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癥能爭取撫養權嗎(中度抑郁癥能爭取撫養權嗎)
產后抑郁癥影響爭撫養權嗎?
不影響。《婚姻法》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第二條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抑郁癥媽媽,法院會把孩子判給媽媽嗎?
“有些女人離婚后,把孩子丟給了男方再尋找人生第二春。這樣的女人,是不是要離她遠遠的?哪個母親會狠心到連自己的親生孩子都不要啊!”
“我覺得吧,那些和離婚帶娃的女人戀愛、結婚的人都是傻子,因為明擺著找個男人替她養孩子”。
一個網站上同時存在兩種聲音,卻直指一個事實:那就是女人離婚后,帶不帶娃,都是“罪”!
一位正準備離婚、糾結著是否要孩子撫養權的女人感嘆:“這個世界對離婚不要娃、離婚帶娃的女人,都懷有同樣的、深深的惡意。”
有孩子后遭遇離婚,情感上的糾結和打擊可想而知,要不要把孩子帶在身邊的掙扎與痛苦更是一般人不能想象。
即使不顧一切爭到了撫養權的媽媽,有時也很難保證僅憑一己之力就能讓孩子健康成長。
無論哪條路,對媽媽們來說都意味著不小的挑戰。
01
想要卻不能要的痛與悟
張茉莉和老公甄明戀愛8年后結婚,女兒一歲半時,兩人隔三岔五就要吵一架。曾經天造地設的一對兒,現在連“假面夫妻”都懶得做。
離婚是甄明提出來的,張茉莉也很爽快地答應了。甄明說,房子可以給張茉莉,但女兒得跟他。張茉莉不干,她說房產一人一半,女兒必須跟她。
溝通了兩個月,甄明依然堅持。疲憊不堪的張茉莉選擇放棄女兒。
“我是怕真的把孩子爭到手了,他以后徹底不管了。這對孩子的成長不好,再說我一個人撫養孩子,壓力也真的很大。”
張茉莉道出自己最終放棄爭取孩子撫養權的原因。她覺得對女人來說,孩子不在身邊會拼命彌補,但對男人來說,孩子不在眼前,他可能就沒有那么在意。
朋友責怪張茉莉太狠心,怎么能把剛斷奶的孩子留給前夫呢?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在婚姻法子女撫養權這個問題上,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但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都隨女方生活。
張茉莉說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孩子長遠著想。
如果非要孩子,房產只能分一半的她就得租房,她收入不高,還得請保姆,這樣一來,孩子的生活質量就會大打折扣。相比之下,甄明家條件相對優越,公公婆婆都是大學教授。孩子跟父親,會成長得更好。
而且,她有個朋友離婚時死活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前夫懷恨在心,經常拖欠或不給她撫養費,她一個人養孩子真是吃盡了苦頭。
“但是沒要孩子,我覺得挺對不住我媽的。因為女兒出生后,我媽就手把手地帶。”張茉莉說,離婚半年了,母親還在怪她。
決定離婚時,楊曉柔的第一反應是,怎么也要把4歲兒子帶在身邊,她不能沒有孩子,但身邊所有人都讓她好好考慮。
幾個閨蜜一致反對。
“你一個單親媽媽,帶著兒子怎么生活?” “離婚還帶個孩子的女人,難啊。”
母親的勸誡更實際:“男的帶著孩子也不愁找下家,但女的就不行。”楊曉柔說大不了不結婚。
父親又說:“你要是為了孩子不再婚,以后他大了,成家立業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不依賴你了,你就成了孤獨老人!”
總之,所有人都勸楊曉柔放棄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時她才31歲,放棄不幸婚姻只是一個人生選擇,楊曉柔還想遇到一個真正疼她的男人。
所以,最終她聽從了大家的意見。“兒子跟著父親更好。再說之前一直是我為孩子操勞,以后,也該讓他出力了。”
其實,離婚時有些女人之所以不要孩子的撫養權,不是不愛,而是有心無力,跟能力是否具備有很大關系。
如果完全有經濟能力讓自己和孩子生活得很好,當然會努力爭取;如果能力不足,養自己都很困難的話,不如離婚時跟對方協議好,同時也明確告訴孩子,父母雖然不在一起了,但依然會愛他,同時母親也可以對孩子表示,有條件了會接他回到自己身邊。
孩子雖然舍不得,但隨著年齡增長,一定會明白媽媽的苦衷,更不會覺得自己被媽媽拋棄。
02
經濟實力是硬傷
不可否認的現實是,女人在爭奪孩子撫養權時,常常處于劣勢,這往往歸結于經濟能力。
陳止菲離婚的時候,兒子剛上幼兒園。懷孕后她就沒再上班,兒子是她一手帶大的。老公莊明復開公司,每月給的家用不少,陳止菲能在家安心相夫教子。
這樣的生活,一度讓她自豪和滿足,覺得自己是人生贏家。所以,當莊明復提出離婚時,她徹底蒙了。
她極力挽留,他去意已決。莊明復對陳止菲說,她不上班這幾年,兩人越來越沒共同語言了。言下之意是,她這一心圍著孩子轉的女人,越來越不能入他法眼了。
陳止菲最終答應離婚,她覺得婚姻失敗了,但還有個可愛的兒子。她萬萬沒想到的是,莊明復早就請律師寫好了離婚協議書,孩子歸父親。
陳止菲感覺天旋地轉,她哭著說:“沒有孩子我活不了!”
