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說強奸未遂能定罪嗎



單方說強奸未遂能定罪嗎
單方說強奸未遂能定罪嗎
單方說強奸未遂,在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刑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僅憑受害人自己單方陳述,找不到其他證據相印證,則強奸未遂不能成立。
1、孤證不能定案包括指控的每一項事實不能只有一個證據;全部案件事實只有一個證據。比如一個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歸案后全部招了,庭審中當庭向被害人及家屬下跪表示悔罪,除此之外沒有其他證據(諸如殺人工具、血衣等物證均未提取),這種情況肯定不能定案。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2、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