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法人單位是什么意思(獨立法人單位是什么意思)
怎么判斷是不是法人單位
法律主觀:
法人單位包括事業法人、社會團體、企業法人、機關法人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單位法人是什么意思
單位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法人具有以下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種社會組織,是一種集合體,是由法律賦予法律人格的組織的集合體。
2、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通過自己的行為享有和行使民事權利,設定和承擔民事義務。
3、依法獨立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有自己獨立的權益,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4、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可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區別法人組織和其它組織的重要標志。法人有自己能獨立支配的財產,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用自己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對于自己所負擔的債務,可以以自己能獨立支配的財產負無限清償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典,“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里規定得相當明確,法人是一種組織,而不是某一個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
“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法人應當依法成立。
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九條,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六十條,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什么叫法人和產業活動單位,什么叫法人單位,急,要準確.
一、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國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
各國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內容不盡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論,法人制度理論成為世界各國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規范經濟秩序以及整個社會秩序的理論基礎。
二、產業活動單位是法人單位的組成部分,它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
2、相對獨立組織生產經營或業務活動;
3、能夠掌握收入和支出等業務核算資料。
三、法人單位,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獨立擁有和使用(或授權使用)資產,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
3、會計上獨立核算,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 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法人。
擴展資料:
法人種類分為三種。
第一,以行為能力為界分為完全行為能力法人與限制行為能力法人,傳統的法人為完全行為能力法人,非法人團體和中國特有的“兩戶”為限制行為能力法人。
第二,從責任范圍看,完全行為能力法人是有限責任,而限制行為能力法人是無限責任。
第三,完全行為能力法人分營利與非營利法人,作為限制行為能力的法人也有營利與非營利之分,非法人團體屬于非營利,而“兩戶”屬于營利。
第四,作為監督機制根據法人的性質不同可介入的機制不同,在這一點上,公益法人與公司法人形成嚴格與寬松的兩極對照。
第五,在享受稅制優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絕對享受為原則,營利法人以基于政策部分享受為原則。
第六,作為準入機制,以準則主義為基本原則,以許可主義為特別原則。
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規定或做授權規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別法規定。
參考資料來源:
百度百科-法人
百度百科-產業活動單位
百度百科-法人單位
所屬法人單位名稱什么意思
法人單位是指有權擁有資產、承擔負債,并獨立從事社會經濟活動的組織,包括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等。
法人單位,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獨立擁有和使用(或授權使用)資產,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3、會計上獨立核算,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法人。
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委托他人代行職責。但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代表企業簽署文件。
什么是上級法人單位
什么是上級法人單位
意思是分公司是子公司之類的.
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三者的區別
1、法人是組織,不是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通俗來講呢,它就是一組織,在法律上,一個單位,就是一個"人",所以就有了"法人".最常見的公司,就是一個"法人",比如: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而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戶不是法人.
2、法人代表是代理人!
法人代表,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權辦理某個或某些事項的代理人.
如果單位要辦一件事,可以派單位里的任何人去辦,只要出具書面證明文件(比如授權委托書等),那么任何一個被單位派出去辦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單位也可以根據需要隨意隨時更換.這個代理人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他不是固定的,而是取決于法人的授權.
3、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大家應該見過營業執照吧,營業執照里面,就有法定代表人一欄,法定代表人經工商局審批后就不能隨意更換,比如公司的董事長,工廠的廠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企業登記機關不予核準登記: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有貪污賄賂罪、侵犯財產罪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的;
(五)擔任因經營不善破產清算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經理,并對該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個人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
(八)有法律和國務院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關于什么是上級法人單位如上,如果公司是獨立,并沒有分支,那在填寫它的時候直接寫個"否"即可.另外,本文所指的只是法人單位,如果是法人的話,則沒有上下級,它們都是平等的,也建議人們要將法人與法人單位分辨清楚.