莊明復說:“為了孩子,我會跟你拼命。咱法庭上見。”
為了要孩子,莊明復準備得非常充分,他的收入穩定,能給孩子提供穩定優越的生活環境,而這是法庭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離婚后的陳止菲雖然有住房,但她沒有工作。最終,法院將孩子判給了莊明復。
負責審理離婚案的法官對陳止菲說,之前也有不少像她這樣的全職媽媽,雖然一心撲在了孩子身上,一旦離婚,就會因為沒有固定收入或固定住所而失去孩子的撫養權。
這位法官也告訴她,如果今后找到了工作,她還有機會把孩子要回來。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后,這種情況也會得到改變。
03
傳統觀念的影響
在現在法律框架內,陳止菲之所以沒要到孩子,自身的經濟條件是硬傷。但在一些其他案例中,除了經濟因素,傳統觀念也會影響到孩子撫養權的爭奪。
許清華和老公張紹啟來自福建,婚后兩人相繼生了兩個孩子,都是3個月大時就成了留守兒童,因為夫妻倆要外出打工。
在異鄉,夫妻倆每天都工作到凌晨才能回到出租屋,辛苦掙來的錢恨不得一分當兩分花,但想到家里的兩個孩子,許清華就有干勁兒。
她在美容院上班,因為能吃苦耐勞,性格開朗大方,慢慢地有了很多老主顧,收入最好的時候,每月有八九千。
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丈夫竟然出軌了,兩人省吃儉用攢了將近兩年的5萬元,全都被他花在第三者身上了。許清華提出離婚時,想的是兒子歸老公,女兒跟她。
得知小兩口要回家離婚,公婆和街坊鄰居拿著棍棒堵在村口,堅決不讓許清華回家。“如果非要離婚,我們老張家的孫子,從此跟你橋歸橋,路歸路。”
在當地,只要兩口子離婚,孩子都“無條件”歸男方,許清華沒錢打官司,也沒工夫鬧,最終只好放棄了孩子。
04
孩子不是棋子
對大多數媽媽來說,不要孩子的撫養權是深思熟慮后做出的痛苦決定。
即便分別有太多不舍,但哪個媽媽不希望孩子衣食無憂,不希望自己能給孩子最好的生活呢?
要或不要孩子的撫養權,是關系到自己和孩子人生的大事,對媽媽來說,必須仔細思量,需要考慮到各種因素:
第一,男方有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他和家人有沒有家暴史、是否酗酒、是否打心眼里愛孩子?
如果這些條件不能讓人滿意,女方哪怕帶孩子再困難,也要盡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第二,經濟能力。
“這吞金獸啊,經常會花一些你根本想不到的錢。如果自己確實沒有這個經濟能力,你真得好好考慮。”一位離婚時凈身出戶爭取到了孩子撫養權的媽媽說。
逞一時之勇把孩子的撫養權要過來,沒準兒得不償失。母親壓力過大而將氣撒在孩子身上的話,對孩子的成長更加不利。
第三,有沒有得力幫手。
一個人既要帶孩子又要賺錢,媽媽和孩子都會很辛苦。當你決定要孩子時就要規劃好,是父母幫忙還是花錢請阿姨?這些都要提前考慮周全。
很少有夫妻在離婚時能做到泰然處之,一段婚姻的失敗會帶給雙方很多傷痛和怒氣,這時候,對孩子撫養權的爭奪更容易意氣用事。
陳敏佳至今仍然后悔,當時因為和前夫賭氣堅決不要孩子的撫養權。陳敏佳和老公婚后一起辦企業,有孩子之后,她就全職在家帶娃。離婚時女兒8歲,在那之前,母女倆從未分開過。
女兒上小學后,陳敏佳就加入了家委會,家里家外都圍著孩子轉悠。突然發現老公有了婚外情后,她想都沒想就提出離婚,為了不讓老公“離婚正好躲了清凈、踏踏實實談戀愛”,她一賭氣把孩子的撫養權給了對方。
離婚后,前夫把孩子扔給了父母和阿姨,加上之前沒怎么管過,他對女兒的愛好、習慣和脾氣都不熟悉,父女倆動不動就劍拔弩張。好幾次,女兒大哭著打電話給陳敏佳讓她把自己接到身邊。但每當這時,婆家都百般阻攔。
女兒五年級時開始頻繁逃課、早退,陳敏佳被叫到學校,看見校長、教導主任和心理老師,她才發覺事態嚴重。
女兒患上了重度抑郁癥、中度焦慮癥。那之后,陳敏佳帶著孩子接受心理治療,轉眼已有一年時間。現在,陳敏佳正準備向法院提出申請,變更女兒的撫養權。
05
“不要”不是“不愛”
一些夫妻離婚時選擇好聚好散,力爭把離婚帶給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這樣,孩子也不覺得父母離婚是什么壞事。
但是,外人甚至家人會戴著有色眼鏡評判不要孩子的女人,覺得她們這么做就是自私自利。
