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下招標程序8個步驟
招標程序8個步驟
招標程序步驟,具體如下:
1、招標公告;
2、資格預審;
3、發放招標文件;
4、投標預備會;
5、編制、遞送投標文件;
6、開標;
7、評標;
8、中標;
9、合同談判與簽訂。
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存在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二條
招標人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委托其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人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其委托招標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
招標程序8個步驟
一、準備階段
在準備階段,要對招標投標活動的整個過程作出具體安排,包括對招標項目進行論證分析、確定采購方案、編制招標文件、制定評標辦法、組建評標機構、邀請相關人員等。主要程序是:
(一)制定總體實施方案
即對招標工作作出總體安排,包括確定招標項目的實施機構和項目負責人及其相關責任人、具體的時間安排、招標費用測算、采購風險預測以及相應措施等。
(二)項目綜合分析
對要招標采購的項目,應根據政府采購計劃、采購人提出的采購需求(或采購方案),從資金、技術、生產、市場等幾個方面對項目進行全方位綜合分析,為確定最終的采購方案及其清單提供依據。必要時可邀請有關方面的咨詢專家或技術人員參加對項目的論證、分析,同時也可以組織有關人員對項目實施的現場進行踏戡,或者對生產、銷售市場進行調查,以提高綜合分析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三)確定招標采購方案
通過進行項目分析,會同采購人及有關專家確定招標采購方案。也就是對項目的具體要求確定出最佳的采購方案,主要包括項目所涉及產品和服務的技術規格、標準以及主要商務條款,以及項目的采購清單等,對有些較大的項目在確定采購方案和清單時有必要對項目進行分包。
(四)編制招標文件
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要求和招標采購方案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一般應包括招標公告(投標邀請函)、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知、合同格式、投標文件格式等五個部分。
1、招標公告(投標邀請函)。主要是招標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招標項目的性質、數量;招標項目的地點和時間要求;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辦法、地點和時間;招標文件售價;投標時間、地點以及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2、招標項目要求。主要是對招標項目進行詳細介紹,包括項目的具體方案及要求、技術標準和規格、合格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竣工交貨或提供服務的時間、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與項目相關的其它事項。
3、投標人須知。主要是說明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投標文件的編制方法和要求、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要求、投標價格的要求及其計算方式、評標標準和方法、投標人應當提供的有關資格和資信證明文件、投標保證金的數額和提交方式、提供投標文件的方式和地點以及截止日期、開標和評標及定標的日程安排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4、合同格式。主要包括合同的基本條款、工程進度、工期要求、合同價款包含的內容及付款方式、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驗收標準和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法、生效方法和有效期限及其它商務要求等。
5、投標文件格式。主要是對投標人應提交的投標文件作出格式規定,包括投標函、開標一覽表、投標價格表、主要設備及服務說明、資格證明文件及相關內容等?
(五)組建評標委員會
1、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負責組建。
2、評標委員會由采購人的代表及其技術、經濟、法律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總人數一般為5人以上單數,其中專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不得進入評標委員會。
3、《政府采購法》以及財政部制定的相關配套辦法對專家資格認定、管理、使用有明文規定,因此,政府采購項目需要招標的,其專家的抽取須從其規定。
4、在招標結果確定之前,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應相對保密。
(六)邀請有關人員
主要是邀請有關方面的領導和來賓參加開標儀式,以及邀請監督機關(或公證機關)派代表進行現場監督。
二、招標階段
在招標階段,應按照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幾個步驟組織實施,基本程序是:
(一)招標
1、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公開招標應當發布招標公告(邀請招標發布投標邀請函)。招標公告必須在財政部門指定的報刊或者媒體發布。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的內容、格式與招標文件的第一部分相同。
2、資格審查。招標人可以對有興趣投標的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辦法和程序可以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中載明,或者通過指定報刊、媒體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由潛在的投標人向招標人提交資格證明文件,招標人根據資格預審文件規定對潛在的投標進行資格審查。
3、發售招標文件。在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規定的時間、地點向有興趣投標且經過審查符合資格要求的供應商發售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對已售出的招標文件需要進行澄清或者非實質性修改的,招標人一般應當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的購買者,該澄清或修改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這里應特別注意,必須是在投標截止日期前15天發出招標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部分。
(二)投標
1、編制投標文件。投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編制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載明的事項有:投標函;投標人資格、資信證明文件;投標項目方案及說明;投標價格;投標保證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招標文件要求具備的其他內容。
2、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投標人對編制完成的投標文件必須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進行密封、標記。這個過程也非常重要,往往因為密封或標記不規范被拒絕接受投標的例子不少。
3、送達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應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密封送達投標地點。招標人對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標文件,應不予開啟并退還。招標人應當對收到的投標文件簽收備案。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或者招標投標中介機構提供簽收證明。
招標程序8個步驟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1.招標公告。2.資格預審。3.發放招標文件。4.投標預備會。5.編制、遞送投標文件。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文件。6.開標。招標公司組織招標人、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進行開標。7.評標、中標。評委會審查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最終確定中標人。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8.合同談判與簽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準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報項目審批、核準部門審批、核準。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應當及時將審批、核準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通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
第八條 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一)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二)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第十六條 招標人應當按照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時間、地點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發售期不得少于5日。
公開招標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開招標程序有下列八個步驟:1.招標公告。2.資格預審。3.發放招標文件。4.投標預備會。5.編制、遞送投標文件。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文件。6.開標。招標公司組織招標人、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進行開標。7.評標、中標。評委會審查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最終確定中標人。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8.合同談判與簽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招標投標活動,適用本法。
招標程序8個步驟是包括什么
公開 招標 程序有下列八個步驟: 1.招標公告。 2.資格預審。 3.發放招標文件。 4. 投標 預備會。 5.編制、遞送投標文件。招標公司在招標人配合下,根據招標策劃編制招標文件。 6.開標。招標公司組織招標人、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進行開標。 7.評標、中標。評委會審查投標文件進行初步評審、詳細評審和澄清,最終確定中標人。招標公司根據評委會意見出具評標報告,招標人根據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 8.合同談判與簽訂。 《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債權債務 終止: (一) 債務 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 債務人 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 債權人 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 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正確的招標程序順序應當是
8個步驟:1、編制招標文件。2、發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3、審查投標人資格。4、組織現場踏勘及答疑會。5、接受標書。6、開標(同時審標書、保函)。7、組織評標、定標活動。8、發中標、落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