法人單位包括
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經法定程序批準設立的其他法人。
法人單位是指有權擁有資產、承擔負債,并獨立從事社會經濟活動(或與其他單位進行交易)的組織。法人單位應同時具備的條件是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擁有(或受權使用)資產或者經費,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具有包括資產負債表在內的賬戶,或者能夠根據需要編制賬戶。
產業活動單位是指位于一個地點,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的組織或組織的一部分。產業活動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二是相對獨立地組織生產活動或經營活動。三是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關資料。
法人單位與產業活動單位的聯系
1、法人單位與產業活動單位都屬于統計調查的基本單位。基本單位是指我國境內除住戶以外擁有一定活動場所并從事一定生產活動的社會經濟單位。
2、產業活動單位是法人單位的組成部分。一個法人單位由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產業活動單位組成。
3、單產業法人單位本身就是產業活動單位。如果一個法人單位僅有一個經營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經濟活動,則該法人單位本身就是產業活動單位。這種僅包含一個產業活動單位的法人單位,稱為單產業法人單位。
4、多產業法人單位管理和控制其所屬的多個產業活動單位。如果一個法人單位內部活動涉及多個行業小類或位于一個以上的活動場所,應根據產業活動單位的條件并結合具體情況將其認定為多個產業活動單位。這種由兩個及以上產業活動單位組成的法人單位,稱為多產業法人單位,這些產業活動單位接受法人單位的管理和控制。
隸屬法人是什么意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 法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與自然人相對稱的,兩者相比較有不同的特點:第一,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其依法產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稱為該國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規律進行,具有自然屬性,而法人不具有這一屬性。第二,雖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體,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體。例如大多數國家(包括我國)的公司法都規定,公司法人必須由2個以上的股東組成。對比之下,自然人則是以個人本身作為民事主體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與自然人也有所不同。 根據《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法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在我國,成立法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根據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如機關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的。二是經過核準登記而成立。如工商企業、公司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后,成為企業法人。 (二)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法人必須擁有獨立的財產,作為其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獨立的財產,是指法人對特定范圍內的財產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獨立支配,同時排斥外界對法人財產的行政干預。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的名稱是其區別于其他社會組織的標志符號。名稱應當能夠表現出法人活動的對象及隸屬關系。經過登記的名稱,法人享有專用權。法人的組織機構即辦理法人一切事務的組織,被稱作法人的機關,由自然人組成。法人的場所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或社會活動的固定地點。法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指法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法人的組成人員及其他組織不對法人的債務承擔責任,同樣法人也不對除自身債務外的其他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的法人主要有四種: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和社團法人。
法人機構是什么意思
法人機構是指有權擁有資產、承擔負債,并獨立從事社會經濟活動的組織,包括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等。法人機構也叫法人單位,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獨立擁有和使用(或授權使用)資產,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
3、會計上獨立核算,能夠編制資產負債表。 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法人。
我國法律規定,各級工商、民政、編制等部門是單位審批登記的行政主管部門。各類單位一經上述部門批準,就具有了在社會經濟生活中與其他單位進行交往的各種法律權力,因而社會經濟中的許多法津規定都以它們作為規范對象。
法人單位與產業活動單位的關系如下:
1、法人單位由產業活動單位組成,產業活動單位接受法人單位的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沒有法人單位控制和管理的產業活動單位。
2、法人單位只位于一個場所并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稱為單產業法人。單產業法人本身也是一個產業活動單位。
3、法人單位從事多種經濟活動,或者位于多個地點,稱為多產業法人。多產業法人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產業活動單位組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五十八條 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九條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
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第六十三條 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應當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登記為住所。
第六十七條 法人合并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
法人分立的,其權利和義務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十四條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法人企業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獨立的財產,能夠依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并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法定代表人作為法人對外公示的主要負責人,對外代表公司,從外觀上應該對公司的經營行為負責。
我國公司法人的特點在于:由出資人或股東以法律行為設立;以營利為目的;設立人不限,可以是國有財產授權投資或經營單位、其他類型法人及個人;其規范依據,特殊的主要為《公司法》等。
擴展資料: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利都要遭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約束,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規模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自身的舉動,而是對法人發作直接的法令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令規則的職權規模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公司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