(內地和香港結婚領證怎么領)
香港結婚后內地再領證可以嗎?
隨著香港的回歸,內地居民與香港居民通婚的越來越多,與之相關的區際政策也備受關注。那么香港結婚后內地再領證可以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香港結婚后內地再領證可以嗎?男女是內地居民,去香港結婚。
如果在香港真的能夠領結婚證,想回內地生活,
必須到中央政府駐香港辦事處進行審核。
只要有審核通過的手續,回到內地不用再回內地領結婚證了。
回內地生孩子,一切按照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計劃生育政策辦理。
二、領證必須在戶口所在地嗎《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如果男女雙方出于自愿,并且滿足結婚登記條件的,想要結婚的,必須到民政局辦理登記,有了結婚證才是合法夫妻。
三、領證需要帶什么如果男女雙方是初婚,并且都是土生土長的中國人,那么只需要帶上這幾樣東西就好了:
(一)身份證
(二)戶口本(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三)婚姻狀況證明
1、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2、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3、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四)二寸彩照3張
如果是國外人士或再婚人士,情況會更復雜,建議在網上搜索,或者上當地民政局官方的網站查看,甚至打電話給民政局咨詢。
我國的結婚年齡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滿足年齡條件的男女雙方便可以帶上相關的材料,去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值得注意的是:領取結婚證,必須要雙方當事人完全自愿,不得有脅迫、欺詐等情形,否則該結婚登記視為可撤銷登記。
以上就是為您詳細介紹關于香港結婚后內地再領證可以嗎?的相關知識,通過上文可知,香港結婚后如果回內地生活,在回內地之前需要到中央政府駐香港辦事處進行審核,審核后即不用再領證。
在香港結婚了還能在內地結婚嗎
法律分析:香港人和大陸人結婚可以在內地登記結婚的,如果在內地登記了,就不能和其他人再結婚的,這種是屬于重婚,違法的。香港人在大陸結婚需要申請單身證明出來,并對香港的單身證明辦理加章轉遞手續后才能在國內登記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香港領了結婚證,大陸又領了,時間按照什么時候的
按道理的話,當然是以第一次領證的時間為準了,你們既然領了結婚證,那就是夫妻的呀,你后面只是重復的領一個結婚證,證明你們在這個地方也有證明的,所以還是以第一次領證的時候為準,如果你是在香港先領的,那就是以香港的結婚證為準,在大陸先領,就是以大陸的為準。
拓展資料:結婚證的申領步驟:
(1)申請。男女雙方自愿結婚,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并須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不能提供戶口簿的,須持有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須一致:
本人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標明未婚、已婚或喪偶的《婚姻狀況證明》,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者及其從業人員的《婚姻狀況證明》,由本人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離過婚的須提供離婚證件;喪偶的須提供配偶的死亡證明;
近期正面免冠雙人合影二寸相片3張;
已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須提交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按規定的結婚條件,對當事人雙方的情況進行全面的審查。
(3)登記。經全面審查了解,男女當事人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在香港登記結婚了還可以在內地登記嗎
可以。中國《婚姻登記條例》具體規定,登記時,男女雙方須持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并現場簽署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