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離婚中,彩禮如何返還
民法典夫妻離婚彩禮錢如何返還
夫妻離婚,若男方可以提起訴訟要求返還彩禮,具有法律規定的情形時,人民法院將予以支持。依照相關規定,若當事人結婚后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且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2、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但若不屬于以上情形要求離婚返還的,法院不予支持,彩禮歸屬于女方。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夫妻離婚彩禮錢怎么判
夫妻離婚彩禮錢的判決方式為: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于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系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彩禮錢的處理方式:
1、女方父母不會留下男方的彩禮錢,而是直接交給了小兩口,女方該給嫁妝給嫁妝,這樣剛結婚年輕夫妻就可以有一筆小存款了,在這個基礎上,兩口子再都有穩定收入,生活起來就比較輕松。當然這種情況一般都是雙方家里條件還不錯,而且都是獨生子女的情況。如果說女方家里條件一般,還有哥哥弟弟等著結婚,那必然不會這樣處理彩禮錢了,一般就是第二種方式。
2、彩禮錢父母留下。這種情況不是沒有,父母覺得自己養育兒女這么多年,如今把女兒娶走了,也給了彩禮錢,女兒去男方家過日子了,這筆錢就應該留在娘家,不應該帶走。如果帶走了,那還算什么彩禮錢,無非就是把錢拿出來走走過場又裝回去了唄。家里如果還要娶媳婦的就會把彩禮錢留下,好當做彩禮再給未來兒媳婦。
3、父母留下彩禮錢,同時再添點錢當嫁妝一起給女兒。
綜上所述,彩禮歸誰所有需要根據當地的法律規定和傳統習慣進行判斷,如果有疑問可以咨詢當地的律師進行解答。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結婚一年女方要求離婚財產怎么分彩禮怎么辦
法律主觀:
結婚一年女方要求離婚財產的分割是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均等分割的原則進行的,關于彩禮返還法律有嚴格的規定,大致分一下三種情況: 1、如果只訂婚沒有結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約,則彩禮全部返還男方,無論誰提出解除婚約都是全部返還。 2、如果結婚時間沒有超過一年,雙方離婚,可以返還部分彩禮,各地法院掌握的返還比例不一致。視情況而定。 3、如果結婚時間超過一年,那么離婚時,按照法律規定彩禮不能返還。 男方要求退還彩禮該注意什么 1、此處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給予,那么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贈與均為共同財產,除非明確表示只贈與一方。因此,結合這一規定和習俗的常態,把彩禮理解為婚前較好。 2、彩禮如何返還,應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后未結婚的,原則上收受彩禮的一方應當返還彩禮;給付彩禮后已經結婚的,原則上不予返還,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當事人的返還請求。 3、訂立男女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仍應保護給付彩禮一方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履行結婚登記手續表明雙方已經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關系,但是,在我國,由于各地的風俗習慣不一樣,在廣大的農村地區,人們更看重的是舉行婚禮這一儀式。如果雙方確未共同生活,既沒有履行夫妻之間的實質權利義務,也無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則應當考慮此類案件的現實情況。因此,訂婚男女雙方雖然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給付彩禮一方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仍然應得到法律的保護。 4、“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的第三種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困難和相對困難之分。所謂絕對困難是指實實在在的困難,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當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該條規定的本意應該以絕對困難作為標準進行規定的。 根據我們中國的傳統就是要在男女結婚的時候要求男方給出部分的彩禮,并且有女方家庭接收后才會如期舉辦了二人的婚禮,但是在女方拿了彩禮并正式結婚后的一年不到就離婚的情況下,法律是允許男方將彩禮部分要回的,但是夫妻的財產該平分的還是必須均等分給二人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了彩禮錢能要回來嗎
離婚彩禮一般不能要回來。在一般的情況下,贈送的彩禮是屬于女方個人的財產,已結婚的或者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但是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或者雙方登記結婚后,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