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買員工工傷保險怎么賠償(給員工買工傷保險怎么買)
沒交工傷保險受傷了怎么賠償
法律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如果有些企業為了避免工傷賠償而故意不給員工繳納工傷保險。那么,職工發生工傷后,如何得到賠償?
根據相關條例,應該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期限參加,補繳包括應該繳費的部分,及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如果逾期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3倍的罰款。
單位沒有為職工買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可以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注意要在1年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超過時間就會被認定為自己放棄。
如果傷殘構成,接著申請勞動能力鑒定。
根據鑒定的個傷殘等級,會有相應的工傷待遇。
最后會根據具體情況,公司會被要求賠償相關費用。
工傷待遇和標準支付費用都是由單位支付。
一般工傷賠償標準是根據工傷職工患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算的。
如果是剛入職的勞動合同員工,按照合同上的工資標準進行計算。
如果還沒有簽訂合同,一般按照本單位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資計算。
請問工傷怎么賠償?廠里沒有簽勞務合同,沒有給員工買保險?請問具體該怎么要求賠償?怎么樣賠償才是合理
在工傷賠償的具體標準和程序在中國的《工傷保險條例》中有明確規定。
首先,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只要是在工作崗位上在職務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確定因職務原因患上職業病,就可以申請工傷賠償。如果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也應該按照規定進行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賠償包括兩部分:一是因工傷致使工人因病或者非因工傷致使工人死亡,應當支付工傷醫療費、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等;二是因工傷造成的損失應由企業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包括被工傷致使的工人的治療費、誤工費等。
如果企業不愿意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或者工會投訴,也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如果您遇到了此類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賠償方案。
公司沒買社保工傷如何賠償
法律主觀:
上班期間造成工傷,公司沒有為員工購買社保時,可以要求公司按照《 工傷保險條例 》的規定承擔 工傷保險費 用。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 未參加工傷保險 的用人單位 職工發生工傷 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 工傷保險待遇 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法律客觀: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沒有買工傷保險職工工傷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沒買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受工傷,工傷職工可以先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可能構成傷殘的,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最后根據具體的情況,要求公司賠償各項費用。主要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公司沒有買工傷保險怎么賠
公司沒有買工傷保險由單位支付。如有有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建議及時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認定,由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工廠沒有幫員工買工傷保險,工傷職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全部由單位支付。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等金融機構來劃撥社會保險費。
工傷賠償項目包括: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2、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3、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4、工傷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工傷沒買保險怎么賠償
法律分析:發生工傷事故但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工傷補償項目: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其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