網上曾有一篇名為《離婚不要孩子的母親,簡直畜生不如》的文章,留言支持者的數量還不少。這種偏激的觀點,無疑給那些離婚時放棄孩子撫養權的母親帶來巨大壓力。
母親跟孩子之間有著天然的情感鏈接,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如果不論條件,就一味認定夫妻離婚,媽媽排除萬難都要帶孩子,未免太極端。
比如有些孩子從小就由爺爺奶奶照顧,和媽媽的感情沒有和祖輩親;
有些孩子跟著父親,上學和生活都更為方便。跟著媽媽的話,可能會更換城市、住所甚至顛沛流離。
要知道每個離婚不要孩子的媽媽,一定都是經歷了刀割般的疼痛才做出決定的。要或不要撫養權,媽媽對孩子的愛永遠不會改變。
采訪中,有人就說,雖然萬般舍不得女兒,但考慮到未來再婚,女兒長大后和繼父相處會有不便或不安全,還是忍痛將女兒留給前夫。
她不會因為孩子留給前夫就放棄對孩子的愛,會在每一次相聚時高質量地陪伴。“值得欣慰的是,女兒從來不覺得我‘放棄’了她。”也許媽媽沒有能力養你、讓你錦衣玉食,但愛你的心一如當初。
如果每位離婚沒要孩子的母親都能讓孩子感受到這點,相信她的孩子會健康、快樂,也擁有足夠的“愛的能力”。
一些媽媽離婚后,自己的內心非常受傷,還來不及收拾自己的情緒,即使要了孩子的撫養權,對孩子的關注度和耐心也大大減少;
一些媽媽因為獨自承擔照顧孩子的責任,經濟和精神負擔都非常重,就把怨氣和壓力轉嫁到孩子身上;
一些媽媽離婚后喜歡拿孩子當棋子來報復前夫,拒絕前夫探望孩子;
還有一些媽媽,會對孩子進行“變態”控制,這些單親媽媽對孩子的影響可想而知。
一位單親媽媽就哭訴,13歲的女兒想換手機,她說:“你要的手機太貴,不買!我一個人撫養你多么苦,你看不到嗎?”沒想到女兒暴跳如雷,朝她吼:“養不起我,干嗎非把我從我爸那里搶過來?”她差點兒氣死。
小婚家采訪了幾位獨自撫養孩子且狀態不錯的媽媽,她們有的沒有房子,有的收入一般,但共同的優勢是,都有愛的能力,孩子感受到了滿滿的愛,非常陽光開朗。
如果面臨同樣問題的你,覺得自己目前的狀態做不到這點,無法給孩子持續和穩定的愛,那么暫時放棄孩子的撫養權也無妨。
如果擔心孩子會埋怨你,就告訴他:當下媽媽面臨哪些挑戰,和他爸爸遇到了什么問題,再讓孩子自己做選擇。
如果孩子選擇爸爸,一定要告訴他,即便他跟了爸爸,媽媽也隨時都歡迎他回來。
離婚后糾結要不要孩子撫養權的母親,無須被道德枷鎖綁架,要告訴自己,即使不和孩子生活在一起,依然可以做最好的母親。只要這個選擇,是夫妻雙方經過深思熟慮后、在愛孩子的前提下做出的決定。
更重要的是,要告訴孩子,離婚后,爸爸媽媽一樣愛他。所以,離婚時要或不要孩子,無關對錯,只不過是當時的最好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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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婚姻與家庭雜志。中國家庭幸福生活引領者,專注女性成長與婚姻幸福,探討如何更好地愛自己、愛家人。《婚姻與家庭》雜志出品。(微信/微博/今日頭條:婚姻與家庭雜志)
121我二胎備孕生女兒的“成功”經驗
女方得了抑郁癥,孩子剛滿三歲,會把孩子撫養權判給她嗎?
女方得了抑郁癥的話,法院一般會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判定孩子隨男方生活。具體判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認定。
擴展資料
1、根據《婚姻法》的36條和37條規定的原則,解決離婚孩子撫養問題應從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2、一般情況下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3、如果分娩一年后離婚,對于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4、哺乳期后的孩子,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法院根據孩子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5、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