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怎樣能變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如何變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流程
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的步驟有:
1、制定變更為股份公司的整體變更方案;
2、召開股東會,通過變更為股份公司的決議;
3、變更公司章程、組織機構等;
4、將原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進行折換;
5、帶齊材料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6、登報公告。
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公司需要的資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審議章程的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公司類型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6、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滿足哪些條件
法律主觀:
應符合《 公司法 》對 股份有限公司 的要求: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 公司章程 ,并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 公司名稱 ,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有限責任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具體操作步驟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1、申請。向有關政府部i門提交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2、原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作為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將其凈資產按規定的比例投入到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3、出犋驗資報告。4、制定公司章程,研創立大會。5、創立大會結束后,由公司董事會向公司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登記。6、在媒體上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步驟及流程
法律分析:有限責任公司變為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步驟及流程:
第一、制定企業改制方案,并形成有效的股東會決議。
第二、清產核資。
第三、界定企業產權。
第四、資產評估。
第五、財務審計。
第六、認繳出資。
第七、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 公司變更類型的,應當按照擬變更的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并提交有關文件。
如何將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需遵循如下的步驟:
1、董事會擬定公司整體變更方案
公司整體變更時,首先應當由公司董事會擬定出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將公司變更的目標、依據及其他技術性問題作出初步的規劃和設計。
2、股東會作出決議
公司整體變更是公司的重大事宜,根據《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必須有股東會作出特別決議,該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變更公司章程
變更公司章程是公司組織形式變更的必須程序,公司章程的變更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并經公司登記機關審查登記后,章程的變更才發生法律效力。
4、股份折換或募集
有限責任公司在修訂公司章程后,應依據章程的規定將原股東的出資額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的股份總額應不高于公司凈資產額。在將原股東的出資額全部折合成股份后,仍有增資必要的,經國務院批準,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但必須嚴格依照《公司法》有關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規定辦理。
5、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在上述步驟結束以后,董事會應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變更登記,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取得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的營業執照,公司整體變更的工作即告結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第七十六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第九十六條 變更后折合的股本總額不得高于公司凈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公開發行股份時,應當依法辦理。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滿足哪些條件
法律分析:(一)公司股份總額的確定以具有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后的凈資產額為依據,其折合的股份總額應當相等于有限公司凈資產額;因關聯交易和非正常因素引起的利潤變化導致的凈資產變動,原則上準予變更,但需出具相應的有效證明;涉及國有資產的,須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二)申請變更的公司與母公司或并行子公司之間在人員、財務和資產方面應當達到獨立運作,未達到“人員獨立、財務獨立、資產完整”的,必須進行調整和完善。
(三)申請變更的公司無重大違法記錄。
(四)已辦理原有限公司的債權、債務與變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繼手續。
(五)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且有上市請求的,還需符合以下要求:
(1)有限公司設立后最近一年進行過合并、分立、股權轉讓、資產置換、資產剝離等重大資產重組行為,其股本總額、總資產、凈資產及股東人數發生變化超過70%的,原則上需工商變更登記后滿六個月。
(2)因吸收新股東增資擴股使股本發生變化超過50%的,應依法進行評估,以評估值作為參考依據;評估后的凈資產與帳面審計凈資產差距超過30%的,原則上不予變更;
(3)申請變更的有限公司,主營業務利潤占總額的比例不得低于70%。
(4)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健全。
董事長和總經理原則上不得由一人兼任,董事會與經理層要減少交叉任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于公司凈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公開發行股份時,應當依法辦理。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流程
法律分析:《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并依照《公司法》有關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辦理。
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經批準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的股份總額不得高于公司的凈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經批準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應當依照《公司法》有關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規定辦理。
《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繼。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一)向有關政府部門提交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并獲得批準;
(二)原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作為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將其凈資產按11的比例投入到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四)制定公司章程,召開創立大會;
(五)創立大會結束后的30天內,由公司董事會向公司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六)在媒體上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被4篇案例引用,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繼。